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1999年末,全国住宿设施共有职工人数(或固定从业人员)477.71万人。其中:涉外饭店职工人数为121.6万人,社会旅馆311.42万人,个体旅馆44.69万人。
1999年住宿设施单位数
单位总计(户) 涉外饭店 社会旅馆 个体旅馆 7035 375 84 171 90 84 279 131 154 286 402 405 203 224 95 384 147 320 198 1193 236 231 65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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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 250819 北 京 4591 天 津 1499 河 北 18774 山 西 6317 内 蒙 古 9378 辽 宁 9006 吉 林 6488 黑 龙 江 10780 上 海 3346 江 苏 15898 浙 江 14347 安 徽 16686 福 建 5982 江 西 6348 山 东 14403 河 南 11618 湖 北 10199 湖 南 13635 广 东 9271 广 西 7641 海 南 2071 重 庆 3875 四 川 15334 79864 3413 959 3144 2056 1457 3144 2108 2752 2109 6196 3864 2726 2072 2101 4385 4482 3967 2879 3891 2534 973 1969 5148 163920 803 456 15459 4171 7837 5583 4249 7874 951 9300 10078 13757 3686 4152 9634 6989 5912 105558 4187 4871 867 1841 9959
贵 州 6621 云 南 8545 西 藏 45 52 603 45 1303 3411 5266 4531 陕 西 9408 甘 肃 3574 青 海 992 宁 夏 1040 新 疆 3105
72 51 15 37 176 2922 1856 361 373 1309 6414 1667 616 630 1620 七、2000年的酒店业 2000年,随着一批原作\培训中心\、\招待所\、\公寓\使用的住宿设施主动要求纳入旅游饭店管理,我国旅游饭店数量规模有较大增长。到2000年末,全国共有旅游饭店10481家,比上年末增加3446家,增长48.98%,其中星级饭店数量增幅高达56.35%;全国旅游饭店共拥有客房94.82万间,比上年末增加5.88万间,增长6.6%;共拥有床位185.60万张,比上年末增加8.61万张。 2000年,全国旅游饭店营业收入总额为862.27亿元,比上年增加16.52亿元,其中:星级饭店营业收入总额为603.71亿元,占总额比例为70%;上缴营业税44.07亿元,比上年增加1.37亿元;年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5.85%,比上年提高2.44个百分点,其中星级饭店年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7.58%,比总体平均客房出租率高1.73个百分点。
(一)全国旅游饭店的构成情况 1、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在全国10481座旅游饭店中,国有饭店有6646座,占全国旅游饭店总数的63.4%;集体经济饭店有1280座,占12.2%;外商投资饭店有419座,占4.0%;港澳台投资饭店有414座,占4.0%。以上四种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占全部饭店的83.6%。此外,联营、股份制、私营等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有1722座,占全部涉外饭店总数的16.4%。
从客房间数来看,在全国拥有的94.82万间客房中,国有饭店共有59.34万间客房,占全国旅游饭店客房总数的62.6%;集体经济饭店共有7.92万间客房,占8.4%;外商投资饭店共有5.80万间,占6.1%;港澳台投资饭店共有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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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间客房,占7.8%。以上四种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客房占全部饭店客房的84.8%;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客房共有14.39万间,占全部饭店客房数的15.2%。 2、按规模划分
按饭店规模大小划分的情况是:(1)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129座,共有24.03万间客房,占全国旅游饭店客房总数的25.3%;(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309座,共有11.23万间客房,占11.8%;(3)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547座,共有13.14万间客房,占13.9%;(4)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1926座,共有26.45万间客房,占27.9%;(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7570座,共有19.91万间客房,占21.1%。 3、按星级划分
截至2000年底,全国共有旅游涉外星级饭店6029座,比上年末增加2173座; 拥有客房59.47 万间,比上年末增加6.98万间;床位114.48万张,比上年末增加11.99万张。具体情况是:(1)五星级饭店117座,共有4.52万间客房,占全国旅游涉外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7.6%;(2)四星级饭店352座,共有8.49万间客房,占14.3%;(3)三星级饭店1899座,共有23.12万间客房,占38.9%;(4)二星级饭店3061座,共有20.51万间客房,占34.5%;(5)一星级饭店600座,共有2.82万间客房,占4.7%。
(二)分地区的旅游饭店情况
全国10481座旅游饭店分布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情况如下: 1、按拥有旅游饭店座数多少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广东1506座;(2)江苏803座;(3)云南629座;(4)浙江594座;(5)山东558座;(6)北京522座;(7)湖北497座;(8)辽宁431座;(9)四川408座;(10)广西403座。
2、按拥有旅游饭店客房间数多少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广东16.31万间;(2)辽宁8.76万间;(3)北京7.67万间;(4)上海5.60万间;(5)浙江5.57万间;(6)山东5.06万间;(7)江苏5.01万间;(8)海南3.44万间;(9)四川3.42万间;(10)广西3.29万间。
3、按拥有旅游涉外星级饭店座数多少排列,位居前十名的地区是:(1)广东697座;(2)江苏450座;(3)北京425座;(4)浙江411座;(5)云南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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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6)湖北295座;(7)上海248座;(8)湖南227座;(9)辽宁216座;(10)福建213座。
(三)全国旅游饭店的客房出租率情况
2000年,全国旅游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5.85%,比上年提高2.44个百分点。其中,星级饭店全年客房出租率为57.58%,比上年提高3.24个百分点。在星级饭店中,五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5.04%,比上年提高3.63个百分点;四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3.08%,比上年提高4.12个百分点。 1、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2000年,在全国10481座旅游饭店中,其中:国有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54.34%,比上年提高2.89个百分点;集体企业饭店53.1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外商投资饭店58.89%,比上年提高1.43个百分点;港澳台投资饭店63.64%,比上年提高5.24个百分点;联营饭店55.33%,比上年下降7.09个百分点;私营饭店54.88%,比上年提高2.74个百分点。 2、按规模划分
按饭店规模大小划分的情况是:(1)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3.76%,比上年提高1.67个百分点;(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1.23%,比上年提高6.09个百分点;(3)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8.15%,比上年提高4.31个百分点;(4)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5.18%,比上年提高3.35个百分点;(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1.15%,比上年提高2.21个百分点。
3、 按地区划分
2000年,按客房出租率高低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如下: (1)湖南72.07%;(2)浙江64.31%;(3)上海61.93%;(4)北京60.88%;(5)广东60.35%;(6)青海57.28%;(7)江西56.79%;(8)江苏56.42%(9)贵州56.08%;(10)海南55.88%。
(四)全国旅游饭店的营业收入情况
2000年,全国旅游饭店营业收入为862.27亿元,比上年增长2.0%。 1、 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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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国有企业饭店营业收入465.00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3.93%;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饭店营业收入216.62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5.12%;集体企业饭店营业收入55.96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6.49%;联营饭店营业收入12.54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45%;私营饭店营业收入10.04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16%。 2、按规模划分
2000年,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年营业收入216.06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5.06%;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145.67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6.89%;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134.54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5.60%;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187.56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1.7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年营业收入178.43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0.69%。 3、按地区划分
2000年,按营业收入多少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如下:(1)广东229.52亿元;(2)北京128.12亿元;(3)上海83.47亿元;(4)浙江68.52亿元;(5)江苏58.03亿元;(6)山东38.45亿元;(7)辽宁35.02亿元;(8)四川20.78亿元;(9)湖北18.08亿元;(10)广西17.11亿元。
(五)全国旅游饭店上缴的营业税金
2000年,全国旅游饭店共上缴营业税金44.07亿元,比上年增加1.37亿元。 1、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国有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3.49亿元,占上缴总额的53.3%;集体企业饭店上缴营业税金3.03亿元,占上缴总额的6.9%;外商投资饭店和港澳台投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0.80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4.5%;联营饭店上缴营业税金0.72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6%;私营饭店上缴营业税金0.57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3%。
2、 按规模划分,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0.66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4.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7.29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6.5%;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6.69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5.2%;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9.82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2.3%;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9.61亿元,占上缴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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