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采取有关的措施。
(4)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在试样和包装上作出标示、封志。
(5)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6)见证人员必须和送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7)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同时出示“见证员证”,以备检测核验。
(8)见证人员应廉洁奉公,秉公办事,发现见证人员有违规行为,发证单位有权吊销“见证员”证书。
除上述职责外,项目监理人员还应履行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中“公司各岗位职能描述表”与项目各监理人员相对应的岗位职责。(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公司各岗位职能描述表》) 5监理设施 5.1办公设备
序号 1 2 3 4 名称 电脑 打印机 文件柜 办公桌椅 办公用品 安全帽 单位 台 台 组 套 若干 个 计划投入数量 1 1 2 1 计划进场时间 备注 5 6 每人一个 5.2检测试验设备
序号 1 2 3 4 5 6 名称 回弹仪 测距仪 靠尺 多功能检测器 游标卡尺 单位 部 把 套 把 计划投入数量 1 1 1 1 1 计划进场时间 备注 6、监理工作主要制度
我公司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的认证,公司内部按照《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要求运行,规范管理。
6.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工程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全权代表社会监理单位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任务,总监理工程师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社会监理单位负责,带领项目监理组全体人员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的全面履行。 6.2监理守则: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监理守则》。
6.3监理人员考核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监理人员考核管理规定》。
6.4监理服务质量考核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监理服务质量考核规范》及《监理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6.5监理考勤与交接班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监理人员考勤、交接班、调动管理规定》。
6.6监理设施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项目监理机构成立与撤除规定》及公司相关文件。
6.7监理交底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监理交底制度》及《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指南》。
6.8监理会议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监理会议制度》。
6.9监理日志记录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监理日志记录规定》。
6.10监理月报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监理月报编审规定》。
6.11巡视、旁站监理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巡视、旁站监理指南》。
6.12试验检测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试验检测监理指南》。
6.13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6.14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编审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审规定》。
6.15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编审制度:详见公司《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之《监理总结报告编审规定》。 五、工程质量控制
六、工程进度控制
1、进度目标的分解(依据施工合同总工期,按照各分部工程进度计划进行目标分解) 2、进度控制的原则
2.1根据业主和施工单位正式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
2.2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工期总目标所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3经监理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单位编制的年/季/月施工计划。 3、进度控制的内容
3.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是否同意,提出意见。
3.2运用“项目管理系统”软件,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进度计划方面的信息输入计算机。
3.3审查业主、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设备及所列的规格、质量、数量、供货时间是否满足进度的要求。
3.4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检查工程进度,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发现偏离及时提出意见,协助施工单位修改网络计划,调整资源配置,实现进度计划总目标。 4、进度控制的措施
4.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资质、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的需要,并提出意见。
4.2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4.3审核施工单位年、季度的进度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4.4要求施工单位每月25日报下月的月进度计划和本月的完成工程量报表。监理工程师审核月进度计划和月工程量报表作为结算和付款依据。 4.5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量定期进行比较,找出影响进度的原因,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对客观原因造成进度拖期的应及时调整进度并
备案。对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使从总体判定是否属于正常状态。
4.6加强合同管理,执行合同有关工期奖罚条款,必要时采取经济措施控制进度。 七、工程投资控制 1、投资控制的原则
1.1根据业主和施工单位正式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总价款,作为投资控制的总目标。
1.2根据业主和施工单位正式签订的“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经各方竣工验收 承包单位提出竣工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结算款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审核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付款 保修阶段结束时进行工程款最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