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突发情况处理后的原因分析、责任划分、改进防范措施等情况。
(六)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演练情况。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八)保密工作纪律落实情况。
第三十四条为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正规化建设,要针对应急预案管理、物资管理、调度管理等内容,建立总部、省分两级考核制度。对于在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对于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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