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死亡结果发生满不在乎,听之任之的态度,而发生致人死亡结果的。”根据甘
以一个单纯的直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应以直接故意杀人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
,属于数罪并罚。只有这样才是正确地、完整地、客观地反映了甘某所实施的 质。
犯
罪
行
为
的
本
两
个
罪
名
论
处
某
的
行
为
不
应
念
的外延。换言
之,就是把非特定行为的罪名也包含在被定义概念的外延之中。这种把本不属
罪行为而归入该罪名之中,就扩大了该罪名外延的范围,逻辑上就叫犯了定义过宽的错误。
于
该
罪
名
的
犯
对
某单位的情
报人员实行“刑讯逼供”。对于王某的行为,如果把他判定为刑讯逼供罪,就
犯
了
定
义
过
宽
41
的错误。这是由于我国刑法第136条对“刑讯逼供”概念的定义是“国家工作
人
员
,
对
人
犯
概
念的外延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又主要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
了此
罪
犯了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
37条规
定
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
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
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王某的行为与我国刑法第136条“刑讯逼供
论是内涵或者外延都不相同,而符合我国《宪法》第37条的规定。
TK〗3
〖HT〗
42
外延的范围,
:“中华人民
者人民法院法
公民的人身自
罪”的规定无
着
概念的限制和
概括的逻辑方法。
使
其由外延宽的
概念,过渡到外延比较窄的概念,从而使罪名概念由笼统、抽象,不易把握变
而易于把握。例如关于杀人罪概念的限制过程:
(间接)故意杀人罪〖HT〗
为
明
确
、
具
体
到
外延比较窄的
概念的过程,表现着司法人员对被告人犯杀人罪的主观认识逐步深化、具体化
判定犯罪性质中必经的逻辑通道。
的
过
程
。
这
是
法
,是使其由外延
较窄、概括性较弱的概念,过渡到外延较宽、概括性更强的概念的逻辑方法
杀人罪概念的概括程序为:
。
例
如
,
对
故
意
T〗
43
的
原则高度,并
且确切地找到了它的属概念,从而为量刑打好了原则基础。
干
个分类(即刑
法中的条、款)。就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大类来说,就包括了19
的罪名,除杀人罪外,还有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打砸抢罪、诬告陷害罪、强
所有这些具体罪名概念,都可以概括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这一类罪名概念之中。
奸
妇
女
罪
等
。
种
不
同
性
质
定
被告行为的具
体罪名,又要运用概念概括的方法,把具体罪名提高到特定的属概念中去,从
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便正确、恰当地起诉和量刑。
25岁,与同村女青年刘某谈恋爱。一
天
刘,发现刘正与另一男青年拥抱,他一时气愤顺手拿起柴棍打那男青年,男青
44
原则高度认识
晚上,他去找
年见势逃跑,
于是王就向刘的头上打去,刘顿时血流满面昏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晚
持枪威胁银行
值班人员金某,令其交出保险柜钥匙。金不肯,于是二人用匕首将金杀死,在
中,由于声音太大被发现,二人被捕。〖HT〗
撬
保
险
柜
过
程
的
逻辑方法时,
就容易把他们两者区别开来了。
劫
杀人罪,还可
以进一步限制为反革命抢劫杀人罪。对此两案行为性质的概括也截然不同,前
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后者尹和曾是出于反革命目的进行抢劫的,因此
革命罪。如果不正确地运用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方法,就很容易混淆罪名的性
践中,明确概念的方法是正确运用法律的必要前提。尤其是检察人员在审查和
45
者概括为侵犯
应概括为反
质。在司法实
提起诉讼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