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险投保单录入规范细则

2019-06-11 00:24

非车险出单人员管理及投保录入规范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非车险业务投保录入,提高非车险承保的效率质量,组建一支合格的非车险出单人员队伍,促进非车险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总公司《投保单录入规范》等相关要求,结合广东省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非车险出单岗” 是指按照岗位职责要求,从事非车险承保投保单录入的岗位。担任非车险出单岗位的人员(以下简称“出单人员” )是指由中心支公司选拔、推荐并经分公司考评通过,承担中心支公司非车险业务投保录入、单证打印和业务上报等工作的人员。 广州市区各支公司、省公司营业部各团队按照中心支公司进行管理(下称“各经营单位” )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所辖各经营单位所设的“出单人员”。

第二章 岗位设置、职责

第四条 岗位设置

各经营单位应设立非车险出单岗,并配备至少一名非车险出单人员,具体配置数量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确定,原则上出单人员不能由业务一线人员兼岗。

各经营单位应保持初核人员的稳定性,出单人员如有变

动,各经营单位应通过上报分公司非车险管理部,以便对拟任人员进行考评。

出单人员应认真负责好本职工作,并对录入系统的投保信息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岗位人员要求 1、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3、熟悉公司非车险业务相关规章政策; 4、具备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5、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且通过非车险任职考试。 第六条 岗位职责

(一)负责所属中心支公司、营业部的非车险业务核心系统录入及单证打印工作;

(二)出单岗位人员应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一致及规范的原则录入非车险承保业务数据。

(三)负责与非车险管理部进行工作上的沟通。 第七条、考核和处罚

经营单位出单岗考核由分公司非车险部考核,主要考

核指标包括:依法合规制度执行力、服务态度、专业技能、流程和时效执行力、规范性操作指标等。分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部将每季度进行点评,每年度进行考核和评价。考核优秀者,可参加分公司优秀出单人员年终评选活动,建议经营

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将要求经营单位进行撤换。违反公司其他制度按照制度进行问责。

第三章 非车险主要险种出单流程和要点

企业财产保险类

《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保险》、《财产一切险》

保单录入人员在拿到投保单时,对该投保单进行初步审核,核对该投保单信息填写的准确性,对于填写不规范或信息明显错误的投保单要求业务人员联系投保人或直接要求保户修改。

1、公共信息中的联共保标志

业务处理系统中“联共保标志”一项在下拉菜单中提供“独家承保、主共保、从共保、主联保、从联保”五种类型,根据业务情况选择。

2、险种信息

(1)被保险财产座落地址

如果以前系统有相关保户的信息,系统可自动带出被保险人地址,如有改动,可进行手动修改。如该保险标的存在多个座落地址,点击“+”添加相应地址信息。(被保险标的地址要详细、准确地录入,不能只录入大的行政区域。邮政编码一定要准确录入,不能只录入省或市的前两、三位数字,后面全部以零占位,更不能随便编造邮政编码。)

(2)保险期间

系统默认保险期间为1年,其中起保日期可手动修改,投保日期、制单日期则为系统自动带出的日期。(财产险保险期限18个月以上的业务为再保合约除外,录入时必须将合约外部分单独拆为另一个单独保险单)

(3)营业处所

根据业务信息,准确输入相应信息 (4)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根据企业的信息选取对应行业代码 (5)企业性质、占用性质

根据企业信息选取相应企业性质、占用性质 (6)险种及标的信息 A、主险的录入

在主险中点击“新增”,标的类型及相应项目必须根据投保单信息准确输入。选取投保单中客户所需的保险项目。

1、先选取“标的类别”后,选中后会在后面自动带出“标的名称”,“标的名称”是可以进行修改的,可根据实际信息进行修改。

2、“地址序号”对应的是“被保险财产座落地址”的相应序号,应根据投保单或投保信息正确选择。

3、根据投保单或投保信息正确输入“保额”并选择“以何种价值投保”。分为:账面余额、账面原值、评估价、市场价等,按客户需求选择。

4、费率录入,根据投保单或投保信息正确输入“年费率‰”,系统会自动带出“保费”。

5、免赔率、免赔额录入,点击“标的类别“前的符号点击后会出现“免赔率、免赔额、短期费率方式”的选项,按投保信息正确录入。(该部分免赔针对的是项目免赔)

6、主险输入完毕后,根据投保单或投保信息正确输入“每次事故绝对免赔”,该区域支持免赔额的录入。(项目免赔和保单免赔“附加险/附加条款”只能够输入一项;)

B、附加险、附加条款的录入

根据投保单或投保信息正确输入相应附加险、附加条款的信息。(地震保险必须在“附加险/附加条款”栏目中录入,并使用不高于主险金额80%的限额,采用单独的保险费率,列明单独的保额、保费;附加条款项不能录入的条款可在特别约定中列明。) C、利润损失险

投保“利润损失”保险,需在利润损失括号中打“√”,之后根据投保单或投保信息正确输入相应“利润损失”信息。(项目免赔和保单免赔“附加险/附加条款”只能够选择录入其中一项。)

(7)币别信息

正确选择“汇总币别”、“支付币别”后,点击“确定”按钮会自动带出相应保费。

(8)缴费计划信息

按照与客户约定的缴费次数及金额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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