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知识总结
第一编 法学导论
第一章 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包括对法的历时性研究、共时性研究;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又要研究外部方面;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 凡属于与法有关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的研究范围内。
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
一、西方法学历史
1)起始——古希腊: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 2)顶峰——古罗马:法学获得相对的地位,成为罗马法渊源之一。 3)最灰暗——中世纪:基督教主导,独立法学消失。
4)复兴——中世纪后期:出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出现注释法学派。 5)世俗化——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法学派产生。
6)蓬勃——资产阶级革命:出现法权世界观,表现为“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提出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原则。
7)流派——18世纪末: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标志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出现)。
8)社会化——20世纪初:社会法学派、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9)休眠——二战前后:政府限制言论自由和学术研究,
10)振兴——20世纪50年代:法学派新姿态,新兴法学派。
11)流派——70年代:经济分析法学派、批判法学派、新马克思主义法学派。 二、中国法学历史
1)夏、商、西周:出现了以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的法律思想。“明德慎刑”“以德配天” 2)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大发展的时期,法家“以法治国”,法学曾成为“显学”。 3)西汉至清中:以儒家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出现律学(唐律疏议),王安石变法,明末进步法律思想。
4)清末至民国:戊戌变法,洋务派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孙中山民主共和制,法学成为独立学科,法学教育正规化。
5)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法学出现。
第三节 法学与相邻学科
(略) 第四节 法学教育
一、法学教育的目标和功能 1. 概念:定位为素质教育 原因:
(1) 素质教育是学习型社会的必然要求。 (2) 素质教育是法律专业教育的基础和核心。 2. 目标和功能
(1)把学生培养为高素质的优秀公民。 (2)把学生培养为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工作者。 二、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 1. 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
1) 引进初创(1949~1957)苏联教材,苏联专家,建立政法院校。
2) 遭受挫折(1958~1966)阶级斗争,文化大革命。
3) 恢复重建(1978~1991)十一届三中全会,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的法学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4) 改革发展(1992~ )法学教育改革。 2. 法学教育体系
1) 形式上,分为普通法学教育和成人法学教育。
2) 层次上,中等专科教育、高等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第二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一节 法学方法论
一、法学方法论释义
法学方法论: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 两个层次:①法学方法论的原则 ②各种法学方法 二、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 (3)坚持社会现象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 (4)坚持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
第二节 阶级分析方法
一、阶级分析方法释义
阶级分析方法: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
·反对两种倾向:教条主义、虚无主义。 二、阶级分析方法的功能:
(1)对于法学的理论建设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避免走入唯心主义法学误区的必要指南。 (2)对于法律制度的历史考察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探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规律的基本线索。
(3)对于古今中外法律制度的定性研究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有力的分析工具。 (4)对于法制实践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确立和坚持法制根本宗旨的重要理论参照。 三、怎样以科学的态度准确理解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 (1)正确把握不同历史类型社会的阶级矛盾的不同特点。
(2)正确把握同一历史类型社会的常态发展时期和危机时期阶级矛盾的不同特点。 (3)正确把握阶级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相互作用。 (4)正确把握现实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状态及其发展趋势。
第三节 价值分析方法
一、价值分析方法释义
价值分析方法: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和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 二、价值分析方法的功能
(1)价值分析方法是深刻认识和理解法律制度精神实质的钥匙。
(2)价值分析方法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中的独特功能,可以在法律价值的证成、批判、选择和同质化四方面显现出来。
(3)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在运用价值分析方法时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和原则。
第四节 实证研究方法
一、实证研究方法释义
实证研究方法:在价值中立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二、实证研究方法的类型
(1)社会调查方法:研究者提出具体问题,拟定研究方案,通过观察实验,采集资料数据,在此基础上提出知识性命题的方法。
(2)历史研究方法:对所研究现象进行纵向观察,在法学领域一般借助于文献研究方法。 (3)比较研究方法: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进行比较研究。 (4)逻辑分析方法:逻辑推理。
(5)语义分析方法:通过分析语言的要素、句法和语境来揭示词语和语句意义的研究方法。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1)社会经济条件:工业革命创造了大资产阶级和现代无产阶级。 (2)政治法律条件:
① 公法领域,确认了公民在政治和法律上的平等权利。
② 私法领域,确认了私有权无限制和排他性原则。《拿破仑法典》
(3)思想渊源:古典自然法学理论 德国古典法哲学(康德自由观、黑格尔法学辩证法)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