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劳动人事厅印发《关于职工探亲待遇问题解答》的通
知
川劳人险[1983]49号
一九八一年七月十七日,四川省劳动局印发了《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若干具体问题的试行意见》(即川劳险[81]28号),各地在试行中,提出了一些问题。根据各地的意见,我们拟定了《关于职工探亲待遇问题解答》,现印发给你们,从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同日,川劳险[81]28号文即停止执行。
一九八三年
十二月二十日
附:
关于职工探亲待遇问题解答
(一)关于探亲的范围和条件方面的问题
1、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和《四川省劳动局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适用于哪些单位?
答:适用于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
2、问:职工享受的探亲待遇,需要具备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