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07.3.29(6)

2019-06-10 23:01

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文本

第九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节 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百一十五条 规划形成“一带两圈四楔”的生态绿地空间结构,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防止城市向周边无序扩张。

一带:以湘江风光带为依托,形成绿色生态带,贯穿整个市区。

两圈:以市区外围的自然生态系统为城市生态支撑,通过自然山体、风景区、风光带、森林公园以及城郊生态农业园等,构成城市外围生态圈;城区周边以组团生态隔离带、防护绿地、自然山体、水体以及相关生态要素,形成绿色圈层。

楔形绿地:将市区外围生态圈系统与城区内绿地系统连成体系,结合城区周边以组团生态隔离带、防护绿地、自然山体、水体以及相关生态要素,形成绿色圈层或成为组团隔离绿带的楔形绿地。这些绿地分别从枫树寨、白石港流域、建宁港流域、枫溪港流域向城区楔入。

第一百一十六条 加强市区内的生态建设,防止和治理水土流失,为城市发展提供良好的宏观生态环境。

(一)风景区:形成大京—仙庾岭省级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建设法华山、枫树寨、雪峰岭、罗家大山等4个森林公园。 野生动物园:在石峰区龙头铺镇建设野生动物园。

(二)在京珠、上瑞高速公路两侧原则上各100米建设绿色防护带;在莲易高等级公路两侧原则上各50米建设绿色防护带;在城市快速环道与城市外围联系的高等级公路两侧各50米建设绿色防护带;省道及一般公路两侧各20米建设绿色防护带;城郊干线铁路两侧各30米建设绿色防护带。

(三)建设湘江、枫溪港、建宁港、白石港、霞湾港五条生态带,城区以外地段重点保护江河两岸平地1000米以内的自然风光或自然地形山脊以内的森林植被;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严禁破坏其植被,禁止布置城市排污口和污染项目。

(四)在石峰组团与田心组团之间建设由京广铁路两侧—白鹤岭—石峰山生态隔离带;在田心组团与荷塘组团之间的白石港流域两侧建设生态隔离带;在河东核心组团建宁片区与枫溪组团、董家塅片区之间建设大京山脉—冲天岭—枫溪生态隔离带;在河东核心片区建宁片区与文化路片区之间的沿浙赣线两侧地区建设绿色隔离带。

(五)在清水塘工业区范围内大力进行生态绿化种植,逐步改造自然环境,恢复其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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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条 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设行为均要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对因建设需要而造成的植被和土壤破坏,必须采取相关措施恢复植被和生态。

第一百一十八条 市区生态系统以道路广场绿化、江河两岸绿化为网络,连接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城市森林带、自然山体,组成城区内生态绿地系统。

第二节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百一十九条 规划人均绿地10.62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8.02平方米,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45%。

第一百二十条 以湘江风光带为主干,河东城区枫溪港、建宁港、白石港、霞湾港绿带与河西城区华山路绿化带、长江西路绿化带、栗雨片区中央绿带以及城市快速环道绿带组成城市绿色带状网络,结合城市道路绿廊,连接城市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绿化广场,形成环、楔、廊、园有机联系的城市绿地系统。

(一)规划市级公园10个,总面积669.3公顷;区级公园9个,总面积148.86公顷;沿江河绿带4条,城市森林带2条,公共休闲绿带2条和城市快速环路环形绿带1条。

(二)控制高速公路两侧各100米、城郊干线铁路两侧各30米用地建设防护带,工业园周边建设不小于20米宽的防护带,清水塘工业区西侧和沿湘江地段规划1.5平方公里防护带。

(三)生产绿地规划:

在荷塘区、天元区、石峰区规划建设苗圃、花圃等,规划生产绿地总面积120公顷。

第一百二十一条 绿地规划基本指标:

旧城区改造后居住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中心区改造后绿地率不低于25%;新区居住小区绿地率要达到35%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医疗卫生、幼儿园、大专院校、科研部门等单位绿地率控制为35~50%,中小学为35~45%,机关事业单位为40~50%,新建工厂为30~45%;新建和扩建的城市主干路应保证绿化用地占道路总面积的30~40%,次干路占20~30%,支路不小于20%。

第十章 城市景观规划与城市设计

第一节 景观规划

第一百二十二条 株洲市城市景观形象定位:以炎帝历史文化和现代工业文化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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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生态园林城市。

第一百二十三条 将山体、水体作为城市景观背景要素重点保护,严格控制周围的建设,保证城市中的山体和水体成为城市开敞空间;

(一)拆除沿奔龙山、石峰山、枫溪山体边缘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恢复天台山植被,将其作为城市重要的山体标志。

(二)湘江作为城市水景的主轴带,与枫溪港、建宁港、白石港结合东湖、中基洲、鹅颈洲水面成为贯穿城市的重要水景。

(三)湘江风光带为贯穿整个城市的主要绿色景观带,湘江两岸各50~300米、沿城区河港周边20~50米控制作为景观重点控制带。

(四)枫溪、建宁、白石三大河港沿线绿化和东环线两侧绿带组成河东地区绿色景观主干网络;华山路城市森林带、栗雨片中心绿色休闲带、西环道两侧公共绿带和长江西路森林带与湘江风光带组成河西城区绿色景观主干网络。

第一百二十四条 天台、石峰、凿石、神农、天池、水竹湖、栗雨、新塘、滨江、东湖等城市主要公园作为城市主要园林景观。城市附属绿地、城市道路广场的景观规划与建设宜体现园林化、人性化,满足景观与功能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五条 河西新城体现现代化、综合性生态型城市新区的景象。 (一)以文化、体育中心为主体的城市中心,体现现代工业文化和炎帝文化相结合文化底蕴。

(二)天台园、栗雨园体现生态型、综合性的工业新区特征。

(三)以株洲大道、长江路和城市快速环道为主体现现代化的街道景观。 第一百二十六条 河东地区体现城市历史的延续和不断发展的商业中心形象。 (一)中心广场、芦淞广场周边代表株洲不同阶段的建设面貌实施景观协调控制,逐步形成特色。

(二)以地方传统风格特色改造解放东街、麻园和龙泉地区,结合市区两座教堂建筑周边控制为开敞地带,形成标志性区域。

(三)对河东清水塘、田心、宋家桥、董家塅四大工业区中具有代表性的建筑街区进行保护,周边新开发、改造地区应保持现代工业特征形象,体现株洲工业发展脉络。

(四)枫溪组团、田心高科园区体现高新技术产业发达、低密度的城市开发、生态型丘陵地区的城市形象。

(五)石峰组团重点结合生态建设消除污染,结合产业调整,构筑新型工业区形象。 (六)荷塘组团、南岳岭片区、建宁片区、麻园地段大力进行旧城改造,提升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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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的景观质量,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景观。

第二节 城市设计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贯彻城市设计的原则和理念;城市的中心区和景观重点控制地段要进行专项的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第一百二十八条 城市中心区和重要地段,应以重要景点(地标点)为中心,形成控制区域。

(一)在炎帝广场雕像与铁塔之间设立新的背景,改善炎帝雕像与铁塔的景观关系。 (二)严格控制神农阁周边800米、石峰山周围1500米范围的建筑高度,保持其在城市景观系统中的地位。

(三)河西金融商务办公区高层建筑群、大学城区、栗雨园中心带、体育中心、神农铁塔、石峰山、神农阁、芦淞高层建筑群以及建宁大桥桥塔为城市的主要标志性建筑和区域,应保持各区域之间的视廊,保证其广阔的城市背景。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城市的主要出入口,形成景观节点,加强城区的方向感。 (一)城市西大门:株洲大道体现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形象,在栗雨路与株洲大道交叉口设立大型主题雕塑。

(二)城市北大门:田心立交广场,沿320国道和长株高速公路进入株洲,结合田心片区中心规划形成标志性建筑群,作为城市入口标志。

(三)城市东大门:红旗立交桥,在其东南角广场设立大型主题雕塑。

(四)城市南大门:枫溪大道与S211公路连接处,设立大型交通广场和绿地景观作为出入口标志。

第一百三十条 湘江风光带:体现展示城市形象的文化交流、休闲服务、旅游观光场所。严格控制湘江风光带两岸建筑景观,按不同功能区段形成不同特色,将建筑景观与自然景观结合。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主要街道广场沿街建筑景观按功能分区、建筑风格和限高实施严格控制。特别要突出对天台路、新华路、建设路、长江路、株洲大道、枫溪路、快速环道沿线和主要广场周边开发的控制,形成城市主要建筑景观界面。

景观界面的建筑体量应与街道广场空间尺度协调,同时也要满足乘车和步行不同观赏方式的要求。

第一百三十二条 株洲市区建筑在绿色背景下,宜以浅色调为主,即白色、浅灰色,同时以黄色、红色协调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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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新区开发与旧城更新

第一百三十三条 新区开发与旧城更新要通过经营城市的手段,实施对新区整体、系统的开发和对旧城渐进、有序的再开发。

第一百三十四条 城市新区主要包括河西新区和河东的田心组团的高科技园区、枫溪组团的枫溪生态城及高科园区、荷塘组团的大丰物流园区和金山工业园区。

城市旧城区主要包括河东核心组团的芦淞片区、月塘片区、南岳岭片区、建宁片区,石峰组团,田心组团西南部地区,荷塘组团新塘路以东、东环北路以西地区和枫溪组团的董家塅片区。

第一节 新区开发

第一百三十五条 坚持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发展的原则,实施有序的整体开发,以城市中心区和工业园、物流园的建设发展为龙头,带动新区建设的全面发展和配套,与旧城一起形成有机的城市整体。

第一百三十六条 河西新区要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优势,发展商贸、金融、信息、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形成高品质、多功能的新的城市中心公共服务体系;限制发展占地大、效益差、污染大的产业;形成人才、资金、技术产业密集,人居环境良好,城市功能完善,具有合理的社会组织结构和城市空间结构的生态型城区。

(一)天台片区在完善天台工业园的同时,按综合配套要求建设高品质住宅区,并对现有住宅区的布局进行整合,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意识。

1、对长江路、天台路、泰山路、庐山路以及滨江路周边建筑环境景观实施重点控制;黄河北路作为主要行政轴线,两侧规划成为行政办公区;庐山路作为城市主要文化设施布局轴线与天台公园形成城市新的文化娱乐中心带;对河西第13区生活区进行改造,逐步形成河西商业中心;

2、严格控制华山路以西的城市森林带,使之与湘江风光带有机结合,形成环天台地区的城市绿圈;

3、严格控制凿石山的用地开发,规划将该地段作为未来城市主要的休闲观光以及具有区域性功能的公共设施布局场所;

4、预留京广、浙赣铁路客运专线及其连络线走廊。

(二)东湖片区重点为实施城市体育新城的建设,同时作为河西新区主要的对外公路交通枢纽和以农副产品流通为主的商贸区。该片区以中等强度开发为主。

(三)新塘片区建设高标准的基础和环境配套设施,形成有区域经济功能的商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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