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第五讲 胡塞尔的现象学(2 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使学生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思想 主要内容: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意向性思想
一、胡塞尔的生平和思想
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 年)是 20 世纪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海德格尔、萨特、 梅洛一庞蒂、伽达玛和德里达的出发点都是对胡塞尔哲学的反思。胡塞尔和康德一样是书斋里的哲 学家,一生都在纯思想领域做艰辛的探索。
他生前发表 7 部著作,但遗留的手稿比这些著作的分量大得多。胡塞尔是犹太人,晚年遭纳粹 迫害。死后他的妻子把他的全部手稿转移至比利时的卢汶大学保存,战后成立“胡塞尔档案馆”,对 胡塞尔用速记法写下的手稿加以整理编辑,出版{胡塞尔文集》,这项工作至今还未完成。我们按照 胡塞尔发表的 7 部著作,把他的思想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数学和逻辑基础的研究。胡塞尔是数学博士,1853 年随布伦坦诺学哲学,受其 经验主义影响。胡塞尔 1891 年发表《算术哲学:数理和逻辑研究》,探讨数学、逻辑与心理学的关 系,弗雷格对之严加批判,认为胡塞尔的观点受流行的心理主义思潮影响。胡塞尔本人也自觉有不 妥之处,遂重新研究逻辑基础问题。
第二阶段:创立现象学。以《逻辑研究》(1900—1901 年)为标志,第一卷是对心理主义的批判, 第二卷建立了“描述心理学方法”,实际上是现象学方法。
第三阶段:把现象学发展为先验唯心论,《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1910 年)已包含了方法论向 本体论的过渡,《关于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于 1913 年出版,后两卷死后出版)、 《形式的与先验的逻辑》(1929 年)、《笛卡儿的沉思》(1931 年)等书提出“现象学还原”和“先验自我” 对世界的构造。
第四阶段:向生活世界的转变。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前两部分于 1936 年出版) 一书中,对自己的唯理智主义倾向做了自我批评,把现象归结为“生活世界”,而不是自我的创造物。
二、胡塞尔的意向性思想
1. 意识的基本结构
“意向性”(intentionality)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中世纪哲学典籍之中,布伦坦诺使用这一概念来说 明心理学研究对象和物理学研究对象的区别:心理对象的基本特征是被心灵所意向(包括感觉、思 考、情愿、意愿等),它们不必像物理对象那样,不依赖于心灵而存在。胡塞尔则用“意向性”来建 立包括物理的和心理的、外在的和内在的对象在内的一切现象。他之所以能够做出转变,是因为他 转变了哲学问题。他的问题不是我们认识的对象是否存在,而是认识对象是否是事物本身。判断认 识对象是否是事物本身,就是要看这些对象是否是事物自身的显示。或者说,它们对意识显示的内 容是否纯粹,这里“纯粹”的标准是不掺人个人意见的明证性,“不纯粹”的意识内容属于个人心理范 围,不能成为知识的对象。但现实的认识活动总是一种个人的心理行为,“纯粹的”和“不纯粹的 ”意 识内容总是掺和在一起的。为了达到纯粹的意识,我们可以运用“排除法”,把属于个人心理的因素 一一排除在意识之外,排除不了的剩余就是纯粹的意识。如果把与个人心理有关的意识内容都排除 之后,剩下的“纯粹”意识没有什么实际的内容,只是意识的基本结构——意向性。意向性的纯粹性 表现为:即使意识与外部实在(它是产生各种具体心理活动的原因)没有发生关系,意识也因“指向” 某物的活动而保持自身的完整性与自主性,“意向某物”是意识的基本结构,胡塞尔说:“意向性表 现了意识的基本性质……全部现象学问题都与之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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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2. 意向活动的分析
“意向性”是表示意识活动与意识对象之间必然的、结构性关系的概念。胡塞尔通过对意向活动 的分析来确定意识对象,即通过意识的显现过程来说明现象。因此,意向性的理论主要是对意向活 动的分析。
关于意向活动,胡塞尔做出了两个重要的区分。第一,任何意识活动(包括个人心理活动)都具 有“性质”和“材料”两个方面。性质是区别活动种类的内在规定性(如知觉、想象、回忆、判断等), 材料是活动所具有的确定内容。意识活动的性质与材料有对应关系,有什么样性质的活动,就有什 么样的意识材料或内容。其次,在意向性的结构中,任何意识活动都有“理想的”和“实在的”之别。 那么,何种意识活动是理想的,何种意识活动是实在的?两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为了回答这些问 题,胡塞尔对意向活动的种类和层次边行了细致的区分和描述。
在具体的意识行为中,内容与实在的东西相关,并且,实在的内容随活动种类的变化而变化。 然而,在变化中,它还包含着统一性,否则,我们不能指向同一事物,不能谈论同一事物。意识的 实在内容的统一性在于它们有共同的意义,意义是各种类心理活动共同指称的对象,是理想的内容, 对共同的、一般的对象所指向的意识行为,称为意义活动。我们在这里可以用心理学家常用的一个 实验来说明这一道理。中学生看到黑板上的粉笔点都会理解这是一个没有体积大小的几何点,但小 学生只知道它是粉笔点,更小一些的儿童会说这是糖果、星星,等等。这是因为不同的人对粉笔点 进行了不同种类的意向活动:儿童的意向活动是想象,小学生的意向活动是知觉,而中学生的意向 活动是更基本的意向活动——意义活动,因为他们把握到粉笔点的意义——几何点。
意义活动的理想性和具体意识活动的实在性,还可以从它们各自对象的方面加以区别。意义是 理想的活动,它的对象是理想的对象,值得注意的是,在胡塞尔的术语里,“理想的”不等于“观念 的”,“实在的”也不等于“存在的”;相反,理想的东西是必然存在的,是客观存在的本质,而“实在 的”东西可以只是一种纯粹心理的实在。粉笔点是实在的对象,它可以是外在的物理对象,也可以 变成纯粹想象的对象;几何点则是理想的对象,是柏拉图式的客观本质,而星星、糖果等却是对粉 笔点的想象,只存在于人的头脑里。对于意识的实在对象,胡塞尔指出:“被给予意识的东西本质 上是相同的,不管所显现的东西是否存在,也许是荒谬,也许是全然荒谬的,我想到朱比特就想到 俾斯麦,想到巴比伦塔就想到科隆大教堂。”我们之所以能够这般联想,就是因为它们有着共同的 本质或意义,比如,朱比特和俾斯麦都是权威的领袖,巴比伦塔和科隆大教堂都是宏伟的建筑。同 样,几何点是粉笔点的意义,围绕着这一意义,对于粉笔点的实在活动,如知觉、回忆、想象等, 才能产生。
思考题:
1.如何理解胡塞尔的意义理论?
2.如何理解胡塞尔对心理主义的批判? 阅读书目:
《逻辑研究》,倪粱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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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上)(2 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使学生了解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基本思想 主要内容:海德格尔的“此在”、“时间”、“常人”等思想
一、海德格尔的水平与思想概论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 年)出身于天主教家庭,早年在教会学校读书。 17 岁时,从一个神父那里借到布伦坦诺的《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存在的多重意义》一书,对存在意 义的问题产生兴趣。他在大学先学神学二年,后转人哲学,1913 年在弗莱堡大学在李凯尔特的指 导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心理主义的判断学说》,他的讲师资格论文题目是《Zp.司各脱关于范畴的 学说和意义的理论》。在弗莱堡大学任教期间,他参加胡塞尔主持的研究班。1922—1926 年,在马 堡大学任副教授,讲授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笛卡儿、康德等人的著作,把他们的问题转变为关于 存在的问题。1927 年,为晋升教授职称,发表未完手稿《存在与时间》。据说,当这本书送到教育 部审查时,部长的评语是“不合格”。但就是这样一本被官员判定为不合格的书成为 20 世纪最熏要 的哲学著作之一。1928 年,海德格尔接替胡塞尔,任弗莱堡哲学讲座教授。纳粹运动兴起后,他 参加了纳粹党,并于 1933 年 4 月一 1934 年 2 月任弗莱堡大学校长。因为他与纳粹的这段牵连, 1945—1951 年期间,法国占领军当局禁止他授课。海德格尔对于他与纳粹的关系,似乎也没有多 少反省,他在 1952 年出版的《形而上学导论》一书中还说,国家社会主义“这个运动的内在真理与 伟大之处”。海德格尔与纳粹之间的联系,在西方哲学界和新闻界多次成为热门话题。我们认为, 尽管海德格尔参与纳粹运动是他的历史污点,但不能因此说他的哲学就是纳粹思想的反映。后来的 反纳粹的存在主义者也能从海德格尔的著作中受到启发和鼓舞。这些事实表明,一个伟大的哲学家 的思想往往要比他在某一阶段的政治观点有更深远的意义。海德格尔后期讲授赫拉克利特、巴门尼 德及莱布尼茨、尼采等人的著作,研究语言、艺术(诗)以及技术等问题。除了上面提到的著作和讲 稿之外,他的主要著作还有心什么是形而上学》(1929 年)、《现象学基本问题》(1923 年讲稿)、《真 理的本质》(1943 年)、《林中路》(1953 年)、《演讲与论文集年》(1954 年)、《走向语言之途》(1959 午)、《技术与转向)(1962 年),还有一些从他的观点研究哲学史的著作,对赫拉克利特、康德、尼采 的研究最为精彩。《海德格尔全集》现已出版 65 卷,尚未编完。
二、《存在与时间》中的思想
1、现象学的方法 海德格尔曾被胡塞尔看做最合适的接班人。胡塞尔说:“现象学就是海德格尔和我。”但他后来
对《存在与时间》大失所望,批评海德格尔走向了“人类学研究”。但海德格尔认为,现象学的方法 是惟一的科学的哲学方法,他不承认自己的学说是“存在主义”。
海德格尔从词源学上来考察“现象学”的意义。他说,“现象学”(Phenomenology)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phainomenon”,意思是自我显示出来的东西,在希腊文中,有时等于“存在者”,有时等同于“假 象”,后者也是自我显示的一种方式,只是显示的不是自身;第二部分是“logos”,它的基本含义是 “言 或理解的过程中,让存在显示自身。
关于现象学与科学的关系,他说:“?现象学?一词是对科学的哲学的称呼。”科学的哲学不同于 哲学科学,后者把哲学变为科学,为科学提供最终的原则;而科学的哲学不向科学提供什么,它让 现象在科学这一过程中显现自身,“科学的”意味着本质的东西,科学的哲学是对本质所做的现象学 描述,即把本质理解为自我显示的过程。
说” ,言说作为判断的动态过程,显示出意义。综合这两方面的意义,“现象学”的定义是: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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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又对“真理”的概念做了现象学的分析。他说真理的原义是揭示(un—concealment)的过 程,是对“隐蔽”的敞开。如果说现象是自我显现,怎么会有隐蔽?需要谁来揭示?传统的回答是,真 理需要一个认识主体,而现象则独立于主体之外,海德格尔认为,现象和真理不是相互独立或平行 的客观与主观这样两个过程,二者都发生于“存在”的过程。存在首先是人的存在,虽然存在是显现 自身的过程,但人并不总是明确地理解这一意义;相反,“存在”的意义经常在历史和日常生活里被 隐蔽、歪曲和割裂,需要揭示,即回到事物本身。揭示“存在”的意义即恢复存在的自我显示的内容, 既然对存在的揭示和哲学的自我显示都发生于人的存在,那么,主观和客观就不可能发生分离,当 然也就无所谓二者的统一。传统哲学依主观和客观的关系来说明真理,但却忘记了真理的源泉—— 存在。笛卡儿曾把人类知识比作一棵大树,形而上学是树根,但他却没有想到扎入树根的土壤。海 德格尔说,存在就是知识和真理扎根于其中的土壤。
海德格尔对现象的理解不同于胡塞尔。对于胡塞尔来说,现象是在意向活动中显示出来的对象 ——意向事物或—一般本质。海德格尔承认,任何显现都是对人的显现,但却不同意说显现只在人 的意识中发生,表现为意向行为。“显现”的确切含义应当是最贴近人的过程,但最贴近人的并不是 人的意识,而是人的存在;人并非总是处于有意识的状态,但却始终不能离开存在。显现就是人对 自身存在的理解,人首先在对存在有所作为的过程中理解自身的存在,对存在的作为是行动;其次, 才是对存在意义的思考,即胡塞尔所说的“意向”,这是第二性的、派生的行动。现象学的中心问题 不是认识论,而是存在论。
思考题:
1.如何理解海德格尔的此在理论?
2.如何理解海德格尔的时间理论? 阅读书目:
《存在与时间》,王庆节、陈嘉映译,三联出版社,200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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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下)(2 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使学生了解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基本思想 主要内容:海德格尔的此在学说等
一、《存在与时间》中的思想(续)
3.此在的概念 传统形而上学给人的启示是:存在论不能直接从存在的一般意义开始,它的出发点必须是“存
在物”,“要从存在物身上拷打出它的存在”。但存在论的出发点不能是任何一种存在物,而必须是 这样的存在物,它的存在是其他存在物的存在的基础,因此,对于它的分析能够导致对一般存在的 把握。人就是这样的存在物。因为只是通过人的存在,其他事物才能得以显示自己,人的存在是其 他事物存在的先决条件。为了区别人的存在,海德格尔以“生存”(existence)表示人的存在。只有人 生存着,其他存在物都不能生存,它们的存在(Being of beings)是一般意义上的存在,只能通过对于 原本意义上的存在,即人的生存才能被理解。人虽然只是存在物中的一个或一类,但却是体现了存 在原本意义的存在物。
海德格尔用“此在”(Dasein)这一名称指称人这样的存在者。“此在”就是“存在于此”的意思。如果 有人问:什么是存在?海德格尔就会指着一个人说,“这”(Da)就是“存在”(Sein)。更明确地说,“此在” 就是真正的存在者(如果我们把“者”理解为人称代词,专称的是人,而不是物)。
只有人才能追问存在意义的问题;而追问存在的意义问题的本身,就蕴涵着“此在”的概念。海 德格尔认为,关于存在的一般意义的问题已由莱布尼茨明确提出:“为什么总是存在着一些东西, 而不是什么都不存在?”莱布尼茨提出了正确的问题,但却给了一个错误的答案,他根据充足理由律, 认为上帝是存在的原因。海德格尔说,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已包含着问题的答案。我们可以针对 这一问题反躬自问:第一,问题是针对什么提出的?答案是:存在物;第二,问题所要解决的目标 是什么?答案是:存在的意义;最后,问题的提出者是谁?答案是:人。人是惟一关心其他存在物的 存在、能够对于存在的一般意义提出问题的存在者,一个与存在的意义最贴近的存在者,这就是“此 在”。当人们提出存在意义的问题时,他就已经成为“此在”了。
“此在”是存在论的出发点,对人的存在的分析把存在与存在物沟通起来,是对一切存在物的存 在所做的存在论分析,是存在论的基础与人门,因此被称作“基础本体论”。《存在与时间》一书原 来的计划是通过基础存在论来阐明存在的一般意义,但实际上只完成了基础存在论的部分。海德格 尔心目中的一般意义上的存在论始终未能建立,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思想的完整性,因为基础存在论 自成体系,而且是海德格尔哲学中最有新意、最为深刻的精华。
4.此在在世 人的存在方式首先是有所作为,与其他事物“遭遇”,人把它们作为自己生存的环境而联系在一
起,这样才形成了“世界”的概念。人的存在的方式是“在世之在”(Being—in—the—World)。正是在 这种存在方式中,其他事物才显示出来,作为世界中的存在物,彼此联系的存在物。“世界”是人的
存在的方式,是其他事物向人显示的结构。因为人的存在方式就是“在世之在”,没有独立于人的存 在物。 海德格尔力图证明,像“事物”、“整体”、“空间”、“联系”这些概念,都是人在行动中,与人的
存在有关的显现物。他把人显示事物的存在方式称作“烦忙”,把人与事物的遭遇关系称为“打交道”。 他列举了“烦忙”和“打交道”的十二种方式:“不得不做某事,放弃某事随它去,承担某事,贯彻某 事,查看某事,询问某事,重视某事,讨论某事,决定某事。” 在人的“在世之在”中,所有事 物都与人的生存及其环境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都是作为“器具”而存在,即使那些看起来独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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