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研究(3)

2019-05-26 16:09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研究

品,一般以鱼虾贝类为主,既包括鲜活类原料产品也包括加工或半加工的产品。水产品的安全则是指以上定义中包括的所有类型产品的质量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威胁或损害,并符合法定的各项质量标准。

(二)可追溯与可追溯体系的概念

可追溯性在国际上并无公认的统一定义。ISO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将可追溯性定义为“通过记载的识别,追踪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 Moe将“可追溯性”定义为一种可追踪产品链中全部或部分的历史记录的能力,它可以是从最终的成品追踪到运输、贮存、发送和销售等环节(全程追溯),也可以是在生产链中某些环节的内部比如生产环节的追踪(内部追溯)①。欧盟则将食品行业的可追溯性定义为:在食品、饲料、用于食品生产的动物、或用于食品或饲料中可能会使用的物质,在全部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并追寻其痕迹的可能性②。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将食品的可追溯体系定义为食品市场各个阶段的信息流的连续性保障体系。通俗地说,可追溯体系就是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给每件商品标上号码、保有相关的管理记录,从而可以进行追溯的系统。

本文中的可追溯体系,则是指能建立起一整套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在这个体系的管理与保障作用范围内,使产品从最初来源的环节一直到消费者手中期间的全过程中,每一个经过的环节,包括生产、加工、处理、运输、销售等过程中所有对其施加可能涉及质量安全的影响的人或事物的信息都会加以记录,并能在任何环节的节点都能上溯至前几个环节的所有相关信息,使所有相关主体都能方便快捷地了解到产品的全部信息,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与可靠。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功能

第一,提高消费者信心。通过解决或改善水产品供应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对所消费水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等合法权 ①

周善祥:《建立我国水产品追溯方法的相关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07年,第22页。 ②

周俊杰:《构建福州市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08年,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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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提高消费者对水产品的安全性的信心。

第二,完善水产品监管体系。通过建立完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通过完备的数据库及流通链条的信息监管,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水产品安全监管效率;另外,通过提高问题产品召回效率,并完善水产品安全风险预警,维护社会稳定与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规范水产品市场秩序。通过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体系,能够具体落实相关质量安全责任,结合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有效地提高水产品的安全性,规范水产品的市场管理秩序。

第四,提高我国水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也是适应逐渐变化的国际进出口贸易的要求,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我国水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第五,促进水产品产业整体优化。通过鼓励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可促使企业变革和再造生产流通流程,改善经营方式,通过综合运用可追溯体系信息,完善管理,并通过可追溯体系的建立,提高产品形象和社会认可度,实现品牌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可促进小型生产者改变生产方式,实现组织化和集团化规模化生产经营方式,或者与大中型企业合作,更有利于水产品质量的提高和行业的规范化,生产者的组织化也为监管者提供了便利,更有利于管理,构成良性循环。

第六,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实践提供借鉴。通过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使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构成水产品监管体系的一部分,为我国政府实现政府转型,实现新的管理模式,提供重要经验借鉴。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与可追溯体系

简单地说,不对称信息是指某些参与者拥有但另一些参与者不拥有的信息,当市场主体的一方掌握了另一方所没有的、无法获得的信息或获得这种信息的成本较高时,就形成了信息的不对称。美国经济学家George A.Akerlof在1970年所发表的《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一文中提出著名的“柠檬”市场模型,从而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①。逆向选择带来的市场失灵问题通

赵亚翔,高素英:《农产品市场“柠檬”问题的解决——一个基于食品质量安全视角的文献综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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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被称为“柠檬”问题,即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大量存在,十分普遍。信息不对称将影响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并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下降,经济学上普遍认为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重要因素或者是市场失灵的一个表现。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由于买卖双方掌握信息不对称,通常卖方比买方拥有更多的信息,造成买方进行交易和选择时不能进行作为经济人的最优化选择,无法选择质量更好的产品,使更优秀的产品被相对劣质的产品淘汰,使更好的生产者和产品不能进行产品的优化和技术的更新,不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其结果是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又称为逆向选择。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交易主体买卖双方在产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拥有信息优势的卖方有可能隐瞒产品质量相关信息,以获取更多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在此过程中无视或故意损及处于信息弱势一方的买方利益,这类现象被称为败德行为。以上现象的最终结果将是市场调控失灵,无法达成资源最优化配置,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甚至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有序发展和法制化建设等。这就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一般来说,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经济学家有两种倾向,通过市场完全竞争机制,用市场机制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有学者认为,应该通过政府监管或者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来调控和管制市场失灵,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周波认为,“柠檬市场治理是市场自发力量的完美展现,市场竞争性越充分,市场治理的效果越显著。就解决我国产品质量问题而言,通过提高市场竞争性加强市场治理是一条根本出路。①”并论述了信号显示机制、声誉机制、质保机制和第三方介入四种机制。其中,信号显示机制有效地解释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发挥作用的原理。信号显示机制有多种类型,其中主动信息公开和强制信息公开较为受关注。主动信息公开即卖方主动向买方告知产品质量相关的真实信息。在质量信息低成本、可接受事后验证的条件下,如果卖方处于竞争市场,唯有主动公开信息,卖方才能和产品质量较低的竞争者区别开来,不公开信息将成为劣策略;如果卖方处于垄断市场,主动信息公开同样是最佳策略,因为它阻止了买方的逆向选择。但局部而不确定的信息公开不如完整而确定的信息公开。支

农学通报》,2010年第10期,第70—76页。 ①

周波:《柠檬市场治理机制研究述评》,《经济学动态》,2010年第3期,第131—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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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上述结论的条件是:买方拥有足够的消费自主权,且具备充分的理性推测能力。由上述理论分析可知,通过提升质量验证技术降低事后验证成本以及实施产品知识培训提高买方理性推测能力、强化市场竞争性确保买方选择自由,都对于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水产品交易市场中,最终的消费者作为买家面临着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困扰,尤其是在消费生鲜产品时,消费者对其产地及环境、生产者、生产过程的添加物、流通过程、新鲜度等信息往往是不明确也无法获知的,这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风险和选择中带来的疑虑,尤其当水产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这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更加严重,不仅影响消费者的信息,也影响了整个水产品市场的信誉和实际生产、交易额;而平时水产品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也成为不法生产者和卖家可利用漏洞,混在合格产品中,扰乱市场经济,不利于有序市场竞争秩序。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是最直接的一种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手段,既是商家主动公开信息的信号显示机制的一种手段。信号显示机制如何在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中发挥作用详见下图1。

当通过法律或者行政手段强制进行的时候,也成为了政府监管的一部分。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通过直接记录水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的各方面信息,并在销售最终阶段通过某种载体将这些信息全部公开给买家,通过这种手段,水产品销售中消费者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最基本程度的解决。当然这并不是最根本的解决手段,因为主动公开信息手段虽然给商家带来了声誉和更多被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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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的机会这些好处,但是公开信息的多少和诚实程度仍然取决于商家自身,因此政府对商家所公开的信息也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的干涉,如规定不得作假以及规定基本必须公开的信息内容项目等,并认识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信号显示机制的限制条件,是要保证买家有足够的选择自由和相应的信息识别判断能力,降低验证质量的成本等,这就需要政府在实行可追溯体系的过程中,相应地进行可追溯信息最终显示结果的简单易懂的处理,进行查询方法的普及,提供查询方法的便利性,并进行安全水产品质量的识别知识的普及等。

第二章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现状

一、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现状

通过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详细实践现状,可以更明确地了解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实践发展的过程如何,存在何种问题,对完善建立一个统一的全国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必要性有更加充分的认识。我国的实践与建设还停留在比较初步的阶段,主要是各地方政府和企业在试探性地进行一些小型的试点和示范,去年开始才逐渐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实践试点,还存在很多问题,法律法规、实际操作方面都存在着种种不足,但是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在近年来的实践开展中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可追溯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我国有关水产品可追溯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颁布最初是在出口水产品领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4年5月24日颁布了《出境水产品追溯规程(试行)》,并于当年6月17日起正式执行,明确指出为确保我国出口水产品的可追溯性及保证问题水产品可以被及时召回,要求出口水产品可以通过区分批次及批号等信息追溯到从成品到原料每一个环节。我国国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基于农产品和食品的监管,近几年来,随着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国内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尤其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逐步提高,政府也提高了对食品安全性的重视,具体表现在对食品产品原料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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