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办法和考勤记载。
1、法定假
①婚假:符合法定年龄者享受婚假7天。
②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一胎的女教职工享受产假3个月;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享受产假6个月(包括连续假期在内)。
③丧假:本人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丧假5天。
2、请假手续
①病假、事假无论时间长短均应写书面请假条。
②半天以内,向分管副校长请假,教导处负责安排好课务。
③一天及一天以上须向校长请假,一周以上的经联校批准,准假后由本人持准假条到校办公室备案,并通知教导处安排好课务。(特殊情况办理补假手
续)。
④学历进修:(1)凡参加大专、本科类进修学习者,一律报校长室,经行政会研究批准,方可报名参加。(2)已参加进修学习的,到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并调好课务。
⑤领导干部、教师出公差,应事先与校办公室打招呼,并通知教导处安排好课务。
3、考勤考核办法(每月考核汇总一次,月满分10分)
①事假一天扣0.3分,事假3至20天,每天扣0.5分,当月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为0分。
②病假每天扣0.2分,病假5至10天的,每天扣0.3分,10天以上的,每天扣
0.5分,当月病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为0分。(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诊断证明)。 ③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④旷工一天扣2分。
⑤会议迟到或早退1次扣0.1分,旷会一次扣0.2分。
(二)工作量(满200分,每学期进行一次)。
1、根据岗位设置确定教师工作量,教师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视为满工作量。(语文、数学每周14—16节,英语、思品、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