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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准坐、靠材料堆、物品堆休息。 7、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8、严格执行仓库消防安全规定。 三、工器具安全操作、使用规程
(一)CO2气体保护焊
1、工作前,遵守焊工通用安全规程。不得在狭小密闭的地方焊接。 2、不熟悉本设备性能者严禁使用。
3、工作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先预热15分钟。
4、工作时必须注意力集中,注意防止焊丝头甩出伤人。 5、开气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瓶嘴的侧面。
6、移动CO2气瓶时,避免压坏电焊线,以免漏电事故的发生,气瓶的使用、运输应遵守气瓶安全规程。
7、修理设备时,必须断电,以免发生危险。 (二)电葫芦
1、电动葫芦必须由专人操作,严格执行天车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开动前应检查机械、电器、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以防挤手。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体的棱角刃口处应设衬垫保护。
5、拖挂电线、电气开关要绝缘良好,操作时应站在安全位置。不准吊着重物进行加工。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轨道两端应有安全挡,并保持完好。 (三)台钻
1、使用台钻要戴好防护眼镜和规定的防护用品,禁止戴手套。
2、钻孔时,工件必须用钳子、夹具或压铁夹紧、压牢。禁止用手拿着钻孔,钻簿片工件时,下面要垫木板。
3、不准在钻孔时用砂布清除铁屑,不准用嘴吹或用手擦拭。
4、在钻孔开始或工件要钻穿时,用力要轻,以防工件转动或甩出伤人。 5、工作中,要把工件放正,用力要均匀,以防钻头折断。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四)手电钻
1、使用手电钻(电锤、冲击钻)前,戴好防护用品,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手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线或接中性线保护。
3、手电钻导线要保护好,严禁乱拖,防止轧坏,割破,更不准把电线拖到油水中,防止发生事故。
4、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橡皮垫或干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触电。 5、使用当中如发现手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有异声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找电工检查修理。
6、使用手电钻时,钻头、钻杆必须上好、锁紧。工件必须夹紧、夹牢。双脚必须站稳,不可使脚滑动,当钻头即将钻透时,应逐渐减轻对钻孔的压力。手电钻的软线不可打死结,当电钻软线横过货车通道时,要在软线两边放置木板加以保护,以免车轮碾压发生漏电事故。
7、手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钻头。
8、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9、如用力压手电钻时,必须使电钻垂直工作,而且固定端要特别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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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作完毕,应将所用工器具放到指定地方。 (五)公用砂轮机
1、砂轮机的正面,应避开行人通道,安装在固定部位。
2、砂轮机的防护罩和透明防护玻璃以及吸尘器,必须完备,透明玻璃板应与电源开关装成连锁装置。
3、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加油,以保证正常运转。 4、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才能进行工作。 5、对砂轮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严禁使用砂轮机。
6、砂轮机在开动前,要认真检查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是否有杂物,确认无误后,再开动砂轮机。
7、砂轮片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不得少于1/3),严禁使用。
8、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或者砂轮机轴晃动,没有托刀架,安装不符合要求时,不可使用。
9、换砂轮片必须认真选择,对有裂纹、有破损的或与砂轮机轴配合不当的砂轮片,不准使用。
10、换砂轮紧固螺丝时,要均匀用力不要上得过松或过紧,装砂轮时,要加垫平衡,经修正、平衡和校验之后才能使用。
11、砂轮机开动之后,要空转二至三分钟,待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12、托刀架与砂轮工作面的距离,不能大于3毫米。 13、磨工件和刀具时,不能用力过猛,不准撞击砂轮。
14、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活。磨活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15、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任何工件和材料。
16、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工件,不准在砂轮上磨。特别是小工件要拿稳夹牢,以防挤入砂轮机内或挤在砂轮与托架之间,将砂轮挤碎伤人。
17、砂轮片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沾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18、砂轮机使用完后,应立即停机断电,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六)电动手砂轮机
1、电动手砂轮机必须有牢固的防护罩和良好的接地线,否则禁止使用。 2、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螺丝有无松动,砂轮片有无裂纹,金属外壳和电源线有无漏电之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使用时,首先要进行空转试车,无问题时方可操作。 4、工作时必须戴上的防护用品(眼镜、绝缘手套、鞋等)。操作者必须站在侧面,砂轮机要拿稳,并要缓慢接触工件,不准撞击和猛压。禁止使用砂轮侧面打磨工件。
5、转动的砂轮机不准随意放在地上,待砂轮停稳后,放在指定的地方,暂时不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6、发现电源线打结时,要及时解开,不准手提电线或砂轮机强行拉动。 7、换砂轮片时,必须切断电源,认真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或缺损,配合要适当,用扳手紧螺帽,松紧要适宜。
8、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修。 (七)卷扬机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连接牢固。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滑轮一般不应小于15米。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可进行操作。
3、钢丝绳 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保留三圈。 4、在吊装物、料时,严禁物、料上站人。
5、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踩踏卷扬的钢丝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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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还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7、操作中,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8、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9、作业中如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运送物件放下。作业完毕切断电源。
(八)无齿锯
1、操作时所有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对面不得站人。
2、操作前一定要检查锯片是否有裂纹道,是否卡紧卡牢。电气线路和机械部分是否完好,确认后,才能进行工作。
3、操作过程中,不得用力过猛,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严禁在有油、水的地方使用。
4、禁止在锯片上磨活件、刀具等,以免造成锯片损坏伤人。 5、操作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把现场清理干净。 (九)油压千斤顶
1、油压千斤顶必须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加油。
2、使用时,下面必须加平垫木。受力点要选择适当,柱端不准加垫,要稳起稳落、随顶随垫,以免发生事故。
3、油压千斤顶工作时尽量避免全部旋出螺杆,主活塞的行程不准超过极限高度标志。
4、使用油压千斤顶时,要按规定负荷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 (十)乙炔气瓶
1、使用乙炔气瓶时禁止敲击、碰撞,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对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直立并静置20分钟以上,才能使用。
2、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缓慢。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米3/瓶。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可用40℃以下温水解冻。
4、乙炔气瓶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并不得放置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不得与氧气瓶同车,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
6、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70%。
7、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表中的剩余压力: 环境温度℃ <0 0--15 15--20 25--40 剩余压力MPa 0.05 0.1 0.2 0.3 (十一)乙炔气瓶储存安全规程 1、乙炔气瓶的储存应统一储存、发放及管理,所使用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2、明火及明火作业距库房不得小于15米。
3、乙炔气瓶库房,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有降温措施,要备用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4、乙炔气瓶储存时,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存放。
6、储存间要有专人管理,严禁吸烟,在醒目的地方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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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志。
(十二)氧气瓶
1、每个气瓶必须装设二个防震橡胶圈,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物品分开保存。严禁氧气瓶沾上油污,不准和其它气体瓶、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滚动。运送时需罩上安全帽,严禁用天车或吊车运氧气瓶。
2、氧气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氧气瓶应直立安放在固定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4、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留有0.15Mpa的剩余压力,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5、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工具不能沾有油污,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压力表,并要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6、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定期对氧气瓶做水压试验。 (十三)升降机(按升降机使用说明书编写)
1、使用前认真检查液压、电器系统有无渗漏或裸露、露电现象。 2、支腿应支撑于坚实地面上,确保平稳。必要时可使用枕木。 3、平台在空运行1-3次后方可载荷作业。
4、防护栏、活动门应关牢锁死后方可作业,严禁超载作业。 5、室外作业,风力6级以上严禁使用。
6、升降过程中,严禁人员攀爬,载荷重心必须处于工作台面的中心位置。 7、使用升降机前后,必须由电工接、拆电源。 四、煤气设施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特别要注意将管路的盲头死角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
2、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取空气样作一氧化碳含量分析。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时,可较长时间工作,一氧化碳含量在50mg/m3时,进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在10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在200mg/m3以上时,人员必须配戴呼吸器具。
3、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或进塔(器)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2小时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气样;煤气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部各一气样。
4、经一氧化碳含量分析后,允许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专职监护人。
5、打开煤气加压机、脱硫、净化和贮存等煤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时;必须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
6、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要有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在取得煤气防护站或公安机动部门的书面批准。
7、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控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险工作,不宜在雷雨天进行;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备有氧气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②距工作场点40m内,禁止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③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的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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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
⑤不得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如需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8、在煤气设备上动火,除应遵守本节第1、2条规定外,尚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高炉煤气不低于300Pa、焦炉煤气不低于350Pa),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附近要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
②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尚须做到下列各点:
a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并经取空气样分析,其含氧量接近作业环境空气中的含氧量。
b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9、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10、加压机或抽气机前的煤气设施应定期检验壁厚,若壁厚小于安全限度,必须采取措施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七章 烧结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岗位通用安全要求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上下班必须走正确的路线,自觉遵守道路交通
安全法规,严格遵守公共秩序、交通法规,过铁路道口要“一停、二看、三通过。杜绝各类违章行为,认真做到“五不”。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无照驾驶、不盲目行驶。
2、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工作期间就餐须轮换到餐厅吃饭、洗澡期间须轮换进行,禁止岗位无人。
3、准时接班,认真做好班前准备工作。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安全情况,接受生产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上岗前,规范穿戴好公司统一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系紧帽带、鞋带、扣齐纽扣,女工长发应盘入工作帽中。
4、严格执行岗位对口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对本岗位的生产工具、材料、吊具、设备、安全措施、卫生等情况予以交班。接班人员:验收、查看,设备故障、安全隐患及时报修与整改,并签字认可做好记录。
5、接班前认真检查设备安全装置,所有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附件要完好交接,并将各种工具摆放在规定位置,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6、上、下楼梯,手扶栏杆,逐级上、下,严禁翻越。 7、开车前后做好上下岗位间的联系,严格执行“确认制”,即确认各运转部位无异物,无人清理,无检修作业等。
8、 电机叶轮罩,靠背轮及皮带防护罩等处于完好状态,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9、 不准用水冲洗电机及电气仪表装置,电气失火,严禁用水灭火,室内必须备灭火器,操作人员会熟练使用。
10、非岗位人员,严禁擅自开停设备。
11、不要在设备运转中,对其运转部位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