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福铁路闽赣段地基地基处理(桩基、换填)监理实施细则 铁四院闽赣监理二标项目部
4.4 强夯(重锤强夯)
4.4.1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4.1.1施工前,应按设计初步确定的强夯(重锤夯实)参数,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试夯。通过强夯(重锤夯实)前后测试数据的对比,检验强夯(重锤夯实)效果,确定有关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4.4.1.2 强夯(重锤夯实)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夯实设备按测量放样位置就位,使夯锤对准夯点位置。 2 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3 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夯锤脱钩自由下落,完成一次夯击。 4 按试夯确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夯点的夯击。
5 换夯点夯击,完成第一遍全部夯点的夯击后,应平整夯坑,测量场地高程。 6 在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按上述步骤逐次完成全部夯击遍数,最后用低能量满夯将表层松土夯实达到设计要求。
4.4.1.3施工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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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锤夯实及强夯施工工艺流程图
清理、平整场地 确定夯点位置 夯机就位 夯锤起吊夯实,单点夯基次数应满足工艺性 试验确定的标准,夯实完毕换夯点。 完成第一遍夯点 平整夯坑 第二至N遍点夯,夯击遍数、夯击时间间隔应满足工艺试验确定的标准 点夯完毕 平整夯坑 低能量满夯,搭接面积不下于1/4
承载力、加固有效深度满足设计要求
4.4.2监理工作目标——主控项目
4.4.2.1强夯(重锤夯实)处理夯击点布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4.2.2低能量满夯的夯点布置应满足搭接面积不小于加固面积的1/4。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4.2.3总夯沉量或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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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每夯一击用水准仪测量夯击点的夯沉量。
4.4.2.4强夯(重锤夯实)加固地基的承载力和有效加固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一工点每3000 ㎡抽样检验12点,其中:标准贯人试验6点(或动力触探3点),静力触探试验3点,平板载荷试验3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0%见证检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按设计规定的检验时间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或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平板载荷试验。
4.4.3监理工作目标—— 一般项目
4.4.3.1夯坑中心偏移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0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验总夯击点的10%。 检验方法:尺量。
4.4.3.2 强夯(重锤夯实)地基处理范围不应小于设计处理范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100m抽样检验5个断面。 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测量。
4.5搅拌桩
4.5.1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5.1.1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不少于3根),确定各项施工工艺参数后,进行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确认设计参数。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工艺性试桩,并确认试验结论后,方可进行施工。 4.5.1.2搅拌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机具设备性能及工艺应满足喷粉(浆)均匀性、桩的连续完整性及加固深度的要求。
2 搅拌机械应配置灰度自动记录仪,且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3 成桩过程中,如因故停浆,继续施工时必须重叠接桩,接桩长度不应小于0.5m。若停机超过3h,应拆卸输浆管路,清洗干净,在原桩位旁边补桩。
4 配置好的浆液不应离析,供浆必须连续,固化剂与外掺剂的用量、泵送浆液时间应有专人记录。
5 施工中随时检查加固料用量、桩长、复搅长度,评定成桩质量。如有不合格桩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桩或其他处理措施。
6 施工中废弃的加固料不应任意排放。浆体喷射搅拌桩施工中溢出的浆液应及时回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4.5.1.3切割桩头应采用截桩机等专用设备,截除桩头不应影响桩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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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监理工作目标——主控项目
4.5.2.1粉体喷射搅拌桩加固用的水泥种类、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受潮、结块、变质的加固料。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不足200t或散装水泥不足500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查验水泥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验,在材料库抽样检验水泥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
4.5.2.2浆体喷射搅拌桩所用的加固料和外加剂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批号的加固料和外加剂,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验。在材料库抽样检验水泥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
4.5.2.3浆液应严格按设计配方和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拌制,制备好的浆液应均匀,不应离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施工过程中抽样检验2次。监理单位每工班平行检验2次。 检验方法:观察,并用浆液比重计检测浆液密度。 4.5.2.4搅拌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现场清点。
4.5.2.5搅拌桩施工过程中,应记录施工设备贯入地层的反应,核查地质资料,桩底应置于设计桩底地层中。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设备贯入地层过程中,记录电流表或其他能反映贯入阻力的仪表读数和对应地层标高。每贯入1m及仪表突然变化时记录。 4.5.2.6搅拌桩单桩加固料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自动记录仪打印记录。
4.5.2.7搅拌桩成桩长度及复搅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喷粉中断时,第二次喷粉接桩的喷粉重叠长度不应小于1m。因故停浆时,恢复供浆后的喷浆重叠长度不应小于0.5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测量钻杆长度,并在施工中检查是否达到设计深度标志。检查施工记录。 4.5.2.8搅拌桩桩身完整性、均匀性、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粉喷桩总数的2%,且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搅拌桩完工28天后,在每根检测桩桩径方向1/4处、桩长范围内垂直钻孔取芯,观察其完整性、均匀性,拍摄取出芯样的照片,在上、中、下各1/3范围的中部分别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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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作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钻芯后的孔洞采用水泥砂浆灌注封闭。 4.5.2.9搅拌桩处理后的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总桩数的2%,且每工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4.5.3监理工作目标—— 一般项目
4.5.3.1搅拌桩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搅拌桩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检验项目 桩位(纵横向) 桩身垂直度 允许偏差 50mm 1% 施工单位 检验数量 按搅伴桩 总数的10% 抽样检验, 3
桩体有效直径 不小于设计值 且每检验批不少于5根 开挖50~100cm后,钢尺 丈量 检验方法 测量仪器或钢尺丈量 经纬仪或吊线测钻杆倾斜度 4.6高压旋喷桩
4.6.1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6.1.1旋喷桩施工时应配置喷浆量自动记录仪、桩头切除机械设备。
4.6.1.2加固料、外加剂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应验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现场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受潮、结块、变质的加固料、外加剂。 4.6.1.3施工前应现场取代表性试样在室内做配合比试验,确定浆液配比。
4.6.1.4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不少于3根),确定各项工艺参数,进行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确认设计参数。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工艺性试桩,并确认试验结论后,方可进行施工。对深层长桩宜根据地质条件分层选择喷射参数,保证成桩均匀一致。 4.6.1.5旋喷桩施工主要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机按设计桩位就位,调整钻杆垂直度。 2 启动钻机成孔钻进至设计深度。 3 将注浆管插入至孔底。
4 注浆管浆液流出喷头后开始提升注浆管,自上而下旋转喷射注浆。 5 喷射施工至桩顶,拔出注浆管。
4.6.1.6喷射注浆前应检查高压设备与管路系统,管路应畅通并密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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