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或单独将学生带到其它隐蔽场所辅导,发现一次扣1分,严重者将追究师德直至解聘等。
③自习课、活动课教师必须按时进班辅导。发现不进班辅导或不按时进班辅导者一次扣0.2分。直至扣完。
5、成绩考核(150分)
考试是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形成技能的关键。考试将由学校逐步实行改革,考试分过关考查、期末考试。
(1) 过关考查(50分)
过关考查由教导处,教研组组织进行,各年级备课组长制定好考查内容(包含二次过关考查内容)。按要求语文进行背诵、生字词听写、拼音等项目过关,数学进行口算过关,英语进行口语过关。其他学科按照课标要求进行有关技能过关。各项目过关率应不低于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扣分。
①平时课堂教学不进行过关考查的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对没能过关的学生不进行再过关的发现一次扣0.1分。
③一节课过关人数低于全班人数85%的发现一次扣0.1分。
④期中过关考查成绩以率代分。
(2)期末考查(100分)
①期末考查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语、数、英考查学科以考试成绩以率代分。 ②音、体、美、电脑、科学、思品等专任教师要按照课标要求进行考查,符合学校要求酌情得分。
③对不完成教学任务的,按规定无书面试卷与成绩记载的酌情扣分。
(六)教研成效 (满100分,每学期进行一次)
①主动承担科研任务(30分)。按计划完成研究课题、有实施方案、过程记录、经验总结且按时上交,依据其发挥作用大小及论文或总结的质量高低,划等记分。 ②勇于承担教改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反映良好的(40分)。按校、镇、县、市作课安排和听课者范围分别记分。
③少有所学、老有所帮、互帮互学(30分)。听课节数达到要求并且在评课中能够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根据年龄及听课评课情况酌情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