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主义 - 黑格尔主义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第一次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法学观 -《德意志意识形态》标志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已经形成 -《共产党宣言》新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 ① 《共产党宣言》新发展
② 对欧洲革命失败总结,进一步揭示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对法的现象的决定性作用 ③ 《资本论》新高峰
④ 对巴黎公社经验总结,论述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新型民主和新型法制 ⑤ 同拉萨尔主义论战,《哥达纲领批判》进一步揭示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对法权现象的决定性作用
⑥ “人类学笔记”揭示国家和法现象的历史起源的一般规律 ⑦ 恩格斯捍卫,新发展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伟大革命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意义
(1)把法的现象放置于整个社会大系统中加以考察,科学地确证法的现象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
(2)对法的现象的本体属性进行逻辑“思辨”,深入分析法的现象与社会生活条件的相互关系。
(3)准确把握法的现象与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探讨法的现象相对独立性的内在机理。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价值论意义 (1)是致力于分析法的现象的功能状态。 (2)是把握法权关系发展的社会人类学向度。 (3)是深入探求法的现象的价值基础。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方法论意义
(1)是研究方法,“从具体到抽象”。 (2)是叙述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第三节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
(略)
第四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一、毛泽东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贡献 二、邓小平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丰富与发展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新和发展 (1)论述了政治文明与小康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 (2)揭示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 (3)阐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相辅相成的互动机理。 四、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法学 (一)科学发展观的法学意义
1、概念: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意义:
(1)坚持以人为本,可以使我们更好地把握法的现象的本体基础。 (2)坚持以人为本,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文明社会法律发展的基本尺度。 (3)坚持以人为本,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价值准则。 (4)坚持以人为本,可以使我们更好地把握全球法律文明共同的发展走向。 (二)依法执政的当代法治观的时代价值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治理观的内在意蕴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特征—— (1)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2)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公正的社会。 (3)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稳定的社会。 (4)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权威的社会。 (四)如何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必须明确它是人类文明史的先进的法治理念,是更完善、更高层次的现代法治信念、价值和理想的集合体,是真正符合广大人们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 (2)必须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命题具有鲜明的针对性。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有一个形成、发展和变迁的过程,但在现阶段,其基本内涵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顾全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第四章 法理学概述
第一节 法理学释义
法理学是法的一般理论、基本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
第二节 中国法理学
一、中国法理学的历史
(1)词源——“法理学”一词来源于日本 (2)最早使用——梁启超《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 (3)普遍使用——20世纪90年代 (4)课程开设——旧中国少数
(5)词禁阶段——建国后,法理学被认为是资产阶级专有名词而禁止使用
(6)替称阶段——78年后,“法学基础理论” (7)解锢阶段——80年代中后期,有人开始正式使用 (8)普遍接受——90年代后 二、中国法理学的体系
(1)本体论问题——法是什么——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等
(2)价值论问题——法应当是什么——法的价值概念、法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等
(3)历史问题——法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古代法律制度、近现代法律制度、法律发展、法制现代化等
(4)运行问题——法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运行的——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职业、法律方法、法治国家等
(5)社会问题——法与社会其他方面是如何相互作用的——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道德、法与科技、法与生态文明 三、中国法理学的未来 (1)科学形象的确立 (2)实践指向的增强 (3)学术流派的多样化 (4)科技互动更加深入 (5)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
(6)理论创新与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
第三节 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1)学习法理学是学习法学其他学科的需要
(2)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 (3)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理论素质的需要 (4)学习法理学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 二、学习法理学的方法
(1)善于从生活中具体案例出发进行法理学思考,提炼、检验法理学理论。 (2)联系其他学科知识来理解、掌握法理学理论。 (3)了解法理学发展史来理解、掌握法理学理论。 (4)联系、比较中西方法理学来学习法理学。
(5)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现状,积极参与法理学讨论。 (6)注意部门法学与理论法学的学习相结合。
第二编 法的本体
第五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法、法律的语义分析
法: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义务为基础,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第二节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一)在社会体系中,法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法的规范性体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