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06年社会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情况表
年份 GDP (万元) 61650 63500 69160 77023 100526 127734 人均GDP(万元) 0.4567 0.4669 0.5048 0.5581 0.7232 0.9124 总人口(万人)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小计 295.1702 3.8387 46.5583 32.3082 53.1255 43.9715 20.9640 94.4040 项目建设用地总规模(hm) 使用耕地 127.5133 1.8666 23.9800 10.3733 30.5200 3.0200 3.9467 53.8067 使用林地 102.6302 1.0054 1.4250 2.3415 21.5922 24.8381 13.2240 38.204 其他土地 65.0267 0.9667 21.1533 19.5934 1.0133 16.1134 3.7933 2.3933 2合计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从上表数据分析可知,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了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每年都要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和林地。
2、对土地需求量预测
分析预测是人们对自然实施控制的重要手段,预测研究是人类合理的创造性活动的起点。土地需求问题作为当今一个重大社会经济问题,是人口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限制因素,要解决这一问题,对土地资源实行人为控制,就意味着要以对未来土地利用的预测研究为依据,来指导当前应该采取的正确行动和合理措施,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达到对土地资源实行科学规划管理、合理利用的目的。
土地需求量预测属于社会、经济预测,也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键问题,其中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在土地需求预测中处于中心地位,建设用地主要涉及城镇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和其他用地等,这些用地类型都要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以满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县域土地利用规划中,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直接影响规划方案的制定,关系到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以及是否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的实际。
土地使用量(需求量)的变化和消长,受多种因素制约,其中人口和经济发展是两个很重要的因素,因为人类是土地利用的活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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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经济是人类活动的主要职能,土地资源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最根本的物质基础,与两者有着密切联系,土地利用过程必会烙上人口与经济发展影响的印记。
根据靖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县确定坚持?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林果富民?的发展战略。到201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6.2亿元,年均增长10%,三次产业比例由2005年的26.4︰37.3︰36.3调整到21︰42︰37;财政总收入完成1.37亿元,年均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4400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3亿元,年均增长1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50%。同时,?十一五?期间,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开发、滚动发展?的总体原则,使工业园区的建设面积扩大到2km2;实现旅游建设投入1亿元,开发国家级景点93个,其中一、二级景点46个,建园面积1.21万hm2;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高湖、仁首、宝峰为次中心,广大中心村为村民点,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城市化水平达50%,县城人口增长至6万人;到2010年建成城区生活垃圾处臵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厂;集中力量建一批事关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公路改造项目、市政建设项目、江西洪屏抽水蓄能项目、供发电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
根据 ?十一五?期间及未来的靖安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各部门专项规划结合本县土地利用现状特点,测算规划期(2007—2020年)内全县交通、市政、水利、电力、旅游、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量约为1600hm2,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建设、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小水电开发、公路改造和新建、城镇开发建设以及旅游设施建设等。其中,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用地500 hm2,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用地600 hm2,南昌至铜鼓高速公路建设用地25 hm2,小水电开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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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140 hm2,公路改造和新建用地150 hm2,城镇开发用地50 hm2,旅游设施建设用地30 hm2,其它建设(零星征占用)用地105 hm2。
(二)林地供给能力分析 1、林地利用现状
2006年末,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117070.0hm2,占国土面积的85.0%;其中有林地107881.3hm2,占林地面积的92.2%,人均11.6亩。
全县林地按照主导功能的不同划分,生态公益林地面积59853.6hm2,占林业用地的51.1%;商品林地面积57216.4hm2,占48.9%。生态公益林地按事权划分,国家公益林33886.7hm2,占全县公益林林地面积的56.6%;省级重点公益林2053.3hm2,占公益林的3.4%;其它地方公益林23913.6hm2,占公益林的40.0%。由于生态公益林的功能特殊性,一般情况下不得改变林地用途转变为非林地,一旦被征占用必须进行异地调整,已有的林地数量总体维持不变。
2、可用作建设用地的林地属性分析
靖安县境内地貌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中低山深谷、低山丘陵宽谷、岗地平原河谷3种类型。中低山深谷主要分布在境内的西北部、东北部地区,低山丘陵宽谷分布在乡镇驻地周边,岗地平原河谷分布在东南部的县城驻地、双溪、宝峰、仁首、香田等地。
可用作项目建设用地的林地一般限于平坡、低丘缓坡的林地。平坡是指坡度小于5°的土地。低丘缓坡界定为两类,一类为海拔在10~300m、坡度在5~25°的山坡地,另一类为海拔在10~300m、坡度在5~15°的山坡地。由于国家规定25°以上坡耕地要求退耕还林,在本规划中,可用作建设用地的林地主要是指海拔在10~300m、坡度小于25°的非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地,特殊建设要求除外(如洪屏电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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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可用作建设用地的林地属性,通过对县境内所有林地小班进行属性因子筛选统计,同时扣除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具备可用作建设用地属性条件的林地面积为17318.3hm2,主要分布在全县乡(镇、场)驻地周边以及东南部的双溪镇、雷公尖乡、香田乡、仁首镇和水口乡等行政辖区内的大部分地域。
(三)社会经济发展对林地资源需求分析 1、耕地供给能力分析
由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城镇规模不断的拓展,工业、交通、水利、电力和旅游等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设,建设用地数量不断增加,引起农业用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数量不断下降。今后,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建设用地的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由于国家对耕地实行严格的保护政策,耕地供给能力极其有限,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日益突出。
根据靖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重点规划建设农业、工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各项建设用地需求量高达1100hm2,其中规划需使用耕地100hm2。由于靖安县属于典型的山区县,耕地资源非常有限。同时,按照上级土地主管部门下达的建设项目使用耕地控制指标(1996~2010年为133.04 hm2)和全县可获得的土地整理抵扣指标,建设用地使用耕地供给量小,缺口较大,难以满足全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2、社会经济发展对林地资源的需求分析
根据耕地供给能力分析可知,结合靖安县土地属性特点,建设用地中使用耕地缺口基本上由林地来承担。按照规划期内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在保持耕地供给量控制指标不变的情况下,2007~2010年,将征占用林地750.0hm2,至2020年末,将征占用林地1220.0hm2,年均征占用林地87.1430hm2,其中2011~2015年间将征占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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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hm2。
3、分析结果
靖安县林地总面积为117070.0hm2,具备可用作建设用地属性条件的林地面积为17318.3hm2,占林地总面积的14.8%。但是,可用作建设用地的林地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具备可供建设用地属性条件;第二,满足规划期内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在84.0%左右,即至少要有115709.2hm2的林业用地为有林地和特种灌木林。计算得到现有林业用地可供给用作建设用地的数量仅为1360.8hm2,占具备可用作建设用地属性条件的林地面积的7.86%。同时,规划期内完成建设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和矿山等恢复治理工程面积1500.0hm2。因此,可以提供用于建设用地的林地面积最大量为2860.8hm2。
综上所述,规划期内可以提供用于建设用地的林地面积为2860.8hm2。规划期内将林地用作建设用地必须符合以下3个约束条件:一是全县总量不能超过2860.8hm2,二是各乡(镇、场、街道)征占用林地总量不能超过各地符合建设用地条件的可供用作建设用地林地数量的上限,三是只能征占用符合建设用地条件的林地范围内的林地,同时必须统筹考虑各地生态安全及森林景观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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