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在漳河上游发展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护路林等;在靠近山区村庄发展食用油料林、调香料林等。在卫河上中游前段发展特用林,配合发展自采果园、生态经济林;在卫河上中游中段发展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护路林,在淇县、辉县市等地发展防风固沙林,在靠近村庄发展食用油料林、调香料林;在卫河上中游下段发展短轮伐期用材林、果树林等。在沁河上中游前段发展特用林,配合发展自采果园、生态经济林;在沁河上中游中段发展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护路林,在孟州等地发展防风固沙林,在靠近村庄发展食用油料林、调香料林;在沁河上中游下段发展短轮伐期用材林、果树林。规划2011-2015年完成造林9万公顷(135万亩)。
5.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该工程涉及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南阳、信阳、驻马店、济源等13个省辖市。在水源地和库塘周围汇水区,采用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飞播造林方式,大力营造乔灌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提高森林的涵养水源和调节地表迳流的生态防护功能。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易发生沟蚀、崩塌的黄土丘陵区和石质山区沟坡以及地质结构疏松等易发生泥石流地段,采用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飞播造林方式,通过强化综合治理,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逐步恢复区域地带性森林植被,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安全保障。在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方,大力营造速生丰产含油率高的木本油料林基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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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5年完成造林28.79万公顷(431.8万亩)。
6.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该工程涉及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17个省辖市118个县(市、区)。加大针阔及乔灌结合的林带比例,提高绿化标准,对断带和网格较大的地方进行完善提高,积极稳妥地推进成过熟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逐步建立起稳固的农林复合生态系统,提高综合防护功能。规划2011-2015年完成造林7.2万公顷(108万亩)。
7.防沙治沙工程
该工程涉及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商丘、周口10个省辖市47个县(市、区)。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的原则,凡宜林沙荒地全部营造防风固沙林;在沙化耕地上营造小网格农田林网和林粮间作。规划2011-2015年完成造林4.31万公顷(64.7万亩)。
8.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该工程涉及全省范围内所有铁路(含国铁、地方铁路)、公路(含国道、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村道、景区道路等)、河渠(含黄河、淮河、长江、海河四大流域的干支流河道及灌区干支斗三级渠道)及重要堤防(主要指黄、淮河堤防)。规划2011-2015年完成造林11.16万公顷(167.4万亩)。
9.村镇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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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涉及全省1895个乡镇和47603个行政村的建成区及周围。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街道和建筑物布局特点,以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为重点进行立体式绿化、美化,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按照以下标准搞好庭院绿化美化,围村、乡镇林带建设一般要在10米以上;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规划2011-2015年完成造林3.23万公顷(48.4万亩)。
10.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该工程涉及18个省辖市和107个县(市)的城市建成区及郊区。通过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县、单位)”、“国家森林城市”等活动,加强环城防护林、城区绿化、通道绿化、森林公园建设,构筑以城区、近郊区为重点、近远郊协调配臵,融城区公园、绿地和廊道绿化等相结合的城市森林。除建设环城防护林带外,还要在风口、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方适当营造城郊森林,或建设大面积的森林公园。规划2011-2015年完成造林0.59万公顷(8.8万亩)。
11.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和完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站、管护点、检查站业务用房建设,埋设界桩界牌,修筑巡护步道、围栏、管护码头等,配臵必要的科研监测和科普宣传设备,完善保护区供电、供水、生态厕所、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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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监管体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工程建设。完善10个省辖市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建设,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办公等设备设施的购臵以及必要的设施改造等。实现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完成和完善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和35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的建设。进一步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并掌握疫源疫病发生及流行动态,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在济源、焦作、三门峡、信阳董寨、原阳、商城金岗台、南阳、洛阳分别建立7处濒危野生动植物繁育基地,实施猕猴、金钱豹、天鹅、朱鹳、大别山五针松、伏牛山珍稀植物、红豆杉拯救工程,通过采取建立野外资源动态监测站、建立保护小区等手段实现对野外种群栖息地的就地保护手段外,建立繁育或培育基地实现迁地保护,在南阳、新乡、信阳、三门峡、济源、焦作、洛阳、驻马店、开封建立9处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初步建立全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体系。在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董寨、孟津建立3处鸟类环志站,对我省主要候鸟种类进行环志,逐步掌握候鸟迁徙、变化规律及种群结构、数量的变化。建省级野生动物科研所1处,基层野生动植物科研所5处,加强省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中心和省湿地资源监测中心建设,建立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二期工程,建立并完善1个综合性大型野生动物园,建立大规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50个,建狩猎场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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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
该工程涉及18个省辖市147个县(市、区)。加强对现有森林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对郁闭度0.8以上的中幼林进行抚育;对疏林地、无培育前途的林分或灾害危害严重的低质低效林进行改造。对生态区位重要的低质低效林,通过加大培育、科学改造,使其逐步形成树种多样、层次复杂、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公益林;对水热资源丰富、生态条件较好地区的低质低效林,通过加大投入、集约经营,使其形成速生、丰产、高效的商品林;对郁闭度小于0.5的低质低效林实施封山育林,通过封禁、适当补植改造等措施,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提高林分质量。规划2011-2015年完成森林抚育106.65万公顷(1599.7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47.62万公顷(714.3万亩)。
13.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全省新建河南焦作沁河、商丘黄河故道等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4处,面积31190公顷,全省湿地自然保护区数量由现在的17处增加到21处,湿地自然保护面积由现在的26.5万公顷增加到29.6万公顷,占全省湿地面积的44.5%。对已建的河南省丹江口水库、宿鸭湖、河南黄河等17个湿地保护区实施湿地恢复、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提高湿地保护区的保护能力和监测水平。通过已建和新建保护区规划,我省将形成类型齐全、分布合理、面积适宜、管理科学、效益良好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新建鹤壁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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