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0人员是否在安全地带,设备内部无杂物,周围无妨碍运转的物件。
6.2空(无)负荷试运转
6.2.1开动高压润滑系统,开动慢速驱动装置,慢转1~2转,确认转向符合规定要求,无碰撞和妨碍运转之处,停止慢传,开动主电机,进行空负荷运转。
6.2.2空负荷运转约8~12小时,期间做好检查并记录磨机工况,符合如下要求:
a.电控系统启动、运行及联锁均工作正常。
b.润滑装置和冷却系统工作正常,监视、检测仪表工作正常。
c.各检测点的温度正常,不高于60~70℃。
d.磨机运转平稳,减速器运转正常。
e.润滑和冷却系统工作正常,无渗漏现象。
6.2.3如发现上述各项有一项不合格,立即停车检查,待处理后才能继续运转。
6.3负荷试运转
空负荷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负荷试运转。
首先开动粉磨系统的附属设备,然后逐步加载,同时喂入相应数量的物料,保证风量。加研磨体的数量及运转时间分别如下:
装入最大研磨体装载量的30%,运转约24小时;
装入最大研磨体装载量的60%,运转约72小时;
装入最大研磨体装载量的90%,运转约120小时;
装入最大研磨体装载量的100%,连续运转;
负荷试运转期间除检查空负荷运转时的各项数据外,主要检查电动机电流波动情况、各处螺栓是否松动、进料及出料装置有无漏灰漏料情况,密封是否良好,记录轴承温度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运转,并处理问题。
对传动装置,请按有关部分其技术文件进行.
7.操作、维护及检修
7.1操作
磨机经负荷运转后,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应熟悉磨机的结构、性能特点和操作要点。
7.1.1启动
磨机系统的启动顺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