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7)保姆及雇主权益保障问题
保姆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是由来已久的问题。目前深圳市场上大多数家政公司属于中介性质,只负责给保姆和雇主 搭线 ,不与保姆签订工作合同。记者采访发现,部分中介公司忙于赚钱,缺乏对保姆的培训和管理,保姆的服务质量很难保证;在雇主和保姆发生纠纷时,多数情况都是保姆离开,中介公司再另外介绍其他的保姆,而被辞退保姆的利益缺乏保障。
行业的先行者已经重视问题,07年5月以来,深圳佳居乐公司与30多名月嫂和多名育婴师、陪伴式家教签订了10年以上的家庭服务终身制合同。据公司经理陈健称,有了基本保障之后的保姆们对公司的归属感增强了,工作起来也更有干劲。
(8)雇佣关系紧张
首先有些雇主对家庭服务员不平等;
第二,雇主缺乏法律常识、法制观念;
第三,雇主家里对服务员提出一些过高的,不切实际、不合理的要求。比如有些雇主家里三四个人,他们的吃饭时间不一样,因而要求服务员一餐饭做了四五次;
第四,就是雇主家的小孩,对家庭服务员不尊重,故意刁难服务员,说脏话粗话,而雇主不但不引导教育,反而纵容小孩;
第五,就是对服务员要求太苛刻,对家庭服务员提出一些极不合理的要求。某些雇主在吩咐家庭服务员去采购东西、买菜时,刻意限定家庭服务员的时间。按路程计算,半个小时是不可能回来的,可雇主就只给家庭服务员半个小时时间,一旦在限定的时间没有回来,就扣工资。
(9)家政服务员身体健康问题。
通过当地妇联、团委、劳动局等有组织的正当渠道来的家政元,一般都通过体检,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等不健康者,不会接受。如果雇主不放心,在决定雇用前,可以带家庭服务员去医院再检查一次,但费用由雇主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