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我校绩效考核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教育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工作绩效考评,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当学年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四、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及职业道德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学期考核后统一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考核总分值1000分,其中考勤占10%、工作量占20%、职业道德10%、德育10%、教学工作30%、教研成效10%、专业水平及继续教育10%。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一)考勤(按月考核,每年按10个月计算,月满分10分,共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