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完成整个账套的正确度计算成绩,成绩相同时,用时短者成绩优先。
3.2日程安排
3.2.1、开幕式日程;
2011年4月8日7:30各参赛队人员、嘉宾入场,8:00开始。
3.2.2、比赛日程;4月8日
3.3、 奖项设置
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奖牌或证书。
根据决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参赛人数或工作组数确定(四舍五入)获奖个人名单。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优秀奖若干。对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授予“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3.4 其他要求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礼貌,讲普通话。各参赛队之间要发扬竞赛精神,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参赛选手须提前10分钟入场,入场时须出示参赛证和身份证,入场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
3、竞赛过程中如果所用设备发生故障,造成竞赛中断,必须经评委确认后方能更换机位。故障中断时间由工作人员计时并补给。
4、竞赛过程中或竞赛后发现问题(包括反映竞赛或其它问题),应由领队在当天向仲裁委员会提出陈述。领队、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5、竞赛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四、竞赛规则
4.1 领队、指导教师须知
1、按竞赛执委会要求准时参加预备会和培训会,并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2、妥善管理本队人员的日常生活及安全,遵守并贯彻执行大赛执委会的各项规定,做好本队人员每天的食宿行安排。
3、确保参赛选手准时参加各项竞赛。
4、在竞赛期间要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不得私自接触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