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描述:
如果你为一个类重载了操作符new,那你也应该为这个类重载操作符delete。 理由:
操作符new和操作符delete需要一起合作。
2.6.9 类数据成员的访问控制
规范级别:规则 规则描述:
类对外的接口应该是完全功能化的,类中可以定义Public的成员函数,但不应该有Public的数据成员。 理由:
要想改变对象的当前状态,应该通过它的成员函数来实现,而不应该通过直接设置它的数据成员这种方法。一个类的数据成员应该声明为private的,最起码也应该是protected的。
2.6.10限制类继承的层数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当继承的层数超过5层时,问题就很严重了,需要有特别的理由和解释。
理由:
●很深的继承通常意味着未做通盘的考虑; ●会显著降低效率;
●可以尝试用类的组合代替过多的继承;
●与此类似,同层类的个数也不能太多,否则应该考虑是否要增加一个父类,以便做某种程度上的新的抽象,从而减少同层类的个数。
2.6.11慎用多继承
规范级别:建议 规则描述:
C++提供多继承的机制。多继承在描述某些事物时可能是非常有利的,甚
至是必须的,但我们在使用多继承的时,一定要慎重,在决定使用多继承时,确实要有非常充分的理由。 理由:
多继承会显著增加代码的复杂性,还会带来潜在的混淆。比如在很多C++
书籍中提到的菱形继承问题,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