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

2018-11-21 23:29

QG-ESI-18-4.4.6-03炼铁作业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版次/修改号:A/0 页数/总页数:6 /69

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其岗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人员登记制度和本岗位相应的保密制度。

12、需在煤气设备上工作或动火,必须经安全部门测定,符合规定后方准进行。

13、所有职工如遇事故发生,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汇报。当事人和在场者要做好记录。

14、一切设备的计划检修项目,在检修前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检修措施,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

15、穿越铁路道口,要认真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不准在道心和距轨道1.5米以内行走及逗留。

16、严禁横跨、乘坐、钻越链、带式运输机及坐在机上休息。

17、使用工具、机械设备前要检查确认正常,开动机械设备前先发信号,设备运转中不准将手、脚放在设备运行轨道上。电动工具、设备使用完毕,要拉闸断电。

18、各种天车、电葫芦使用时,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即 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多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扎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⑤吊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⑥歪拉斜拽不吊;

⑦吊物有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⑧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⑨挂钩、指挥人员未站在安全位置不吊;

⑩氧气瓶、乙炔瓶等有爆炸性物品无可靠防护措施不吊。

19、在起重设备作业时,吊运物品上严禁站人以及在被吊悬重物下站立或通过。

20、所有阶梯、台阶必须定期清扫,冬季不准用水冲洗,并及时清除雪和冰,以防滑倒伤人。

21、上、下阶梯时必须手扶栏杆,留心察看头上,脚下,避免滑倒摔伤、砸伤。

22、厂区、场地、岗位、室内要整洁、卫生、不乱倒垃圾、乱堆杂物。 23、各种机械、电器设备外壳和电动工具,必须有接地或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避雷针、避电器电阻 最大不超过10欧姆。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当电器设备采用了超过24伏的安全电压时,必须采用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金属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

24、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置备齐全,不得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地下消火栓上部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25、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26、厂区、作业区、库房和工作场所要实行定置管理。厂区、作业区照明保持良好;作业区安全通道保持畅通;厂区井、沟要设盖,栏杆、梯子设置要符合国标。厂区行人要注意各种警标,严禁图方便走便道跨越危险区。厂区道路(局部)施工,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设红灯。

27、厂区内的公路必须设路标,行驶在厂区的机动车辆车速不应高于1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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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炉休风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1、炉顶点火必须两人以上同往,互相监护,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严禁正对人孔。点火前,检修人员不经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上炉顶,风口附近禁止站人和工作。

2、参加高炉检修的人员必须穿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在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每一部位的检修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工作完毕,必须一同离开现场,工作中应设人监护,禁止一人工作。

3、检修炉顶放散阀或受料设备时,必须在大小料钟、料罐压料(矿石、烧结矿、水渣)打开炉喉人孔,用炮泥堵严所有风口。

4、更换风口的操作与检修受料设备内部及炉顶放散不准同时进行。

5、休风点火后,在炉顶工作开始前,上料负责人必须将所有电闸拉掉,切断总电源,并指定专人监护。需要动车时,检修负责人应亲自与上料负责人和专门监护人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6、凡在旋转漏斗以上部位动火检修时,大、小料钟必须固定和压料。

7、在煤气设备上动火,或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必须经过煤气防护人员监测,取得动火证后方可开始工作。

8、凡进入煤气区域检修或检查时,检修人员必须与生产岗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负责检修的人应不少于二人。

9、检修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检修人员要及时向负责检修的领导汇报,经检查并采取了安全措施后再进行工作。

10、休风后,出现需要增减检修项目时,负责检修人员必须和主管检修的领导联系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允许工作。

11、禁止上下垂直同时作业,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两层工作面间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上层的检修人员必须将工具、备件材料等拿牢放稳 ,以防落物伤人。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将更换下的设备、下脚料等清理干净运到炉下。

12、检修中需要炸瘤或现场放炮时,要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同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13、检修前,参加单位要对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点清人数。检修中,检修人员应听从指挥,结束后,必须点清人数,各岗位负责人要向负责检修的领导汇报工作和人员情况,负责检修的领导应对所有的部位检查后方准离开现场。

14、休风(或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应事先同燃气(煤气主管部门)、氧气、鼓风、热风和喷吹等单位联系好; ②炉顶及除尘器,应通入足够的蒸汽或氮气;切断煤气(关切断阀)之后,炉顶、除尘器和煤气管道均应保持正压;炉顶放散阀应保持全开;

③长期休风应进行炉顶点火,并保持长明火;长期休风或检修除尘器、煤气管道,应用蒸汽或氮气驱赶残余煤气;

④因事故紧急休风时,应在紧急处理事故的同时,迅速通知燃气、氧气、鼓风、热风、喷吹等有关单位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⑤正常生产时休风(或坐料),应在渣、铁出净后进行,非工作人员应离开风口周围;休风之前如遇悬料,应处理完毕再休风;

⑥休风(或坐料)期间,除尘器不应清灰,有计划的休风,应事前将除尘器的积灰清尽。

⑦休风前及休风期间,应检查冷却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漏水入炉;

⑧休风期间或短期休风之后,不应停鼓风机或关闭风机出口风门,冷风管道应保持正压;如需停风机,应事先堵严风口,卸下直吹管。

⑨休风检修完毕,应经休风负责人同意,方可送风。 15、开炉应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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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应按制定的烘炉曲线烘炉;炉皮应有临时排气孔;带压检漏合格,并经24h连续联动试车正常,方可开炉;

②冷风管应保持正压,除尘器、炉顶及煤气管道应通入蒸汽或氮气,以驱除残余空气;送风后,大高炉炉顶煤气压力应大于5-8KPa,中小高炉的炉顶压力应大于3-5 KPa,并作煤气爆发试验,确认不会产生爆炸,方可接通煤气系统。

③应备好强度足够和粒度合格的开炉原、燃料,做好铁口泥包,炭砖炉缸应用粘土砖砌筑炭砖保护层,还应封严铁口泥包(不适用于高铝砖炉缸)。

16、停炉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停炉前,高炉与煤气系统应可靠地分隔开;采用打水法停炉时,应取下炉顶放散阀或放散管上的锥形帽;采用回收煤气空料打水法时,应减轻炉顶放散阀的配重;

②打水停炉降料面期间,应不断测量料面高度,或用煤气分析法测量料面高度,并避免休风;需要休风时,应先停止打水,并点燃炉顶煤气;

③打水停炉降料面时,不应开大钟或上、下密封阀;大钟和上、下密封阀不应有积水;煤气中二氧化碳、氧和氢的浓度,应至少每小时分析一次,氢浓度不应超过6%;

④炉顶应设置供水能力足够的水泵,钟式炉顶温度应控制在400-500℃之间,无料钟炉顶温度应控制在350℃左右;炉顶打水应采用均匀雨滴状喷水,应防止顺炉墙流水引起炉墙塌落;打水时人员应离开风口周围;

⑤大、中修高炉,料面降至风口水平面即可休风停炉;大修高炉,应在较安全的位置(炉底或炉缸水温差较大处)开残铁口眼,并放尽残铁;放残铁之前,应设置作业平台,清除炉基周围的积水,保持地面干燥。 三、设备维护与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1、做好动态过程中对人员、设备、工器具、材料、备品备件、现场的安全确认工作。检修人员到生产区域进行检查与检修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并事先制定好安全措施,做好组织工作。并做好以下措施:

①首先与岗位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遵守现场的一切安全制度。

②切断事故开关,断开电源。 ③必要时设防止启动的安全措施。

④作业前挂好“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⑤需要启动时,检修负责人必须与岗位负责人联系好,检查周围有无人员及障碍物,确认无误后方可启车。

⑥岗位负责人将检验项目通知在岗位人员,讲明安全注意事项。

⑦关键部位的阀门、闸阀应设专人看护,未经作业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操作。

2、被检修的设备,必须在检修前切断与设备相连的所有电路、风路、氧气管道、煤气管道、氮气管道、蒸气管道、喷吹煤粉管道及液体管道,严格执行设备检修操作牌制。

3、在炉子、管道、储气罐、磨机、除尘器或料仓等内部检修,应严格检测空气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以防煤气中毒和窒息。并应派专人核查进出人数。

4、检修大于0.1MPa的风、水、气等受压容器或管道时要先泄压后再工作,焊接后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标准。

5、检修电器设备时不得带电操作,如需带电操作时,工作前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由熟练工操作。

6、在雨雪天气工作前,应将工作物、工作现场的积水、雪、冰清理干净,易滑地点应采取防滑措施,如使用电器机械及工具,其绝缘必须良好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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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距铁路中心2.5米以内施工时必须先向厂调度室办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应设专人监护、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必须存放在距铁轨1.5米以外。

8、凡在检修作业中,使用电动工具;起重机械(天车、绞车、电葫芦)、吊具、勾索;仪器仪表;工具用具,以及使用外借或所在单位等其它辅助工器具前, 必须进行检查、确认,严格执行各种工器具、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9、凡从事特种作业(机动车辆驾驶、起重机械、金属焊接与切割、电工、锅炉与压力容器、建筑登高架设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准单独操作。

10、在易燃易爆设备、设施上或区域作业,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经有关人员和岗位人员同意后,方可动火作业。

11、凡在电缆沟(井)、暖气沟(井)、压力(金属)容器、密封设备设施、煤气设施管道内作业,必须采取通风、通气(蒸汽、氮气)、清洗等安全措施,经有关人员检测合格,方可进入作业。如单位配置检测仪器,作业时必须携带。 电焊工在以上部位作业,如工作环境潮湿,必须先采取绝缘措施,后作业。 12、在放射源点、电场(电除尘)、变电室、配电室等高危场所作业,严格执行联系制度,必须二人以上,经检查、确认,方可进行作业。

13、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其中一人为监护人;如一人作业,与配合工种互为监护人;无配合工种的,与相邻作业人员互为监护人;无其它相邻作业人员时,与岗位人员互为监护人。

14、使用起重设备的人员和指吊人员,必须掌握旗语、哨声、手式等指挥信号。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信号不明严禁操作,对违章指挥,可以拒绝执行。

15、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并严禁向下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16、检修中,在光线不足的地点工作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

17、存放、运输各种易燃易爆(氧气、乙炔、油类)等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危险物品存放、运输及消防管理规定。

18、室外露天作业及高空作业时,如遇大雾、暴雨、暴风雪或尘雾或照明不良影响能见度及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作业时,有关人员应转移到安全地点。

19、检修中应按计划拆除安全装置,并有安全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安全装置应及时恢复。电动机械、照明设备等电器部分拆装后,不准留有带电的电线,必须保留时,应将电源切断、线头绝缘。

20、工作完毕后必须将工作现场清理干净,妥善处理废水、废料、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四、煤气区域安全技术规程

1、必须严格遵守部颁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中规定的有关条例及本公司的安全规定。

2、凡进入煤气区域进行检修或参观者,必须与生产岗位负责人取得联系。 3、在煤气区域高空作业时,高度在2.0米以上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应拴挂牢固。

4、煤气设备上严禁拴挂钢丝绳和索具起吊重物、距管道支架1.5米内,严禁挖沟槽,必要时应请示有关领导,制定安全措施后再作业。

5、使用通风口罩和风管要有专人负责,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附近医院,通知煤气防护站,并将中毒者抬出危险区。

6、在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二人以上,采取安全措施,互相监护,工作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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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同离开。

7、多人到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工作,工作完毕后,应清 查所有人员是否齐全,然后再撤离工作现场。

8、在煤气管路、设备上动火或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经煤气防护人员全面监测煤气浓度合格后(严防留死角)取得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工作。

9、所在煤气设备均应保持正压操作,如保持不了正压时则应严密切断煤气来源,将有关煤气系统用蒸汽或氮气置换后接通大气。

10、各种煤气炉在燃烧前必须先给以适当的空气量,必要的温度或引火物,然后方允许缓开煤气阀门,逐渐将煤气加到需要量。

11、在潮湿的煤气设备内工作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2、各种煤气设备、管路的闸阀必须封闭严密,不得有跑、冒、漏现场。如发现上述现象应及时联系处理,必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煤气。

13、煤气系统的泄水装置,必须按规定装置水封,保持水封水量正常。 14、生活使用的蒸汽(包括暖气、蒸饭箱、浴池等)必须与煤气系统的蒸汽管路用盲板可靠地断开,严禁混用。

15、炉顶或煤气设施用蒸汽前要通知有关单位,保证足够压力,停用时可靠的切断连接。

16、易跑、漏煤气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煤气、严禁逗留”的警示牌。 五、高炉富氧鼓风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高炉富氧阀门室属危险部位,必须有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加门上锁,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富氧设备、管道以及工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均不得有油污;使用的工具应镀铜、脱脂。富氧设备周围严禁动火。富氧室周围严禁堆放油脂和易燃易爆等物品。

3、连接富氧鼓风处,应有逆止阀和快速自动切断阀,富氧系统及富氧量应能远距离控制。

4、开启氧气阀门应按顺序缓慢进行(手动操作时,操作人员要站在隔离墙外)氧气压力不得过小或过大,阀门前后压力差超过规定值时,须先采取均压措施方可打开阀门,否则应随时通知供氧部门进行调整。

5、正常送氧时,氧气压力应大于冷风压力0.1MPa,否则应随时通知制氧输送单位,并立即停止供氧。

6、鼓风中含氧量超过25%时,如热风系统漏风或者坐料以及风口灌渣等,应停止富氧。

7、严禁干、湿氧气在氧气管道中混送或交替输送。

8、检修富氧设备动火前,应办理动火票,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应认真检查氧气阀门,确保不泄漏,应用干燥氮气置换,取样化验合格后(氧浓度不大于23%),并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动火。

9、检修后和长时间停用的氧气管道,应彻底检查、清扫,确认管内干净、无油脂,方可重新启用。

10、经常检查富氧系统仪表、阀门、设备和安全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液压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1、交接班时要检查:油位、油温、油泵仪表各阀件有无异常现象,发现异常现象及时联系处理。

2、当系统发生故障时,严禁在有压力的条件下进行修理。 3、开启氮气瓶放气阀时,禁止面对喷射方向去看。

4、当油路发生喷溅现象时,必须立即停车处理,不得用手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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