损失扩大 失求偿;减损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赔偿损失 发包方 1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 2为按照约定提供材料、设备等造成的损失 3因发包人原因只是中途停建、缓建 4提供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且怠于答复 5中途变更 6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7验收违法(不验收、不合格交付、不合格当合格) 承包方 1转让、出借资质证书 2转包、违法分包 3偷工减料 4与监理串通 5不履行保修义务 6保管不善 7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损失 4.1.6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1、无效合同 《合同法》规定 1、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内容违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规定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施工合同解释》规定以下施工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1承包人没有资质、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 3必须招标而没有招标或者中标无效 4转包、违法分包所签合同无效 《合同法》规定 1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 2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不影响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效力 3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返还财产、折价补偿、有过错的赔偿对方损失 4(补充)还可能被追缴违法所得,即收归国有 《施工合同解释》规定 1合同无效,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支持 2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支持(扣减) 3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不支持 1无效合同 2无效的免责条款 3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4无效合同法律后果 5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2、效力待定合同 类型 限制行为能力人 依法不能独立 签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产生原因 行为人行为能力瑕疵 无权代理人行使了代理权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无权处分人处分了他人财产 决定因素 1、法定代理人追认与否;不追认表示拒绝 2、相对人有催告权(1月)、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必须在法代追认前行使,通知方式); 3、纯受益的、与行为能力相适应有效 1、被代理人追认有效(开始履行视为追认),不追认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 2、相对人有催告权(1月)、善意相对人撤销权(必须在被代理人追认前行使,通知方式); 3、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被代理人可追偿 1、订立合同后,得到追认或者取得财产权利 2、合同也可能有效—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善意取得制度—条件:处分人是合法占有该财产;第三人善意、支付了合理对价、已经取得财产; 示例 15岁少年购买2万元的钻戒: 授权买绿豆,结果订购了大蒜回来: 无权处分 张三偷卖其父房屋: 4.1.7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1、合同的履行
全面、诚实信用履行合同及随附义务
2、合同的变更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遵循法定程序、变更不明推定为没有变更
3、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转让范围 通知债务人 合同权利 的转让 债务人抗辩权 从权利随转 合同义务的转移 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除外:1根据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约定不得转让3法定不得转让 通知即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不得撤销,除非经受让人同意 债务人向让与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行使(转让不影响抗辩权的行使) 专属人身的除外 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4、可撤销合同 概念 种类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 1重大误解2订立时显失公平3欺诈、胁迫未损害国家利益4(补充)乘人之危 撤销权的消灭: 撤销权的1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超过1年没有行使撤销权(除斥期间1年) 行使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明示、默示放弃撤销权 行使方式 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5、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情形 1履行(清偿)2解除3债务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法规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特征 种类 合同 解除 程序 施工 合同 的解除 合同有效成立后,具备了法定或约定条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1约定解除合同:即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1不可抗力○2明示、模式不履行○3延迟且催告无效○4延迟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5其他 通知到达合同解除;如有异议可诉讼或仲裁;异议期最长3个月,有约定从约定 发包方:○1承包方明示、默示不履行○2工程延误且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3已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拒绝修复○4转包、违法分包 承包方:○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2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不符合强制标准○3不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催告 施工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与合同无效的处理相同 4.1.8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1、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2违约责任有相对性○3违约责任主要是补偿性○4违特征 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合法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 2、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应具备的条件 ○1违约行为;○2严格责任(不要求主观过错);○3免责要有法定(主要是不可抗力)或约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3、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
法定违约责任: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约定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 概念 定金 选择 适用 选择 罚则 区别 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目的是担保债权实现,不得超合同20%。 定金是担保形式;定金之债是从债务;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实践合同 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没收);收取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 违约金存在于主合同中;定金存在于从合同之中。可以单独存在也可能同时存在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对方可以选择其一适用 4、违约责任的免除 因不可抗力违约免责,但是因延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不免责;发生不可抗力,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损失,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
4.1.9建设工程示范文本的使用与法律地位 1、合同示范文本的作用
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合法规范的合同,避免空白条款和当事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防止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便于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有利于仲裁机构和法院及时解决纠纷。
2、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包括:勘察、设计、委托监理、施工、施工专业分包、施工劳务分包等合同示范文本。
3、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地位
具有引导性、参考性,并无法律强制性。
4.2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4.2.1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用人单位不得收取财物、扣押证件。
2、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一般始于劳动合同的生效之日,终止于劳动合同的终止之时 注意: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双方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即可签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 2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企改制重新签约,连续工作满10年,退休不足10年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无39条40条1、2款规定的情形(不胜任) 协商一致 无固定期限合同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3、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 主要内容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姓名、住址、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号码 必备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报酬、社保、劳动、劳保和职业危害保护、法定其他条件等 除以上必备条款外,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及时签订: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 书面;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协议 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按照重新协商、集体合同、同工同酬、国家规定顺序依次优先适用 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1年以下;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 期限 合同期1年以上3年以下;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合同期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报酬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约定工资80%、当地最低工资 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 ○1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签订○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情形 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1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2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参照单位相近岗位后果 付酬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及时订立 合同形式 劳动报酬 试用期 劳动合同生效 劳动合同无效 或部分无效 5、集体合同 概念 当事人 分类 效力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保福利等事项,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 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工会代表的企业职工(没工会的,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代表)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1合同生效: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收到后15日内,未提出异议合同生效 2约束范围: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对范围内有约束力) 3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效力:集体合同中的约定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合同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两个“不低于”) 4集体合同维权:工会可以作为主体,采取协商、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维权手段 4.2.2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用人单位应当履行 报酬包括:1货币工资2实物报酬3社会保险 支付报酬义务 2依法限制安排加班 3劳动者有拒绝权 4用人单位变动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5劳动合同变更 报酬规定:1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2货币形式3支付加班费4各类带薪假期、参加社会活动以及非劳动者原因停工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付酬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发生合并、分立等,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1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2自愿、协商一致3不得违法4书面形式 2、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单方解除)、约定解除三种 1劳动者自由解除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3日)即可;单位不补偿 2法定-预告-解除: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3日);情形:未提供劳动劳保条件、及时足额付酬、社保费、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侵权、单位过错合同无效 3法定-立即-解除(38条):暴力强迫劳动、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危及人身;无需事先告知 总结:30书3试保酬暴费效章(三叔三婶报仇报废小张);单位应当补偿 《实施条例》中的劳动者单方解除规定增加:合同免除单位法定义务、排除劳动者权利、用人单位违反强制性规定 1随时解除(39条):试用不符、严重违章、失职舞弊造成损害、在外兼职、劳动者过错导致合同无效、追究刑责;总结:效刑兼职试章职弊(孝心兼职十张纸币) 2预告解除(40条无过辞退):○1患病或非工伤○2不能胜任及培训调岗○3形式变更; 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金);应当经济补偿(两笔不同的费用) 3经济裁员:20人或10%以上;提前30日向工会或职工说明,听取意见,向劳动部门报告方案,支付补偿 适用情形:破产重整、经营困难、企业转型、重大形式变更 优先留用:长固、无期、困难家庭;6个月内优先录用 4不得解除(42条):注意:上表1随时解除的不适用本条规定;2、3适用 疑似职业病就诊中、职业病或工伤致残、伤病医疗期内、女职工孕产哺、15退5、其他 劳动者 单方 解除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例外 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1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 2(固定或者完成一定任务)合同期满 3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失踪 5被宣告破产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自行解散 7法定其他情形 总结 非因劳动者原因,一般都要支付补偿 经济补偿 除劳动者不愿续签外,支付经济补偿 应支付经济补偿 应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终止情况的例外规定 1《劳动合同法》42条(不得解除的情况)规定的情况,合同应当延续至情况消失才能终止;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致残1-4级,丧失劳动能力,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致残5、6级,工伤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提出;工伤致残7-10级的,合同期满终止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 的适用 经济补偿 的标准 ○1劳动者依据38条法定解除○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并协商一致○3用人单位依据40条解除○4用人单位依据41经济裁员○5劳动合同终止(上表)2、5、6的情形○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1补偿月数:满一年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算一年;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补偿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也就是最多补12个月) ○2月工资标准:劳动者最后12个月(不足按实)的平均工资;当地平均工资3倍封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底 4.2.3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 1、“包工头”用工模式——违法
2、劳务派遣(三方当事人,两个协议) 概念 当事人 劳动合同 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订立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特殊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如保安公司,将保安派往物业公司任职 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中应当载明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信息 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按月支付报酬;无工作期间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约定派遣人员数量、期限、报酬、社保费用的数额及支付等 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时解除或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派遣单位 义务:1告知义务2不得克扣劳务报酬3无偿派遣(不向劳动者收费) 权利:在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用工单位 义务:1按照规定提供劳防劳保2告知要求与报酬3支付加班、绩效等福利待遇4培训5连续用工的正常调薪6不得转派 权利:1最低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用工单位同工同酬2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3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 义务:对应于派遣单位权利 各方 权利 义务 3、劳务分包企业 1明确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法律地位,建立预防和惩戒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 2简化审批手续,多渠道建立、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审批权限下放 3允许相关专业劳务企业承担农房施工 4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用工,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合同+保险 5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有效向建筑市场转化 6加强对承包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管 7研究对农民工的多种管理方式 1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佣农民工,不签合同,或不办理保险,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等行为,均视为违法分包进行处理;拖欠工资的责令改正、限制资格、相应处罚 2无论承包企业在工程建设投标时是否压减“职工教育经费”,均视为已计提 3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政策措施 监督管理 4.2.4劳动保护的规定
1、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 法定工作时间 时间 特殊工作时间 法定休假节日 《劳动法》规定每日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1日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缩短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日、综合计算工作日、计件工资时间 目前的法定休假节日: 全体放假: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清明、端午、中秋; 部分公民放假:妇女、青年、儿童、建军 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假,另外按规定另有的休假如婚丧假、生育假等 每日不超过1小时/天;特殊原因,不超3小时/天,36小时/月;抢险抢修除外 加班150%;休息日工作不补休200%;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300% 休息 休假 其他休假 加班规定 支付报酬 2、劳动者的工资 基本 规定 最低 工资 原则 形式 概念 标准 剔除项 按劳分配;同工同酬;逐步提高; 总量国家宏调;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 货币发放,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法定或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报酬 省级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1加班工资2特殊工作环境、岗位补贴3法定或规定的福利待遇 3、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规程、标准,进行教育,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要达标且三同时(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