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教学方法及教案范例》之《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学方法及教案范例》(第一部分)
四、培训内容
本大纲对培训内容所作的规定是大纲的主体部分。培训内容的六部分都清晰、明确、具体地给出了各部分的主要知识点,所选择的教学内容基本保证新工人(含农民工)培训目的的实现,符合煤矿生产的实际,符合生产现场对新工人(含农民工)应知应会的要求。同时,培训内容体现了“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并重,综合了培训的新理念,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除露天煤矿外,井工煤矿部分的培训内容主要有以下六方面: (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煤矿安全管理。 (3) 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4) 职业病防治。
(5) 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
(6) 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 五、执行大纲应注意的事项
1.区别掌握、熟悉、了解三种层次要求
因为大纲对培训对象的阐述比较宽泛,对培训内容没有规定具体的深度、难度指标,所以,在执行大纲的培训内容时,要把握让学员掌握、熟悉、了解的三种层次要求。掌握的内容要求理解透彻,熟记在心,能在今后生产工作中熟练、灵活运用;熟悉的内容要求能熟知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了解的内容要求对煤矿生产有关知识能有一般的了解。 2.培训重点对象的确定
要充分认识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对象的多样性。如果按照四级培训机构定位培训对象的话,经常遇到的对象有:农民工、新工人、企业定期轮训的在岗工人、因违章强制性(惩罚性)培训的工人、转换工种和每年复训的工人。其中招收新工人的培训,其对象既有初次参加培训、初次参加煤矿生产的新工人,又有在各煤矿之间下岗、再上岗、流动的新工人。因此,在确定培训对象之后,才能确定怎样执行培训大纲有关培训内容的部分,有针对性地确定知识深度、难度。 3.培训内容重点的确定
通观大纲要求的培训内容和各种新工人(含农民工)教材的篇幅,72学时的培训很难完成这么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教学和学习。因此,对初次参加培训学员的教学着眼点应放在生产现场对工人的实际需要上,使他们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即可。这不能理解为降低培训和考核标准,而是先解决生产的迫切需要。大纲要求“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由此可以得知,从业人员在今后的生产实践中,需要通过自学,通过在职培训,尤其是“复审培训”,不断加深、拓展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全面素质。
总之,要针对学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培训重点,要根据本地区、本企业生产实际,选择培训内容和考核内容,不宜求深、求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