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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车辆置换
第一节 置换模式
客户可以以任何品牌的二手车置换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全系列新车。 置换业务分为优惠置换和非优惠置换两种形式。符合优惠置换的客户,授权 经销商可以获得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以上海大众每 年度公布为准。
1. 优惠置换与非优惠置换
?? 优惠置换 :在上海大众授权经销商四位一体展厅内操作的,符合上海大
众同车主置换条件的,及时上报并取得上海大众认可的私有、公务车
辆置换(出租、租赁、驾校、试乘试驾等已享受上海大众新车特殊费 率政策的车辆除外)。旧车的使用期必须在 6 个月以上 ; ?? 非优惠置换 :除优惠置换以外的其它同车主置换行为 ;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非优惠置换的相关资料也必须及时上传到上海大
众二手车信息管理系统。尽管不享受置换奖励,但可以充抵经销商置 换目标。
第二节 置换流程
见《置换流程》(F-IU-05-01)
第三节 同车主置换申请材料 一.私车置换
1. 置换对象:二手车车主与新车车主必须是同一人士或直系亲属(包括父子、
母子、父女、母女、夫妻、爷孙 / 孙女等法律规定的直系关系)或旁系亲 属中的亲兄弟、亲姐妹。 2. 申请材料 :
?? 车辆置换基本信息 ;
?? 新车车辆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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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机动车车辆行驶证 ;
??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 ?? 新车发票(发票联);
?? 原机动车登记证书(产权变更页); ?? 车主个人身份证 ;
?? 直系或旁系亲属间置换车辆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警署)出
具亲属关系的证明。
二.公车置换 :
1. 置换对象 :二手车车主与新车车主必须是同一法人的单位。 2. 申请材料 :
?? 车辆置换基本信息 ; ?? 新车车辆行驶证 ; ?? 原机动车车辆行驶证 ;
??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 ?? 新车发票(发票联);
?? 原机动车登记证书(产权变更页);
?? 二手车车主的营业执照 ;如置换车辆公司已更名,要同时出具官方证明
公司更名的合法文件。
3. 私车和公车 :
车辆置换时,二手车车主与新车车主其中一方为私人用户,一方 为单位用户的,将认为其不符合同车主置换要求,必须先完成过户成 为同车主才能上报。
以上所有文件、材料必须按顺序以原件扫描或者原件数码照片上 传至上海大众二手车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的扫描件或者数码照片必须 横向同比例,达到文字、数字、字母清晰可辨,新旧车发票上的印章 齐全,否则以上报材料不完整不予审批。
第四节 置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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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惠置换
1.1.“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证明了客户原有的车辆确实已经出售,授权经
销商完成了一笔符合优惠置换条件的全部置换业务,因此经销商必须将 此凭证以及其它置换材料一起上报进行审批。
1.2. 根据周销售目标计划管理方法,经销商根据月销量要求抓好每个星期的
销售工作,并在新车开票后三个工作日以内,将置换业务材料按要求输 入上海大众二手车信息管理系统 ;置换业务完结以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 发票为准,从新车开票日期至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得超过 60 天, 否则将取消该车置换优惠奖励。
1.3. 置换材料,如首次发现虚报、伪造置换车辆或客户信息,以骗取优惠置
换的,取消当次上报所有车辆返利之外,按当次所发现的虚报、伪造置 换车辆或客户信息罚款人民币 10,000 元 / 辆。情节严重者,除以上处 理办法外,将暂停其特选二手车授权。
1.4. 经销商上报置换材料,如再次发现有虚报、伪造置换车辆或客户信息,
以骗取优惠置换的,除同 1.3)中相应处罚外,将停发所有未发放的二 手车优惠返利,由上海大众二手车协调科书面通知经销商,暂停其特选 二手车授权,并报请公司给予全国通报批评。
1.5. 上海大众二手车协调科在对违规经销商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后,经销商必
须首先无条件执行处理决定,就其行为予以深刻检讨,并以书面形式将 整改方案上报上海大众二手车协调科。上海大众二手车协调科将根据经 销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特选二手车授权业务。
1.6. 授权经销商申请置换优惠的新车必须是该经销商出售的新车,不得代理
其它经销商提出优惠置换的申请。
1.7. 上海大众只承认在当地派出所等国家户籍管理机构提供的户籍证明,居
委会或村委会提供的户籍证明不予承认 ;部队系统提供的户籍证明要团 级单位以上的政治部盖章才予以承认。
2. 经销商对所有置换行为(包括优惠置换及非优惠置换)的用户信息必须及
时登录至“上海大众二手车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将置换材料进行存档, 并有严格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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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置换新车客户信息应及时传递至相关部门进行售后跟踪。
4. 不定期检查与回访
4.1 上海大众二手车协调科授权相关人员,不定期至经销商处,根据经销
商上报材料,将经销商二手车置换、销售协议与财务帐进行核对,经销 商有义务对检查人员提出的检查要求进行配合,否则检查人员有权对其 行为提出警告。
4.2 上海大众将根据经销商上报材料对置换用户和二手车用户进行回访,如
回访过程中发现上报用户发生以下情况 : ??电话无人接听 ??空号 ??电话停机 ??电话已更改 ??非本人
上海大众将责成经销商进一步落实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并且提供用
户的现实联系方法,如果再次出现以上情况的,将以伪造客户信息办法 处理,并根据 (1.3、1.4) 条例规定处理。
如回访过程中发现上报用户为非置换用户或并未购买该辆二手车的, 上海大众将以该条信息为经销商虚构、伪造而论,并根据 (1.3、1.4) 条 例规定处理。
4.3 经销商上报二手车用户资料必须详尽,上海大众将根据上报材料不定期
回访,如发现回访到的用户为置换前车主本人,上海大众将认为经销商 上报置换材料为虚构、伪造,并根据 (1.3、1.4) 条例规定处理。 4.4 对于存在疑问的上报资料,上海大众保留反复检查和对已发置换奖励的
追溯权。
4.5 上海大众检查人员将检查情况反馈二手车协调科,上海大众二手车协调
科根据实际情况对经销商做出处理办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经销商。检 查结果将作为经销商年终考评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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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U-05-01 1 置换客户 2 置换流程
3 经销商 评估、收购 车辆 符合优惠 置换条件? Y 通知经销商重新 上报材料及申请 N 进行非优惠 置换
客户提 取新车 4 5 经销商上报 相关申请材料 6 经销商 销售二手车 经销商进行优 惠置换 客户选购车型 7 SVW审批 8 优惠置换 是否通过? Y 上海大众 财务部 9 经销商 N
步骤说明:
?? 客户提出置换要求; ?? 二手车进行评估及收购;
?? 经销商判别客户是否符合上海大众优惠置换的条件; ?? 经销商为用户办理购新车手续;
?? 经销商对所有的置换信息(包括优惠和非优惠)都需登录至“上海大众
二手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写;
?? 准备置换新车及销售二手车的各类申请材料;
?? 经销商将每个月所有置换车辆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以原件扫描或原件数码
照片形式同《上海大众二手车置换用户流向反馈汇总表》一起登录至“上
海大众二手车信息管理系统”;
?? 二手车协调科对网上输入的优惠置换车辆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批;
?? 上海大众通知经销商并发放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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