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HLWP1801 A/0 第10页 共42页 2010.01.0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本 页码 轻钢结构制作工艺规范
生效日期 常用 型号 ER50-6 钢材 钢材 牌号 等级 Q235 Q345 A、B 气体保护焊丝材料 (表4-9) 熔敷金属性能 焊丝化学成份(%) 屈服点 Re(Mpa) 抗拉强度 Rm(Mpa) 延伸率 A(%) 冲击功 温度 J C Mn Si S P ≥420 ≥500 ≥20 -29℃ ≥27 0.06~ 0.15 1.4~ 1.85 0.8~ 1.15 ≤ ≤ 0.035 0.025 5.4.2.4焊剂:埋弧自动焊焊剂应符合《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2470-2003)
标准的有关规定,选用的焊剂牌号必须与所采用的焊丝牌号和焊接工艺方法相匹配。 5.4.2.5焊接保护气体:钢结构的气体保护焊,宜采用氩与二氧化碳混合气体保护,规定采用的混合比例,其氩气的含量应≥80%,并应采用瓶装。在无条件采用混合气体时,也可采用纯二氧化碳保护气体,匹配相应机械性能的药性焊丝。氩气和二氧化碳的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氩气》(GB4842-84)和《焊接用二氧化碳》(HG/T2537)标准的有关规定。
5.4.2.6进厂焊接材料由质量保证部验收,检验包装箱(盒)上的厂名、牌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与出厂质量证明书相符。开包抽检焊接材料外观质量,如发现焊丝生锈和焊条药皮严重剥落,应不予验收。
5.4.2.7验收合格的焊接材料,应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按品种、牌号、规格分别堆放。并配备焊剂、焊条干燥设备,对低氢型焊条(结506、结507)和焊剂在使用前进行熔烘,熔烘温度和时间按表4-10规定,要求仓库管理人员按“焊材烘熔记录表”,表4-11规定做好记录。
焊接材料熔烘温度时间 (表4-10) 序号 材料名称 常用牌号 型号 熔烘温度 熔烘时间 1 2 3 焊条 焊条 熔炼焊剂 结507 结506 焊剂431 E5015 E5016 HJ401 300-350 300-350 200-350 60 60 60
文件编号 HLWP1801 A/0 第11页 共42页 2010.01.0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本 页码 轻钢结构制作工艺规范
生效日期 烘熔 日期 焊材烘熔记录表 (表4-11) 焊材种类 烘熔控制 重复烘干 数量 烘干 操作员 生产 焊材 牌 生产 开始 烘干 烘熔 保温 数量 (公斤) 次数 规格 日期 厂家 名称 号 批号 温度 时间 温度 温度 (公斤) 5.4.3油漆
5.4.3.1轻钢构件采用的油漆,应符合业主指定供应商或满足设计要求的品种颜色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定。
5.4.3.2进库油漆(包括:底漆、面漆、稀释剂)应由质检部门验收。根据质量保证书核对厂名、品种、生产批号、颜色、日期、主要技术参数(理论涂布率、漆膜附着力、固形物含量、干膜厚度、干燥时间、稀释比等),并在专门仓库存放,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
5.4.3.3对超过使用保管期限的油漆,应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5零件加工 5.5.1放样与下料
5.5.1.1放样、下料和检验所使用的量具,应是经计量部门校准合格的量具。 5.5.1.2钢板在下料前应检查钢板的牌号,厚度和表面质量,不宜采用表面出现蚀点深度≥0.2mm的钢板。小面积的点蚀在不减薄设计厚度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打磨直至合格。
5.5.1.3凡板材边缘有弯曲或宽边等缺陷,在下料时应设法矫正或剔除。
5.5.1.4根据不同的加工工艺,应放足切割或加工余量,并应根据零件的长度和将组成构件的焊缝尺寸预先放好焊接收缩量。
5.5.1.5对于相同尺寸数量较多的零件,应采用样条、样板下料。
5.5.1.6下料所划的切割线,必须正确、清晰。下料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要求。
文件编号 HLWP1801 A/0 第12页 共42页 2010.01.0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本 页码 轻钢结构制作工艺规范
生效日期 下料的允许偏差 (表5-1)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零件外型尺寸 孔距 ±1.0 ±0.5 5.1.7下料后的每一零件应用记号笔或油漆笔写上工程名称、构件号、和零件号。 5.5.2气割
5.5.2.1零件的气割可采用氧-乙炔、丙烷、混合气体等气源。切割时应保证切割用气体的纯度、割咀和切割设备的完好。
5.5.2.2等截面零件在开条切割时,应留足切割余量,并使数条割缝同时均匀加热,以利于减小零件的弯曲变形。薄板切割时可将割咀前倾15°左右,以利于减少挂渣和割后的边缘清渣。
5.5.2.3零件的切割面应无裂缝、夹渣和分层。气割零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规定。
气割允许偏差 (表5-2)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目名称 长度、宽度 切割面平面度 切割面不垂直度 切割坡口角度 切割坡口钝边高度 割纹深度 局部缺口深度 ±3.0 0.05t,且不大于2.0 0.05t,且不大于1.5 ±5° ±1.0 ≤0.3 ≤1.0 允许偏差(mm) 注:t为切割面厚度 5.5.2.4零件切割面其它质量要求,可参照《火焰切割面质量技术要求》(JB3092-82)各项规定执行。
5.5.2.5切割造成超过规定的缺口、残留毛刺和熔渣,应焊补和打磨光顺后,才能允许流入下道工序。
文件编号 HLWP1801 A/0 第13页 共42页 2010.01.0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本 页码 轻钢结构制作工艺规范
生效日期 5.5.3剪切与折弯
5.5.3.1零件在进行机械剪切前必须核对材料规格、牌号和表面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应确认所剪零件的厚度是在剪切机能力范围之内。
5.5.3.2剪切机必须运转正常,刀刃锋利。剪切前应根据不同的板材厚度,调节好剪刀片间隙和定位装置正确无误,压板装置应牢靠稳固。
5.5.3.3切口截面不允许存在撕裂、裂纹、分层、夹灰和棱边。毛刺和缺棱也应给予打磨和修正。
5.5.3.4机械剪切零件的切口应平整,剪切后产生的挠曲应给予整平,剪切零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规定。
5.5.3.5折弯成型的零件表面不允许存在裂纹,如出现裂纹应及时采取工艺措施(如折弯时对零件适当加热),防止裂纹继续发生,零件表面的裂纹应用碳刨彻底清除后才允许进行焊补。
机械剪切允许偏差 (表5-3) 序号 1 2 3 边缘缺棱 型钢端部垂直度 项目名称 零件宽度、长度 允许偏差(mm) ±3.0 ≯1.0 ≯2.0 5.5.4坡口与切口
5.5.4.1构件的焊缝坡口形式,应按图纸要求加工,所有的对接焊缝的坡口形式,必须能保证其焊接接头完全焊透。
5.5.4.2凡图纸未标明的焊缝坡口形式和尺寸,可参照《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的坡口形式进行选择。
5.5.4.3一般常用的对接和角接全熔透焊缝,其坡口形式推荐表5-4(供讨论用)各项规定。
5.5.4.4为了便于端板与翼板之间角焊缝的焊接,并能保证其连续性,可将腹板临角部位开一R=25mm的工艺孔(见图5-1 一)。工艺孔可用样板划线后切割。一般情况
文件编号 HLWP1801 A/0 第14页 共42页 2010.01.0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本 页码 轻钢结构制作工艺规范
生效日期 下工艺孔可不予焊补,但通过腹板部位允许存在未焊透的焊缝,可以不开工艺孔。端板与翼板、腹板上的加筋板应开20×20mm倒角(见图5-1 二)
图5-1 一 图5-1 二
全熔透焊缝坡口形式 (表5-4) 序号 焊接方法 板厚(mm) 坡口形式 坡 口 简 图 5-12 不开坡口
1 全溶透对接焊缝(埋弧焊、气保护焊、手工焊) 14-20 V型坡口
22以上 X型坡口 2 全熔透船型角焊缝14-20 (埋弧焊) 单边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