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公司总部 总监理工程师 专家组 副总监 造价专业 测量专业 监理工程师 土建专业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设备安装 专业 监理工程师 试验专业 监理工程师 电气安装专业 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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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监理部人员资质情况表
序姓 名 号 性别 年龄 专 业 拟任 资格证书 职务 工程师证 1 高红伟 男 32 工 民 建 总监理工程师 二级总监证 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师 高级职称证 2 金 杰 男 42 工 民 建 副 总 监 二级总监证 高级职称证 3 陶 伟 女 48 工 民 建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中级职称证 4 冯 诚 男 35 工 民 建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证 5 孙建新 男 49 工民建 监理员 监理员 助理工程师 6 贾永瑞 男 59 工民建 监理员 工程师 工程师证 7 郑 捷 女 42 给排水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证 8 兑发旺 男 30 电气,给排水 监理员 监理员 土建、安装监理 中级 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初级职称证 9 王海燕 女 31 建筑、设备安装 造价工程师 10 符丽娜 女 23 内 业 监 理 员 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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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监理人员职责:
4.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4.1.1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4.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
工作。
4.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
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4.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4.1.6审定承包单位提供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4.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4.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4.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4.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4.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4.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
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4.1.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4.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4.2.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4.2.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2.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
师提出建议。
4.2.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
报告。
4.2.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4.2.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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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2.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4.2.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4.2.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4.2.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3 监理员职责:
4.3.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4.3.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
好检查工作。
4.3.3 复检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3.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
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3.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3.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4 管理人员职责(资料员、信息员、档案管理员):
4.4.1 按总监安排记好项目监理日志,每天上午9:00收集阅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志>,
了解工程进展;
4.4.2 及时处理收到的文件、资料,发现问题及时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联系,确保资料的完
整、准确、有效;负责监理文件的打印、分发、复制、传递信息。按公司信息管理文件要求传递信息。
4.4.3 定期到施工现场巡视,采集现场各种监理信息,负责收集整理会议纪要,总监签字后
发出;
4.4.4 对已核实的月工程量,实物量进行登记,打印月度监理台帐; 4.4.5 对监理工程师返回的文件资料,按统一编目系统进行分类整理归类; 3.4.6 负责资料的借阅、保管、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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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保管和领用; 4.4.8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后勤工作;
5.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5.1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5.1.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5.1.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
责;
5.1.3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能力和监理水平; 5.1.4 不以个人名义监理业务;
5.1.5 不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
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5.1.6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5.1.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4.1.8 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5.1.9 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5.2 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鉴于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监理纪律,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
· 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 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 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 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 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 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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