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异币种拉单核销时,按核销批次计算汇差。
3.即时核销:
录入业务单据过程中即时核销。
1) 在【财务会计】→【应收管理】→【应收日常业务】→【应收单管理】节点,选择已生效单
据中原币余额不为零的表体记录,点击〖按表体核销〗钮,再选择“按表体核销”或“按整单核销”,即可执行即时核销的相关处理; 2) 即时核销可支持核销、补差、分配等处理:
a) 核销:借贷方本次结算合计原币金额相等时,在弹出的核销窗口中点击〖核销〗按钮,
系统根据已匹配的借贷方单据进行核销处理;
b) 补差:借贷方本次结算合计原币金额不等时,在弹出的核销窗口中点击〖补差〗钮, 弹
出即时核销补差处理界面,指定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一张已审核单据,保证借贷方本次结算合计原币金额相等,并且自动将借贷方本次结算金额核销完毕;
c) 分配:在弹出的核销窗口中点击〖分配〗按钮,系统自动将本方单据的本次结算金额,
按对方单据的显示顺序依次分配到本次结算金额中,直至分配完或者无法分配为止。分配作为易用性功能,由系统帮助自动匹配。
3) 即时核销处理算法包括:
a) 进行红蓝对冲,包括:同一单据内相同往来对象的红蓝对冲;不同单据相同往来对象的
红蓝对冲;同一单据内不同往来对象的红蓝对冲;不同单据不同往来对象的红蓝对冲; b) 进行借贷核销。
注意: ? 补差处理中驱动生成的单据不必经过审批流确认; ? 即时核销的处理结果,在手工核销、自动核销的历史记录中进行查询和反操作; ? 红字单据(本方或对方)即时核销不支持补差。 4) 现销业务中,销售应收结算形成的应收单,与建立订单收款核销关系的收款单自动作应收收
款核销。
5) 即时核销的相关按钮操作请参阅相关节点的产品帮助。
30
2.1.4内部往来协同
2.1.4.1 业务描述
1. 内部单位间发生往来业务,可通过单据协同快速生成对方待确认单据; 2. 应收管理的内部往来协同分为应收单和收款单的协同确认。
2.1.4.2 业务流程
应收管理往来协同基础设置业务单据应收单据协同设置应付单协同客户发送协同确认协同确供应商应收单认收单据协同设置付款单款协发送协同确认协同同客户确供应商收款单认 图2.1.4-1 内部往来协同业务流程
2.1.4.3 功能清单
领域 产品模块 功能节点 企业建模 基础数据 客户信息---客户-集团 初始设置-单据协同设置 财务会计 应收管理 应收日常业务-应收协同确认 收款日常业务-收款协同确认
31
2.1.4.4 产品解决方案
1. 单据协同设置按集团统一设置,各财务组织调用; 2. 协同发生的基础控制:
1) 在【财务会计】→【应收管理】→【初始设置】→【单据协同设置】节点,点击〖增加〗钮,
设置进行业务协同的发送方/接收方的对应业务系统、财务组织、交易类型等属性; 2) 【企业建模】→【基础数据】→【客户信息】→【客户-集团】节点,设置内部客商,将之关
联到接收方的财务组织,将该内部客商分配到发送方的财务组织,并在发送方公司的客商基本档案中勾选收付协同;
3. 往来发起方的应付单/付款单生效后,根据单据协同设置中预置的协同流程,传递单据给接收方; 4. 在【财务会计】→【应收管理】→【应收日常业务】→【应收单协同确认】(或【收款日常业务】
→【收款单协同确认】)节点,接收方查询到发起方传来的待确认应收单/收款单后,点击〖确认〗、〖保存〗钮,则协同过来的应收单/收款单生效,此时发起方不能再对源头的应付单/付款单进行删改等回退性操作。
5. 协同确认时生成双方的“内部交易结算号”,由上游内部交易单据传递过来(将上游单据传来的结
算清单的单据号作为当前单据的内部交易结算号,往来报销业务则取上游报销单的单据号作为当前单据的内部交易结算号),其他方式不可生成;协同时生成双方单据上记录的内部交易结算号应相同;协同确认时若表体行拆分,则自动复制相同的内部交易结算号。
6. 接收方确认了往来单据后视同本方应收单/收款单的录入完成,但由于是来自于协同单据,通常情
况下不能执行删除、修改等回退操作,只能进行审批生效、挂起、红冲、核销、形成会计凭证等后续业务处理。若希望可删、改协同单据,应调整参数“AR20协同单据是否可以删除的取值。 7. 内部往来协同受参数“AR16单据协同、AR17协同单据是否可以再协同、AR18协同单据是否控制
总金额、AR20协同单据是否可以删除”约束:
3) AR16单据协同:用于指定推动生成被协同方单据的时机,可选项包括“不处理、保存、审核
或签字确认”,默认为保存;不处理表示不参与单据协同;选为“保存”则指单据保存即触发对方单位生成协同单据;选为“审核或签字确认”则只有当满足协同条件的单据经审核确认或签字确认后,才会推动形成对方单位的协同单。
4) AR17协同单据是否可以再协同:默认为否,勾选时表示协同生成的单据可再次引发协同;不
勾选则系统来源为\协同单据\的单据不参与再次协同。注意:表体中只要有一行有内部结算号,则该张单据将不允许再协同。
32
5) AR18协同单据是否控制总金额:默认不勾选,若勾选则协同生成的单据在修改后,单据总金
额必须等于协同金额,保存时时校验;若不勾选,则协同生成单据的金额修改时不作限制。 6) AR20协同单据是否可以删除:勾选则协同单据可删,不勾选则协同单据不能删除;默认为不
勾选(即不允删除)。
8. 内部往来协同支持在“期初关闭”前新增期初单据的录入,新增时可选“应收类型/收款类型”,默认
为“应收单/收款单”。
2.1.5并账
2.1.5.1 业务描述
1. 并账指进行应收/收款业务合并或调整的工作。
2. 将应收/收款业务在客商之间、客商与部门之间、客商与业务员之间进行转入、转出,实现应收/
收款业务的调整,解决应收/收款业务在不同对象间入错户或合并户问题。
2.1.5.2 业务流程
并账业务流程债权转移收款并账应收单债权转移账表查询收款单债权转移账表查询
图2.1.5-1并账业务流程
2.1.5.3 功能清单
领域 财务会计 产品模块 应收管理 功能节点 应收日常业务-应收单管理
33
收款日常业务-收款单管理 应收日常业务-债权转移 收款日常业务-收款并账 查询/账表(客户总账表、客户余额表?) 2.1.5.4 产品解决方案
1. 在【财务会计】→【应收管理】→【应收日常业务】→【债权转移】(或【收款日常业务】→【收
款并账】节点,点击〖查询〗过滤待调整的应收单,查询出结果后,勾选待处理的单据,录入转移金额后,点击〖转移〗钮完成并账/转移操作。
2. 转账并账只能针对已生效、未挂起和余额不为零的单据进行处理。
3. 转移、并账的结果只改变余额、生成凭证、影响帐表查询结果,并不改变原始业务单据。 4. 并账支持相同对象下的不同属性值转移,例如A往来对象下有两个部门A1、A2时,支持将A1
的应收款转给A2。
5. 并账转移处理记录完成后,可提供查询如下:
1) 【债权转移】/【收款并账】功能节点中点击〖转移记录〗查看; 2) 【应收单】/【收款单】功能节点中点击〖联查-联查处理情况〗查看;
3) 【财务会计】→【应收管理】→【查询】下的客户总账表、客户余额表、客户明细账、应收
收款情况查询等节点下查看(如图2.1.5-2所示);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