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工程质量事帮的处理程序 3.5、工程停工、复工程序 4、质量控制措施 4.1、一条原则 4.2、二重点 4.3、三个阶段 4.4、四个手段 5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6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预控 7特殊季节施工质量控制 六、工程进度控制 1、进度目标的分解 2、进度控制的原则 3、进度控制的内容 4、进度控制的措施 七、工程投资控制 1、投资控制的原则 2、投资控制的内容 3、投资控制措施 4、工程计量及支付报表 4.1计量范围 4.2计量依据
4.3计量原则 4.4计量程序
4.5计量必须具备的资料 八、安全监理方案 1、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3、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4、安全监理责任 5、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6、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7、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8、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新柳园6#楼建设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新柳园3#楼 2)建设单位: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柳树村委 3)监理单位:潍坊滨海开发区规划设计院 4)设计单位:潍坊新都设计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潍坊宏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6)建筑面积:7141.8㎡ 7)结构型式:砖混结构 8)工程地点:滨海开发区西城 9)耐火等级:二级 11)抗震设防裂度:7度
1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2)计划工期:2011.5.1—2012.4.1 二、监理工作范围、依据及主要内容
1、工作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间的工程监理 2、工作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8)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9)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10) (11) (12) (13) (14)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山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
理规定》; (15) (16) (17) (18) (19)
《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监理工作导则(试行)》; 《潍坊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潍坊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本项目的监理委托合同;
业主与勘察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协议(包括
附件); (20)
业主提供的包含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等有关文件及资
料;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说明;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其他现行规范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等。 3、主要内容:
⑴协助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协助业主对投
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协助评审投标书,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40)
⑵协助业主与承包单位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编写开
工报告。审查施工和安装承包合同,审查承建单位的预算报价,确认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41)
⑶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
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督促并审查承建单位做好项目的划分工作
(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的划分工作)。 (42)
⑷审查承建单位或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
与质量,对不符合者不得使用在工程中,应提出更换要求。 (43)
⑸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
地方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未经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控制工程质量,对违反规范、标准及安全规定者,有权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通知单,工期延误及发生的费用由承建单位负责,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处理的情况。 (44)
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等进
行核定,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处,有权责成承建单位(并指定实验单位)对材质进行再检验,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或构件等用于工程。 (45)
⑺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
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在承建单位订货时,认为有必要时,经业主同意可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查。 (46)
⑻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合同工期,核查承建单位
的工程进度及其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并及时向业主汇报对工程进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47)
⑼对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决定,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
应向业主方报告并得到业主的同意,设计修改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 (48)
⑽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规定,核实已完工程的质
量、数量,签署工程计量意见及工程款支付凭证,报业主作为工程付款依据。 (49)
⑾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者督促
承建单位定期整改。 (50)
⑿根据承建单位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
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