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地产管理制度
b. 年休假
每年年休假、有薪年假可分两次使用;当年年休假、有薪年假可跨一年使用,至第二年底前仍未使用或有剩余假期,按放弃休假补偿标准,由公司综合部统一结算,给予经济补偿。
c. 婚丧假、产假只可一次使用。
5.6.4.请假手续
凡申请公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申请事假、病假、休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须书面请假,具体手续如下:
a.公假
⑴ 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见附表PM02-13),并在事由栏填上请假原因; ⑵ 审批
① 董事及以上员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② 部门、监理部正副经理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③ 部门、监理部副经理以下员工由部门、监理部经理审批。
(3) 经审批后,请假条送综合部备案;
(4) 公假两天以下,须口头按程序进行请假;
(5)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前请假,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
b.事假
⑴ 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见附表PM02-13),并在事由栏填上请假原因; ⑵ 审批
① 董事及以上员工由公司综合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② 部门、监理部正副经理由公司综合部签署意见后,报各分管副总审批; ③ 部门、监理部副经理以下员工由部门、监理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综
合部审批。
(3) 经审批后,请假条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4) 一般应事前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及时口头 向审批人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正式请假手续。
c.病假
(1) 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见附表PM02-13),并在假条后附上市、区
级人民医院开具的病假单或住院通知书;
(2) 审批
① 一个月以内病假
董事及以上员工由公司综合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