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体意外险录入规范
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2711)为例:
在进入到投保单录入画面之前我们介绍一些系统的功能特点: a) 底色为粉红色的区域可以通过鼠标双击该区域来查询、选择代码;
b) 有下拉框的区域可以通过点击下拉菜单来选择代码; c) 有+标志的都可以通过鼠标点击+来展现其隐藏的输入域
投保单头信息录入中选择的语种是英文,所以这里显示的条款名称也是英文的。如果我们选择的是中文,那么这里显示的条款名称也将会改成中文。
1.1 投保单头信息录入
图 投保单头信息录入画面
录单员需要在投保单头信息录入画面中选择语种、保单种类、保单类型、归属机构、归属业务员等。
首先选择语种、保单种类、联共保标志及股东业务标识,然后输入该单业务的归属业务部门和业务员
选择业务来源和协议号,如果选择非直接业务,必须选择协议号。 业务来源:指此单业务来自何种渠道。业务来源包括“专业代理、经纪业务、兼业代理、个人代理、互动业务”等。
保单类型:由于是团体意外险业务,所以系统默认为集体。 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现金、银行转帐、支票等不同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代理业务,需要输入代理人,代理协议号,点击时要检验。
选择的协议号中带出该协议的手续费比例,是后续手续费计算的基础。不同的业务来源在保费计算时会有不同的折扣。
1.2 保险期限录入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默认为一年期,保险期间默认下一天零时起到下一年的今天24日止。
投保期限和制单日期:默认为当天,制单日期不允许修改。
图 保险期限录入信息画面
1.3 客户信息录入
图 投保人信息录入画面
图 被保险人录入界面
如果数据库里已经有投保人的信息,直接输入投保人代码或者姓名就可以直接带出已有的信息。注意在姓名输入时可以输入中文名也可以输入英文名 。如果数据库里没有投保人的信息可以点击新增客户添加信息
在添加客户页面,当选中“单位”和选中“个人”时需要填写的内容是不一样。当系统中已有客户信息,则可以输入模糊内容进行查
询。如果系统中没有客户信息,则进行新增客户,点击增加客户。增加完成后会自动带到保单的信息中。
投保人名称/姓名: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全称(与公章名称一致);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填写个人姓名(与投保人有效身份证明一致)。投保人名称一律填写全称,必须完整、准确,不得使用简称。
电话:填写投保人或投保经办人的固定电话号码;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填写其常用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填写投保人住所的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被保险人指定的联系人姓名;被保险人为“自然人”时,填写被保险人姓名。 “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被保险人的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由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发,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企业单位颁发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该代码为9位数字字母码
被保险人为“自然人”时填写被保险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被保险人无《居民身份证》时,应在投保单特别约定栏内注明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名称、证件号码及被保险人性别、年龄。 单位性质: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投保人要选择填写被保险人的单位性质,只可选择其中一项。
被保险人客户地址: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其主要办
事机构所在地,被保险人为“自然人”时填写投保人常住地址。 性别、婚姻状况、职业:按真实情况填写。
被保险人年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16—69周岁的在职人员。首次投保16-64岁,续保可到69周岁。
单位人数、主被保险人数、连带被保险人数: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500人以上的团体可采取不记名的方式投保,以出险当月工资表在册员工名单为准;但如果被保险人数超过投保时人数的5%,必须办理追加投保人数,否则出险时根据投保单位实际人数按比例进行赔付。 投保等级:可选择按职务情况、险种、工资等方式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
当选中“身份证”时,“证件号码”的长度只能是15或者18位;“邮编”的长度只能为6位。当客户信息添加完成,把客户信息保存到数据库,并把信息带到前面的页面。被保险人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这和“添加客户”页面 “单位”和“个人” 是对应的。“联系人姓名”的长度不能超过20位。
受益人信息:需要进行新增或查询操作,要求录入相应的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受益份额等,同时要选择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一般为被保险人本人、父母、子女、配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