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检测和鉴定食品中危害因子的技术和能力,检测技术和标准也要与世界接轨。
3、确立“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管理。将监管执法重心向下移,建立协作机制,严把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严查严办各种违法行为。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力度宣传食品安全。在配货方面采取集中管理,支持现代食品流通网络的建设,规范农村食品销售标准,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充分发挥农村维权网、安全监督网、12315举报网,卫生监督网的作用,建立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点,设立协管员,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4、细化并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召回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案卷制度。关于食品召回制度。对于因质量问题被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于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安全标准被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关于食品市场巡查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层层落实巡查监管责任,从查主体资格、查经销食品、查包装标识、查商标广告和装潢、查市场开办者责任、查经营者自律情况等方面严格巡查操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案卷制度。既重视监督检查的现场笔录,要求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后归档;同时重视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要求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5、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目前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信息公开情况很不理想,抽样调查的资料显示: 只有少数食品生产企业公开其信用信息,部分政府网站食品安全信息已经一年没有更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的规定,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食品生产标准、食品安全执法等方面的信息,都应当得以主动公开、周期性公开,便于人们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情况。如果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有关信息的披露,增强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需求。
二十一、改革利益问题
长期来看,教育改革、住房改革、就业问题以及收入分配改革,关注度都呈上升态势。 在经历了房改过度依赖市场而忽视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后,群众的不满在累积,深化房改的呼声渐高。实际上,从1995年开始的“安居工程”到1998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再到2007年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也历经了十余年,但发展仍然缓慢。未来五年,有分析指,住房保障措施的“落地”应是重点,3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欠账”应该还清。
这几年,中国就业形势严峻,大学毕业生感受尤深。下一个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就表示,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更加复杂,劳动力供求总量压力、结构性矛盾还很突出,在复杂多变的就业形势下,要贯彻好“就业优先”的目标。
对于中国的教育来说,2010年是一个重要的年份。“钱学森之问”引发的反思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带来的憧憬。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杨东平指出,教育改革最难就是体制改革,体制改革是块硬骨头。“我们更看重的还是教育部自身的改革,就是教育部自身的简政放权。”今年发生的“孙见坤事件”和南方科技大学的“准生证”之困,无疑印证了杨教授所言。
近年,中国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愈加突出,公众收入的增长远比不上政府财政的增长,
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健全市场配置机制、加快调整国民收入格局就成为当务之急。未来五年,从“国富”到“民富”,将是一个严峻挑战。长期从事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就认为,应当在“十二五”规划中确立一些基本的约束性指标,比如基尼系数的控制目标、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比重提高幅度等,来明确收入分配改革与民生保障的目标预期。
户籍制度改革,中国在1992年就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1993年提出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的户籍改革目标,但18年过去了,改革的目标仍未完全达到。中国有受户籍制度之苦久矣!艰难的旅程、漫长的等待。
近年来,各地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做了很多尝试。不过有分析指,一些地方的户改其实是另有打算,有的是单纯为了提高城市化的比重,有的是盯上了农民的土地。一些地方的做法并未如人们预想的那样受到城乡居民普遍认可,大量农村户籍居民对转为城镇户籍不热心、不积极。从全国来看,户籍制度改革进入了改革“深水区”。
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直至21世纪之前, 由于致富手段和机会等因素共同影响, 一些人不论在居住还是在生活方式上都形成了比较明显的区隔。因此, 社会上出现了几个具有明显特征的阶层。如私营企业主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经理人员阶层和民工阶层等等相对稳定的阶层逐步形成。而其中一些工人收入上不但没有增长, 反而下降, 少数人甚至因为种种原因失去了收入来源, 沦为城市的贫困人口。而农民由于收入增长缓慢, 能够创收的渠道和能力等限制, 生活质量提升的空间有限。因此农民和工人一道作为弱势群体开始在这一时期承担改革成本。
改革必然会带来利益的分化和重组。与此相适应, 利益群体的差异更加泾渭分明。到目前为止,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在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社会地位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的社会群体。特别是近年来, 这种利益分化日趋严重, 几个明显的差距格外引人注意, 如城乡差距、行业差距、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等等。
由于一些人依靠手中的权力资源进行权钱交易, 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一些人则利用权力将国家财产中饱私囊。另一方面,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则由于经济上贫困, 生活上无助, 而产生了强烈的失落感。这一切使一些弱势群体, 如工人中的一些人开始对旧的体制怀念和留恋, 进而逐渐对富裕群体产生了对立和矛盾情绪。目前社会的焦点问题表现为贫富之间、干群关系、私营企业总劳资双方、城乡居民之间、国有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等等的冲突[ 3]。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 这种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已经开始呈现出多样化、深层次和尖锐性的特征。
一方面要避免或减少改革中弱势群体因利益受损而产生不满, 另一方面又必须使受损的人群利益得到补偿。而要做到这一点, 不仅要弥补对弱势群体保护的不足, 加快户籍改革、社会保障和教育投资等等, 同时, 也要制度化地对强势群体进行保护, 使全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均得到保障, 这是共享的基础。而关键在于化解社会冲突。为此, 在今天社会发展的过程中, 政府必须注意洞察各阶层的利益需求, 尤其是弱势群体的需求, 防止让大多数人感到在改革中利益受损, 这样才能妥善解决改革中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中的问题, 及时化解矛盾和冲突, 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尊重既得利益并对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损阶层予以补偿,这是一个不应该回避的问题,否则我们就没有办法解释改革中的许多补偿(或赎买)措施。比如说,计划体制下,相对于农村人,城市人就是既得利益阶层;相对于农民,工人就是既得利益阶层。所以,当政府提高农产品价格时,就必须给城市人副食补助,而当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升时,政府并不补贴农民,因为农民不是计划经济的既得利益者。同样,农民工被辞退企业并不给买断工龄费,也没有失业救济金,因为我们必须尊重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工人的既得利益。国家承认的农民的惟一既得利益就是土地使用权,所以征用土地必须给农民补偿。即使在改革中出现的某些
体制下的新既得利益者,如果要改变这种体制时预期有人会受到损失,也可能要考虑补偿。
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最根本的在于不同群体的社会地位不同, 因而拥有的社会资源不同, 从而形成了强势和弱势群体地位具有显著差异。强势群体(包括国有大企业经理、民营企业家等) 依靠资源获得了丰厚的利益。如果社会任其发展, 贫富差距必然不断加大, 单靠个人的能力是无力解决的。为此, 必须靠政府用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 通过多种办法、途径制度化地保障权利, 为协调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十二、拆迁问题
拆迁方面,江西宜黄、山西太原古寨村??各地上演着不应该发生的悲剧。而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的出台很及时。在现有土地财政的经济模式下,《征收条例》势必会增大政府拿地的难度,进而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其抢眼亮点不仅有“补偿市场化人性化”、“房屋征收实施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等体现,更有“行政强拆被取消”。
高院不能随便判决拆迁案件,也给野蛮拆迁以很大的制约。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要把握好、维护好被拆迁户的利益,让他们在拆迁中不仅利益不受损,而且还能享受的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成果。也请我们的干部可以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是拆你的房子,是你的利益受到损失, 你同意不同意?同样如此,这一点我们作为当政者,首先必须要处理好这个关系。然后再依法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尊重民意,引导和依靠群众,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这样,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在拆迁当中,大家感到最头疼的问题就是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实物安置可以避免这个问题。安置房不是由开发商建,而是由政府统一规划和建设,而且标准不低于市区中等以上小区的水平,同时,过渡费安排也比较到位,还配套建设学校、医院等商业设施。
就近安置,原址回迁。实行产权调换,过去的房价评估有的有产权证,有的没有产权证,而且还要进行折算等,很复杂。看起来合理,实际上社会成本太高,有时还会引发一些腐败问题。很简单的办法是,国有土地上,不管是什么年代的房子,拆50平方米还50平方米,不找价差;集体土地上,按人均45平方米进行补偿。同时,过渡费给的很高,这样群众就比较满意了。
所有的拆迁必需征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意,由拆迁群众自己成立一个协调委员会,意见统一后由政府来推进执行,政府直接跟群众发生关系,不让开发商和群众发生利益冲突,所有的土地实行净地出让。
建立了三榜公示制度,所有的被拆迁户首先在小区进行公示,经过审核以后第二次在区里面进行公示,第三榜在我们合肥晚报上进行公示。我们把拆迁政策完完本本的交给群众,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群众相互之间都非常了解,情况都比较熟悉,三榜公示,可以较好的消除当中的不合理成分,也减少了我们干部犯错误的机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十三、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
垃圾焚烧、气候变化、低碳发展;“十二五”期间或开征环保税和碳税。
我国存在着一系列严重的生态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了巨大挑战。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3。土地沙化面积达到173.9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8.12%。生物多样性锐减,有15-20%的动植物种处于濒危状态,高于10-15%的世界平均水平。湿地大量减少,有36%的天然湿地已经消失,8.5万座水库1/3的总库容被泥沙淤积。旱涝灾害频发,近50年平均每年出现旱灾6-8次,洪涝灾害50次左右,危害越来越大。当前,生态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之一,生态产品已成为当今社会最短缺的产品之一,生态差距已成为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最主要的差距之一。要通过对生态状况的宣传,让公众感受到形势的严峻性,感到与自己息息相关,就能唤起他们
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大力发展生态文化,可以引领全社会了解生态知识,认识自然规律,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可以引导政府部门的决策行为更加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可以推动科学技术不断创新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力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城市聚集了全世界一半以上的人口,也消耗了世界约70%的能源,产生了约75%的垃圾、排放了约80%的二氧化碳。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城市问题,中国需要在未来20年里,在城镇化道路中实现突围。 上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生态城市”。随着中国新一轮改革推进,生态城市正成为中国官方和民间期待可持续发展的共识。
今后十年,如果中国城市化率保持前十年的水平,那么到202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将会由目前的46%提高到58%~60%,城市人口要再增加2亿人;从2020年到2030年,城市化提高速度可能略有下降,估计再增加1亿人;到203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要接近70%。
城市人口增加这么多,用什么样的理念、走什么样的城市化道路,不仅对中国除了人口问题,未来如何实现低碳发展也是当前要思考的问题。与会人士对目前的发展模式普遍表现出忧虑,即当前的发展模式难以突破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的瓶颈。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全球经济发展将会产生重要影响。
另外,现有的城市发展模式也让中国面临日益增长的国际压力,并损害中国的国际竞争力。
要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向绿色转型,把发展现代服务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在产业基础之外,城市化中的交通问题特别突出,建立绿色交通运输系统为建设生态城市的第二项工作。这项工作的核心是,加快发展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提高交通综合运输的效率,在大城市建立道路交通和轨道交通并行,私人机动交通为补充,合理发展自行车交通的城市交通模式。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城市交通,加快推广清洁燃油、天然气混合型动力和纯电力公共汽车,鼓励运营汽车、公务车、私家车使用清洁能源。
第三项工作是积极推行绿色建筑。如果从现在开始推动绿色建筑,预计20年后,在总建筑面积增加150亿平方米的情况下,与不推行绿色建筑相比,每年可节约建筑用电3500亿度。
此外,加快绿色社区建设和创建绿色消费模式和文化这两项工作,则着眼于城市微观结构建设。
社区是公众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彭森在会上所列举的社区措施中,以完善社区污水排放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绿色社区等措施被明确提出。
大力推进绿色消费理念,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引导商业企业以节能减排为核心,创新经营销售模式也是政府所思考的工作范畴。
二十四、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稳定问题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非传统安全因素正日益突出。非传统安全则是传统安全领域以外的安全因素,包括能源
安全、环境安全、生态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卫生安全、文化安全等涉及社会生活一切领域的公共安全。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环境不断恶化、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趋势下,自然灾害的破坏性在加大,近年来,中国洪涝灾害轮次发生。此外,一些地区盲目追求经济发展,对资源和环境“掠夺式开发”,严重忽视了防灾减灾的战略任务,人为地加重了自然灾害。
屡屡发生的重特大生产事故更具突发性、灾难性和社会危害性。近年来,全国每年因安全事故死亡13万多人,伤残70多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00亿元。全国平均每天发生7.2起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每周发生2.5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月发生1.2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食品安全问题使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受到严重威胁。食品恐怖主义正威胁着中国百姓。环境污染直接危及农作物及其产品;而农牧业种植、养殖的源头污染严重,农药、兽药滥用导致有害物残留量超标。此外,食品在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显暴露出来。毒奶粉重大事件的发生,毁了中国奶制品产业,还使中国食品在国际上蒙耻。
一是在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全部价值判断中,忽视生命的侥幸心理经常是占据上风,而“经济增长”几乎总是第一位的。从而造成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共安全的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危机意识,一些不法企业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约束,无视政府的安全监管,无视社会各方面监督,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规建设、非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胡总书记表示,从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中看出,一些官员作风轻浮、管理松弛、工作不扎实,有的甚至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
二是一些政府管理部门缺乏权威,公共安全的监管机制不健全。所谓管理,也仅限于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例如,中国近年来出现的若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就充分暴露了中国食品安全的监管机制出现严重问题。而美国在食品安全领域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和严密的监管体系,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等机构在食品安全标准制订、审查批准和市场规范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已成为不少国家学习和借鉴的榜样。
三是缺乏成熟的危机应对机制。迄今为止,中国的应对措施仍仅局限于部门或地区性、行业性,还处于被动反应的模式。中国危机管理留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痕迹,条块分割严重。在危机应对方面,横向上是分散管理,即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管理;纵向上是集中管理,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应急工作,地方予以配合。遇重大危机事件,由地方或部门行政领导作决策,存在着缺乏专门机构和完善的体系、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错位、绩效考验体系不健全等等弊端。各级政府遇到问题尽量“捂盖子”、“报喜不报忧,多报喜少报忧”,往往存在地区主义、形式主义、迟报、漏报甚至隐瞒等现象。三鹿毒奶粉事件由于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压着不报,使大批毒奶流入市场,最终导致更多的婴儿受害。山西溃坝事故,也是地市级官员欺下瞒上。 另一方面,各地政府的横向监管机制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比如,各地政府的警察部门、消防部门、医院和快速反应部队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几乎没有机会进行沟通和磨合,以致问题出现时手忙脚乱,根本不能进行较好的配合,使得解决问题的成本大增,而结果却很难达到预期。
四是应急救援能力有限。由于装备落后、信息化建设落后,造成应急救援反应迟缓;由于减灾专业技能培训及防灾知识不够、应急救援人力少、力量分散等造成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实力不强。例如目前全国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分散于10多个部门,仅有约15万人。 五是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淡泊,缺乏最基本的识灾、防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纠其原因在于中国社会危机教育严重缺乏。日本小学6年教育中有近40个课时的危机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