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开发协会:世界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成立于1960年9月。宗旨是对最贫穷发展中国家提供比世界银行贷款条件更优惠、期限更长的信贷,并借此减轻其国际收支负担。资金来源主要有:会员国认缴的股本,世界银行净收益的一部分,协会业务经营中的净收益。
? 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成立于1956年,宗旨是:鼓励会员国私人企业的发展,促进发展中国家私人经济的增长以及这些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 ——区域性的国际金融机构
? 亚洲开发银行:1966年成立,宗旨是通过发放贷款,提供技术援助,进行投资,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与合作。资金来源主要是普通资金、开发基金、技术援助特别基金和日本特别基金。 ? 非洲开发银行:创建于1963年8月,1966年7月正式营业,总部设在象牙海岸首都阿比让,宗旨是为会员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为非洲大陆制定总体发展战略提供援助,协助各国制订发展计划,以促进会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 泛美开发银行:成立于1959年,总部设在华盛顿,宗旨是集中会员国力量,对需要资金的地区提供援助,对经济和社会项目提供贷款,以帮助会员国或其他国家发展经济。
8.3 国际融资的主要方式
8.3.1 长期融资
期限在七年以上,主要方式有三种:国际股权融资、发行国际债券、欧洲中长期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 国际股权融资:直接到外国股票交易所挂牌上市销售其股票来筹集公司的股本。
? 发行国际债券: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外国债券是非居民在一国债券市场上以市场所在国为面值所发行的国际债券,主要集中于世界上几个主要国家的金融中心,主要有苏黎世、纽约、东京、伦敦和阿姆斯特丹等,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成为扬基债券,
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成为武士债券,在英国发行的外国债券成为猛犬债券。欧洲债券是非居民在面值货币国家以外的市场发行的国际债券。
? 欧洲中长期贷款:数额较大,通常采取银团贷款形式(也称辛迪加贷款),银团贷款由牵头银行、参与银行、经理银行、代理银行等成员组成。贷款期限分为提款期、宽限期、偿付期。 ?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世界银行贷款(特点:期限较长,一般为数年最长可达30年宽限期为5年;实行浮动利率;通常对其资助的项目只提供货物和服务所需要的外汇部分;贷款程序严密,审批时间较长);国际金融公司贷款(期限一般为7到15年,利率不统一,一般高于世界银行的贷款利率,最多可承担项目总成本的25%-30%,而且不介入项目管理。)
8.3.2 中期融资
期限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主要形式有银行中期贷款、国际租赁融资等。银行贷款包括无担保贷款和有担保贷款。
公司向银行筹措中期贷款的优点:1、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了一种较好的途径;2、双方可以面对面地协商借贷契约,手续简便,能够达成令双方满意的借贷条件;3、筹措费用与其他筹措方法相比是最低之一,资本成本率也较低;4、属于一种债务,利息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中属于费用支出,不计入纳税收入中,可以减轻公司所得税负担。
公司向银行筹措中期贷款的缺点:1、必须按期还本付息,如果不能归还,有可能面临破产的危险;2、借贷契约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8.3.3 短期融资
一年以内的融资方式,具体形式主要是银行短期贷款与公司内部的资金调度。
短期银行贷款主要有逐笔借款、限额借款、临时性借款等。 公司内部资金是由跨国公司所属海内外各生产经营单位提成的折旧费、管理费和未分配利润构成的,它为公司完全拥有,能够自由支配,具体来说,公司内部融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1、增加子公
司的股本;2、向海外子公司提供贷款;3、往来账款和内部转移价格;4、赠款和转让
招商引资战略和操作实务(下)
9 中国利用外商投资与招商引资
9.1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和作用
9.1.1 发展历程
大阶段 具体发展阶段 内容及特点 1950年,中国与原苏联合资创办了4家合营企业,主要是石油、有色金融、航空航天领域,1954年建国初期 建国初期 底结束;1951年与波兰合办1家轮船公司。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到1978年的20多年间,受“左”的思想影响,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处于停滞状态 吸收的外资主要来自港澳地区,以劳动密集型的加1979年-1986年:起步阶段 工项目和宾馆、服务设施等第三产业项目居多,地区集中在广东、福建两省以及其他沿海省市。 吸收外商投资的结构有较大改善,生产性项目及产1987年-1991年:稳步发展阶段 品出口企业大幅度增加,旅游服务项目的比重降低,投资的区域和行业有所扩大,台湾厂商开始对大陆投资并逐年增加 利用外资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新的发展,平均项目改革开放以后 1992年-1993年:高速发展阶段 规模扩大,房地产业利用外资发展迅速、新的投资领域增加以及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步伐加快。 1994年-2000年:调整发展阶段 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和结构优化 中国加入WTO,实施投资协议,完善了法律法规,服务业对外开放幅度明显扩大,外资并购法律体系2001年- :成熟稳定期 建立,跨国公司进一步扩大在华投资,提升中国的全球战略地位,由营销本地化、制造本地化和投资管理本地化向研发本地化发展,最终会迈向经营管理中心本地化。 9.1.2 作用
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推动了产业结构升级;扩大了社会就业,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了中国存量与新增资产的质量;缩小了中国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差距。
9.2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 利用外资方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 外商独资经营企 BOT投资方式 创业投资企业和加工装配 中外合作开发 投资性公司 对外发行债券 补偿贸易 外商投资股份制出口信贷 外国银行商业贷国际租赁 中外合作经营企外国政府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对外发行股票 外商直接投资 对外借款 外商其他投资
? 中外合资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 比较项目 投资方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股权式合营企业,各方投资物折价计算投资比例 法律依据和法人地位 法律依据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比例,是中国独立的企业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契约式合营企业,各方投资物一般不折价计算投资比例 法律依据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可以成为中国独立的企业法人,也可以不成为独立法人 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 对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任命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中外双方共同管理 法人式的一般成立董事会,非法人式的一般成立联合管理委员会,管理方面一般是以一方为主另一方协助,或者是委托第三方管理。 收益分配方式 按注册资本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分配利润或产担亏损与风险 合营期满资产处理方式 按注册资本比例分配资产净值 品以及分担风险和亏损 按合同的规定处理,如果外方在合同期限内已先行回收投资,则资产净值一般无偿归中方所有 ? BOT投资方式
1、含义:也称公共工程特许权,全程为Build Operation 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典型的BOT方式是指:东道国政府同国外项目公司(或投资者)签订合同,由该项目承担一个基础设施或公共工程项目的筹资、建造、营运、维修及转让。在双方商定的一个固定期限内,项目公司对其筹资建设的项目行使运营权,以便收回对该项目的投资、偿还该项目的债务并赚取利润。协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该项目无偿转让给东道国政府。BOT投资方式是由土耳其已故总理厄扎尔在20世纪80年代土耳其国家私营计划框架工程中首创的。
2、特点,与传统投资方式比较 比较项目 BOT投资方式 传统投资方式 主体 东道国政府部门与私营机构的项目公司 企业与企业、政府与政府 复杂程度 系统工程,涉及诸多行业,复杂程度高 相对简单 项目建设方式 国际招标 不通过招标 资金来源 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无索权贷款,允许政府参股 非无索权贷款,不允许政府投资 经营管理 在东道国政府许可范围内,由项目公司按自身的管理模式进行那个操作 按东道国有关法律及双方的约定来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