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目标:
1.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2. 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40% 以上。
3. 改善妇女就业结构, 提高妇女就业层次, 拓宽 妇 女就业渠道。 提高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就业比例。
4. 建立完善妇女自 主创业的政府支持体系, 鼓励妇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5. 提高妇女非农就业率, 增加妇女收入。
6. 提高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
7.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 35% 以上。
8. 妇女平等享有资本、 信贷、 技术、 信息等方面的资源和有效服务。
9. 保障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10. 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主要措施:
1. 将妇女创业与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
2. 制定落实相关法规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 公平就业的相关条款, 并制定配套法规和相关政策, 确保妇女平等参经济发展。
3. 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用人单位招录人员,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的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