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要求的;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规定应避让区域的。
(3)选址选线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无明显制约因素的。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6)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方案的;确需废弃、没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
(10)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70分的。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1。 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 1综合说明
审查重点:
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方案的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 1.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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