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的已核销明细记录(如图2.1.3-3),此时〖反核销〗加亮,点击该按钮可执行反核销。 6) 根据查询条件设置的不同,手工核销可选择按异币种核销或按同币种核销、红蓝对冲、预售、
抵账等业务模式,例如:要执行应收冲应付的抵账模式,在查询时应在“查询条件”页签将“应收单、应付单”选入单据大类,并在“常用条件”页签指定对方核销对象为“应付单”,如图2.1.3-5所示。
图2.1.3-5应收冲应付查询设置界面示意
7) 核销时按参数“AR2核销方式(按单据核销、按表体核销)的约束,若设为“按单据核销核销”,
则在核销或债权转移等处理时,系统将符合条件的数据按一张单据一条记录列示待处理;若设为“按表体核销“,则系统将符合条件的数据按一条单据表体行一条记录列示。 8) 明细反核销:对核销结果的部分明细进行反核销,生成红字凭证。 9) 同币种核销分配算法(以“按借方数据分配”为例):
a) 将贷方第一条记录的选中标志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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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将借方的“本次结算”合计数与贷方已选的第一条记录的原币余额比较大小:若借方的“本
次结算”合计数<贷方第一条记录的原币余额,则自动将此记录的本次结算赋值为等于借方的“本次结算”合计数;若借方的“本次结算”合计数>贷方第一条记录的原币余额,则自动为将记录的本次结算赋值为等于当前记录的原币余额;
c) 然后继续选中下一条记录,用借方分配剩余的金额进行以下的分配;
d) 将(借方的“本次结算”合计数-已分配金额)与贷方选中记录的原币余额比较大小:若(借
方的“本次结算”合计数-已分配金额)<贷方选中记录的原币余额,则自动为此记录的本次结算赋值为等于(借方的“本次结算”合计数-已分配金额);若(借方的“本次结算”合计数-已分配金额)>贷方选中记录的原币余额,则自动为此记录的本次结算赋值为等于当前记录的原币余额;依此类推,直到将借方结算金额全部分配完成。 e) 同币种核销算法举例见表2.1.3-1(按借方数据分配)
借方(应收单) 序选中 原币余额 号 1 2 3 4 5 Y Y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500 600 结算金额 号 1 2 3 4 5 Y Y Y Y 200 300 400 1500 贷方(收款单) 序选中 原币余额 额 200 300 400 200 结算金表2.1.3-1
10) 异币种核销分配算法如下(仍以“按借方数据分配”为例):
a) 将贷方第一条记录的选中标志选中;
b) 将借方的“中币结算”合计数与贷方已选的第一条记录的(原币余额*贷方币种对中币汇率)
比较大小:
? 若借方的“中币结算”合计数<贷方第一条记录的(原币余额*贷方币种对中币汇率),
则自动为此记录的中币结算赋值为等于借方的“中币结算”合计数,再计算当前记录的本次结算=中币结算/贷方币种对中币汇率;
? 若借方的“本次结算”合计数>贷方第一条记录的原币余额,则自动为此记录的本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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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赋值为等于当前记录的原币余额,再计算当前记录的中币结算=本次结算*贷方币种对中币汇率;
c) 继续选中下一条记录,用借方分配剩余的金额进行以下的分配;
d) 将(借方的“中币结算”合计数-已分配中币结算金额)与贷方选中记录的(原币余额*贷方
币种对中币汇率)比较大小:
? 若(借方的“中币结算”合计数-已分配中币结算金额)<贷方选中记录的(原币余额*
贷方币种对中币汇率),则自动为此记录的中币结算赋值为等于(借方的“中币结算”合计数-已分配中币结算金额);
? 若(借方的“中币结算”合计数-已分配中币结算金额)>贷方选中记录的(原币余额*
贷方币种对中币汇率),则自动为此记录的本次结算赋值为等于当前记录的原币余额,然后再计算当前记录的中币结算=本次结算*贷方币种对中币汇率;
e) 依此类推,直到将借方结算金额全部分配完成。 f)
异币种核销算法举例见表2.1.3-2(按借方数据分配):
? 说明:借方币种为美元,中币为人民币,贷方币种为港币,美元对中币汇率为8,港
币对中币汇率为2,允许误差为5
借方(应收单)(美元) 贷方(收款单)(港币) 序号 选中 原币余额 结算金额 中币结算 序号 选中 原币余额 结算金额 中币结算 1 2 3 4 5 Y Y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合计 1100 500 600 8800 4000 4800 1 2 3 4 5 Y Y Y Y 1200 1300 1400 1500 3000 合计 4400 1200 1300 1400 500 8800 2400 2600 2800 1000 表2.1.3-2
? 当用户指定了借方的原币结算金额1100,并根据对中币的汇率计算出中币结算金额
为8800后,点击〖按借方匹配贷方〗,则贷方兰字部分的选中标志和结算金额及中币结算金额由系统自动生成。
? 反之,如果用户指定了贷方的结算数据,点击按钮〖按贷方匹配借方〗时,则按贷
方结算金额相应分配到借方结算金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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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借贷核销,是指系统给每个单据大类赋予了一个方向,应收单是借方,收款单是贷方,应付单是贷方,付款单是借方。 ? 若当前会计期间已结账,不能再进行手工核销处理。 ? 核销处理若已经通过会计平台生成总账会计凭证,则不能反核销。 ? 单据核算时如果勾选了红蓝对冲,则红蓝对冲规则如下: ? 同一单据内相同往来对象值红蓝对冲; ? 不同单据相同往来对象红蓝对冲; ? 同一单据内不同往来对象值红蓝对冲; ? 不同单据不同往来对象值红蓝对冲。 ? 红冲生成的红字单据需与蓝字单据的表体行一一对应。 ? 红冲生成的红字单据允许修改、删除、增加表体行,新增行必须为红字且不支持自动红蓝对冲。 ? 红冲单据币种原单据币种相同时,红冲单据的金额应等于原单据的金额(绝对值),并自动核销;若币种不同,则自动进行异币种红蓝对冲,对冲金额为对冲表体行的全部余额。 ? 仅当存在蓝字表体行且表体行的余额不为0,或表体行与其他单据无任何与核销关系时,方可使用红冲功能。 ? 核销时包括折扣金额时,应将折扣录入到应收单方向,并且本次结算金额不包括折扣金额,例如:应收单666与收款单660核销,折扣为6,则应收单的结算金额应录入660而不是666;折扣金额录入在应收单方,而不是收款单方向,如下表所示。 单据类型 原币余额 折扣 结算金额 应收单 收款单 666 660 6 660 660 11) 同币种核销、异币种核销、同币种红蓝对冲需按批次计算汇差(下文不再赘述)。
2.自动核销:
自动核销分人为触发核销和按预置任务自动核销。
1) 预设核销方案:在【财务会计】→【应收管理】→【核销处理】→【核销方案设置】节点,
点击〖增加〗钮,预定义自动核销的检索条件、核销规则及核销方式。
2) 人为触发自动核销:在【财务会计】→【应收管理】→【核销处理】→【自动核销】节点,
点击〖查询〗(或〖方案-加载方案〗)钮,完成查询条件设置后,系统即自动按所设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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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完成核销。
a) 查询条件的设置与手动核销相仿,但与手动核销的查询设置相比,增加了“核销方式页
签”供用户勾选操作;
b) 自NCV6.3起自动核销支持异币种核销。
3) 按预置任务自动核销:在【企业建模平台】→【系统平台】→【后台任务中心】→【后台任
务部署】节点(需以集团管理员身份登录),点击〖增加〗钮,设置常规属性、条目信息、其他配置等属性项后(如图所示),系统将按所设属性自动触发核销任务。
图2.1.3-6后台部署自动核销的设置界面示意
4) 异币种自动核销:
a) 拉单(允许整单拉单、部分拉单、合并拉单)时若上下游单据币种不同,下游单据在审
核时自动取上游单据进行核销,核销时上下游单据的表体行执行严格的一一对应。 b) 核销关键数据如下表(单据操作界面不反应中间币种折算) 异币种核销类型 应收冲收款 收款冲应收 应付冲付款 付款冲应付 中间币种 收款单原币币种 应收单原币币种 付款单原币币种 应付单原币币种 对中间币种汇率 收款单日期对应汇率 应收单日期对应汇率 付款单日期对应汇率 应付单日期对应汇率 折本汇率 收款单日期对应汇率 收款单日期对应汇率 付款单日期对应汇率 付款单日期对应汇率 c) 核销算法参见手工异币种核销算法。
d) 异币种自动核销同时计算汇兑损益,算法同已实现汇兑损益算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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