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员 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交流、职务晋升等方面, 保证女性有平等的机会。
3. 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坚持系统培养、择优使用,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女干部成长的渠道和途径。重视女干部实践锻炼,选派干部参加挂职锻炼、安排交流轮岗时, 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积极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女干部到省级机关和市县乡任职。 抓好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后备干部集中调整时保证女性占有适当 比例。 注重从源头抓起, 在选调 生确定、 大学生“ 村官”选聘等工作中, 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女性。坚持“ 物色选拔积极分子优先、 培养教育优先、 落实发展计划优先”,努力 提高女党员的发展比例, 实现女党员数量逐年增长。
4. 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 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妇女干部学校等作用, 切实抓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不断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 提高妇女的性别平等意识, 发挥妇女在推动国家民主政治进程和两性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5. 推动妇女参与教育卫生系统管理。 重视教育卫生系统中女性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 通过组织培训、 开展交流等方式, 提高教育卫生系统女性的整体素质, 改善教育卫生系统管理者的性别结构, 努力提高教育卫生部门领导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6. 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重视企业高层次女性管理人才的培养, 努力提高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中 的女性比例。 探索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层发挥女职工民主参与作用 的形式, 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