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营销职能,促进产品销售。
旅游中间商介入旅游产品的营销,可以为旅游产品供应商在市场调查、广告宣传、产品销售和为购买者服务等方面分担部分营销职能,从而使旅游生产企业有更多的精力用于产品的改造及扩大再生产。
2、提供多种产品组合,满足市场需求。
旅游中间商与多家旅游企业相联系,并具有对多种旅游产品加工、组合的能力。为满足旅游者多方面的需要,旅游中间商能够将各种旅游产品组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系列化产品,提供给旅游者。 3、联系供求双方,促进信息交流。
旅游中间商是联系旅游产品供给者和购买者的纽带和桥梁,可促使双方之间信息的交流。 一方面旅游中间商把供给者产品的有关信息传递给购买者,增进他们对产品的了解,从而促使他们购买;另一方面他最了解市场动态,知道哪些旅游产品畅销,需要哪些改进,并可及时把这些信息传递给旅游产品的生产者,以减少和避免生产中的盲目性。 三、旅游分销渠道的类型和适用范围 1、直接销售渠道
旅游产品生产者或供给者直接向旅游者出售其产品。也称为所谓的零层次渠道。 一般来讲,有以下的几种模式:
1)生产者——旅游消费者(在生产现场)
2)生产者——旅游消费者(客源地或消费者家中) 3)生产者——自设的销售网点——旅游消费者 优点:
1)可以节省付给中间商的费用,从而降低流通成本,使旅游企业可能以较低的价格向旅游者出售自己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