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福铁路闽赣段地基地基处理(桩基、换填)监理实施细则 铁四院闽赣监理二标项目部
1 施工前地质核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
2 在路堑路基面、边坡上出现较大或有水的、有较厚松软充填物的溶洞。 3 施工中发现路堤地基的溶洞或查知有位于堑底下不深但未出露的溶洞。 4 注浆孔揭示的岩溶范围、深度与设计不符。
4.8.1.5黄土陷穴地区路基,对洞穴采取开挖回填夯实、灌(压)土浆、灌砂等处理措施时,应在处理范围做好排水设施,不使地表水流入。
4.8.1.6注浆施工时应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浆隔离与回收设施,注浆过程中应防止浆液渗漏,如有跑浆现象,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4.8.1.7岩溶、洞穴地段路基施工前应做好引排地面水设施,处理范围内的地面、地下防排水、防渗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环保有关规定。
4.8.2监理工作目标——主控项目
4.8.2.1 洞穴处理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相关材料要求的检验数量抽样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查验每批产品出厂合格证、性能报告单及抽样检验。 4.8.2.2 洞内充填物的清除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面积小于20m2的洞穴,每个洞穴抽样检验10处;面积大于20m2的洞穴,每个洞穴抽样检验20处。监理单位每个洞穴平行检验3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8.2.3 采用钻孔注浆处理岩溶或洞穴时,其钻孔的布设形式、范围、孔径、深度和注浆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钻孔的布设形式和范围,按注浆孔数量的2%抽样检验钻孔的孔径、深度和注浆效果。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钻孔的布设形式、数量,尺量钻孔的孔径、钻入的钻杆长度。注浆施工过程中观察自检孔岩芯可见多处水泥结石体,基本填满可见缝隙,或自检孔每延米注浆量不大于周围4孔平均每延米注浆量的15%。
4.8.2.4 注浆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选用下表(4.1.7.2.4)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方法检验注浆处理效果(黄土地区不可采用压水试验法)。
表4.1.7.2.4检测内容与方法表
注浆处理对象 检测内容 注浆充填率 1)钻孔法 2)波速测井法 3)电磁波 CT 波速 检测方法 人为坑洞 渗透系数 注浆充填率 4)压水试验 岩溶 1-20
1)钻孔法 合福铁路闽赣段地基地基处理(桩基、换填)监理实施细则 铁四院闽赣监理二标项目部 波速 2)瞬态面波法 (覆盖层小于25 m) 3)电测深法 (处理前后同时采用,两者进行对比) 4)压水试验 渗透系数 5)电磁波 CT
检验数量:钻孔取芯及压水试验孔数不少于注浆孔总数的2%;瞬态面波法检测点数不少于注浆孔总数的5%;电测深法检测长度不少于整治段落长度的10%;不足20孔的注浆工程,检验点的数量不少于3个点。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按表4.1.7.2.4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4.8.2.4采用灌砂处理洞穴时,其钻孔的布设形式、灌充数量和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钻孔的布设形式、数量,并采用物探法检验处理效果。
4.8.2.5采取回填法处理洞穴时,其回填范围及其端部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应分层夯填密实。用岩块回填不应有架空现象,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每个洞穴回填范围及端部处理情况。施工单位每回填层检验压实质量3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4.8.2.6采用砌体封闭洞穴时,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砌筑应与洞壁密贴,外露面应与路基面或基底、边坡面平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洞穴做1组砂浆强度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砂浆抗压强度试验。
4.8.2.7洞穴内修筑的支顶构筑物应符合设计要求,砌筑应密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洞穴做1组砂浆强度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砂浆抗压强度试验。 4.8.2.8堑内干小溶洞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9 堆 载 预 压
4.9.1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9.1.1 堆载预压不应使用淤泥土或含垃圾杂物的填料,填筑过程应按设计要求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预压土污染填筑好的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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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2 堆载预压土应边堆土边推平,顶面应平整。 4.9.1.3 堆载预压施工时应保护好沉降观测设施。
4.9.2监理工作目标--主 控 项 目
4.9.2.1 堆载预压填筑过程中应同步进行地基沉降与侧向位移观测。堆载预压土的填筑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路堤安全、稳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4.9.2.2 堆载预压的土柱高度和土的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仪器测量,尺量,实测预压土的密度并计算各抽验段的预压荷载。 4.9.2.3 堆载预压卸载时间应根据观测资料和工后沉降推算结果,评估通过后方能卸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按评估要求分段提供观测资料,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参加,评估单位进行卸载评估。
4.9.2.4 卸载后应清理堆载地段表层,卸载后的预压材料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10 砂(碎石)桩
4.10.1监理控制要点
4.10.1.1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不少于3根),确定各项施工工艺参数后,进行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确认设计参数。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工艺性试桩,并确认试验结论后,方可进行施工。
4.10.1.2 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控制拔管高度、拔管速度、压管次数和时间、填砂(碎石)量、电机工作电流,保证桩体连续、均匀、密实。
4.10.1.3 锤击法施工应根据冲击锤的能量控制拔管高度、分段填砂量、贯人度,保证桩体质量。
4.10.1.4 砂(碎石)桩的施工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2监理工作目标--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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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2.1 砂桩应采用中、粗、砾砂,含泥量不应大于5%,用作排水的砂桩其砂中含泥量不应大于3%。碎石桩应采用未风化的碎石或砾石,粒径应满足设计要求,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含泥量不应大于5%。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砂料(碎石),每3000m3为一批,不足3000m3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进行含泥量试验和筛分试验。 4.10.2.2 砂(碎石)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现场清点。
4.10.2.3 砂(碎石)桩施工过程中,应记录施工设备贯人地层的反应,核查地质资料,桩底应置于设计桩底地层中。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设备贯人地层过程中,记录电流表或其他能反映贯人阻力的仪表读数和对应地层标高。每贯人1m及仪表突然变化时记录。 4.10.2.4 砂(碎石)桩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测量桩管上深度控制线,并检查施工中是否达到此控制标高。 4.10.2.5 砂(碎石)桩灌砂(碎石)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用计量斗计量灌砂量(灌碎石量)并与设计灌砂量(灌碎石量)比较。 4.10.2.6 砂桩2m深度以下桩身密度应大于中密状态(N63.5≥10)或符合设计要求。碎石桩桩身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砂(碎石)桩数量的2%抽样检验,且每检验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在砂(碎石)桩施工结束达到规定静置时间后,进行标准贯人或动力触探试验,自桩顶2m以下开始计数。
4.10.2.7 砂(碎石)桩处理后的可液化土地基,桩间土的加固效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砂(碎石)桩数量的2%抽样检验,且每检验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在砂(碎石)桩施工结束达到规定静置时间后,在桩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中心位置进行标准贯人、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试验,自探头达到地面1m以下开始计数。 4.10.2.8 砂(碎石)桩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总桩数的2‰。,且每工点不少于3根。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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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3监理工作目标--一 般 项 目
4.10.3.1 砂(碎石)桩的桩位、桩径、桩身垂直度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砂(碎石)桩桩位、桩径、桩身垂直度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测量仪器或钢尺丈量 按成桩总数的5%抽样2 桩 径 振动法 锺击法 -20mm +100 -50 mm 检验,且每检验批不少于5根 钢尺丈量 桩位(纵、横) 50mm 按成桩总数的2%抽样3 桩身垂直度 1.5% 检验,且每检验批不少于3根 经纬仪或吊线 测桩架倾斜度
4.11混凝土灌注桩
4.11.1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11.1.1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不少于3根),确定各项施工工艺参数后,进行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确认设计参数。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工艺性试桩,并确认试验结论后,方可进行施工。
4.11.1.2 钻孔灌注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机安装及钻孔
1)安装钻机时,底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应产生位移和沉陷。钻机顶端应用揽风绳对称拉紧。
2)钻进时,起、落钻头速度宜均匀,不应过猛或骤然变速。孔内出土不应堆积在钻孔周围。因故停钻时,孔口应加护盖。有钻杆的钻机,应将钻头提离孔底5m以上,其他钻机钻头提出孔外。
3)钻孔应一次成孔,不应中途停顿。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对孔位、孔深和孔形等进行检查,并填写钻孔记录表,孔位偏差不应大于10cm。 2 冲击钻机钻孔
吊钻的钢丝绳必须无死弯和无断丝,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钢丝绳与钻头的连接必须牢固。主绳与钻头的钢丝绳搭接时,两根绳径应相同。捻扭方向必须一致。
钻进过程中,必须勤松绳,少量松绳,不应打空锤;勤抽渣,使钻头经常冲击新鲜地层。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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