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i = 1; function_call(i); i++) {
... }
//最好这样写: AlwaysTrue = true;
while(AlwaysTrue == true) {
... }
if(test == true) {
... }
for(i = 1; function_call(i) == true; i++) {
... }
2.4.5 禁用Goto语句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程序中不要使用goto语句。 理由:
这条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程序的结构化,因为滥用goto语句会使程序流程无规则,可读性差。
Goto语句只在一种情况下有使用价值,就是当要从多重循环深处跳转到循环之外时,效率很高,但对于一般要求的软件,没有必要费劲心思追求多么高的效率,而且效率主要是取决于算法,而不在于个别的语句技巧。
2.4.6 程序中禁用break、continue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在控制语句 (for, do, while) 块中,禁止使用Break和continue。 在switch中的case语句块不受该规则限制。 理由:
在控制语句 (for, do, while) 块中使用Break和continue,会打乱代码结构化的流程,使代码的可读性降低。
2.4.7 字符串的赋值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字符串的赋值应采用_T(“”)模式。
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