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95-9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
評鑑手冊
基隆市立 國民中學 基隆市立 國民小學
基隆市政府98年3月 編印
目 錄
壹、基隆市95-98學年度各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實施說明
一、基隆市95-98學年度各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實施計畫…… 2 二、基隆市95-98學年度各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流程 ……... 5 三、基隆市95-98學年度各國民中小學評鑑手冊填寫說明..… 6 四、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校務參與評鑑配合事項………………… 9 五、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程序……… ………………….10 六、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委員工作內容及手冊填寫說明11 七、基隆市國民中小學學校基本資料..…………….………….13 八、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概況與學區環境………….…….. 14 九、基隆市國民中小學行政人員及師資概況………………..…15 十、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校務發展特色…………………..…..…16 十一、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校務發展待改進事項………..………17 十二、基隆市國民中小學交通路線圖……………...…..…….18 貳、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向度、項目指標及說明
一、課程教學與評量…………….…..……………………..….20 二、教育專業發展…………….…..…………………………...25 三、政策的配合與實施…………….…..……………………...28 四、行政領導與管理……………………………………………..33 五、學生事務與輔導……………………………………………..38 六、資源整合與應用………………………………………………45 七、開放性指標—學校特色………………………………………50 參、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總評表與回應表
一、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總評表……….…..…….……53 二、基隆市國民中小學自我評鑑記錄表………………….…….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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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回應表.……………….………61
基隆市95-98學年度市屬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暨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教育部「精進教師課堂教學能力計畫」。 貳、目的
一、瞭解經營績效,增進校務發展,提昇教育品質。 二、檢視辦學特色,獎勵卓越楷模,促進創新本位。 三、強化課程發展,引領教學能力,增進學習成就。 參、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承辦單位:基隆市信義區信義國民小學
協辦單位:基隆市暖暖區暖江國民小學、基隆市暖暖區八堵國民小學、
基隆市中正區正濱國民小學
肆、評鑑對象
95學年度:國小組-正濱、忠孝、信義、東信、中興、月眉、成功、隆
聖、長樂、中和等10所。
國中組-南榮、建德等2所。
96學年度:國小組-武崙、中華、德和、長興、暖暖、碇內、太平、七
堵、暖西、南榮、瑪陵、仙洞、華興、堵南等14所。
國中組-中正、碇內等2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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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學年度:國小組-港西、八堵、和平、尚智、建德、中山、安樂、西
定、深澳、尚仁、暖江、五堵等12所。
國中組-明德、百福、大德等3所。
98學年度:國小組-中正、八斗、東光、深美、仁愛、復興等6所。
國中組-正濱、武崙、銘傳、信義、成功、八斗等6所。
伍、評鑑組織
一、基隆市國民中小學校務評鑑執行小組:由本府教育處邀集相關人
員組成之,負責校務評鑑之規劃、研究與執行事宜。
二、學校自我評鑑小組:由各校校長召集學校行政人員、教師代表、
家長代表組成,負責學校自我評鑑之規劃與執行事宜。 陸、實施方式
包括評鑑規劃、評鑑說明會、評鑑委員研習、學校自評、訪視評鑑(含
追蹤評鑑)等方式進行,分4年4期完成。 一、評鑑規劃:
(一)時間:民國95年9月1日至民國96年1月31日止。 (二)內容:包括校務評鑑目的、內容、時程、方式等。 (三)方式:包括籌備期(研擬工作計畫及實施期程)、工作小組會
議、徵詢本市各校意見、指標修改會議、焦點對談會議、檢討會議、指標宣導等方式。
二、評鑑說明會
(一)實施時間:98年3月2日(每年2月至3月)。 (二)實施對象:該學年度接受訪評學校校長、各處室主任。 三、評鑑委員研習
(一)實施時間:民國98年3月-4月初(每年3月-4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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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施對象:各評鑑委員。
(三)實施內容:包括訪評目標、訪評原則、訪評內容、資料整
理與分析、報告撰寫格式等。
四、學校自評
(一)實施時間:民國98年2月至4月初(每年2月至4月初)。
(二)實施對象:各受評學校。 (三)實施內容:如評鑑項目。
(四)評鑑方式:各受評學校組成自我評鑑小組→召開校務會議共
同討論→填寫基本資料及學校自評說明並送信義國小彙辦。
五、訪視評鑑
(一)實施時間:民國98年4月-5月(每年4月至5月),每校1
日。
(二)實施內容:如評鑑項目。
(三)評鑑方式:由評鑑委員前往受訪學校,進行資料參閱、觀摩
教學活動、校園參觀、人員訪談以及綜合座談。訪視結束後,由委員於評鑑手冊上作成訪視紀錄與建議。
柒、評鑑項目:
一、課程教學與評量 二、教育專業發展 三、政策的配合與實施
四、行政領導與管理 五、學生事務與輔導 六、資源整合與應用 七、開放性指標—學校特色
捌、評鑑結果
一、各校於評鑑報告公布之後,於3個月內提出學校改進計畫。 二、本府教育處依據評鑑報告以及學校改進計畫進行追蹤輔導與評
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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