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工作人员须知
1、大赛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份内各项工作,保证竞赛顺利进行。
3、认真检查、核准证件,非参赛选手不准进入赛场。同时,要安排好领队、指导教师休息以及食宿。
4、竞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等)应与各项竞赛负责人及时联系,及时处理;如需重新竞赛要得到执委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5、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执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6、各代表队要认真组织好参赛选手的赛前准备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与执委会联系协商解决办法。
7、各项竞赛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在竞赛前、竞赛进行中一定要坚守岗位,要对技术竞赛的全过程负责。
8、工作人员不要在赛场内接听或打电话,负责监考的人员在竞赛期间一律关闭手机。
4.5 赛场规则
1、参赛选手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赛场。
2、除现场评判人员和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竞赛组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设备保障组工作人员因排除技术和设备故障需要,经赛场负责人同意,可进入竞赛现场,排除故障后应及时离开现场。
3、各代表队领队、指导教师及竞赛工作人员凭证件进入相关区域,其他人员严禁进入。
4、媒体记者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批准,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影响竞赛正常进行。
5、赛场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不准高声喧哗、打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