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武汉地铁安全预警单位合同履约考评细则》。 8、《武汉地铁集团招标代理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试行)
附件1
武汉地铁土建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考评评分细则
为加快推进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土建施工单位合同履约行为,对土建施工合同项目部实施有效的管理,奖优罚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安全、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等建设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评分对象为参与武汉地铁土建施工项目建设的全部单位(以下称施工单位),以施工合同标段为单元,各条线综合一起评分。
第二条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实施综合评分管理。采用百分制及奖励加分,具体分配如下: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到岗情况(满分13分)
(1)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6分;更换项目经理的且获得建设事业总部或土地综合开发事业总部(以下简称两总部)书面批准的,得4分;如果项目经理没有到位或没有获得两总部书面批准更换项目经理的,得0分。
(2)施工单位的项目总工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2分;更换项目总工获得两总部书面批准的,得1分;更换项目总工没有获得两总部书面批准的,得0分。
(3)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2分;更换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且获得两总部书面批准的,得1分;更换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没有获得两
总部书面批准的,得0分。
(4)以上三人按规定到位的出勤率达到75%以上时,每人得1分,共3分;出勤率在50%-75%之间时,每人得0.5分,共1.5分;出勤率在50%以下时,得0分。
2、施工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满分4分) (1)施工单位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的,得3-4分。 (2)有组织机构但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得1-3分。 (3)组织机构不健全的,不得分。
(4)管理不善或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等,两总部发函给其上级管理单位要求加强管理的,每发一次函,扣罚0.5分;地铁集团公司发函的,每发一次函,扣罚1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函的,每发一次函,扣罚2分;扣满4分为止。
3、工程进度进展情况(满分20分)
(1)将两总部每月下达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每半年汇总一次,半年内完成工程进度计划和形象进度的100%及以上,得20分;半年内完成工程进度计划在60%(含)-100%之间的,以其工程进度计划完成率A%乘以20,即得施工单位得分为20*A%;半年内完成工程进度计划在60%以下的,得8分。
(2)两总部明确的关键节点工期未能按时完成的,得0分。 4、质量检查活动(满分16分)
将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结果每半年汇总一次,取各次平均值,排名在前25%(含25%)的施工单位,得分16分;排名在前25%-50%(含50%)的施工单位,得12分;排名在前50%-75%(含75%)的施工单位,得10分;排名在后25%的施工单位,得
8分。
每半年将质安部的《质量安全生产周报》汇总一次,凡巡查有一般质量问题(指表面质量缺陷,可持续整改的问题)的标段,每次扣1分;质量问题较严重以上的(指结构施工完成后需要返工,或是施工工序存在严重漏项的问题),每次扣2分;整改情况不及时、不报告的,扣2分;扣满16分为
止。
每半年将建设事业总部的《质量处罚通知单》汇总一次,凡被处罚在500元—1000元(含1000元)的标段,每次扣1分;凡被处罚在1000元以上的,每次扣2分;扣满16分为止。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指工程倒塌或报废;或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当年合同履约考评为“不合格”等级,下年度不能参加武汉地铁项目投标。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指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情况),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不再参加合同履约考评,三年内不能参加武汉地铁项目投标。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考评(满分18分)
(1)将公司每月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考评结果每半年汇总一次,取各月平均值,85分以上(含85分)的施工单位,得12分;85分—75分(含75分)的施工单位,得8分;75分—65分(含65分)的施工单位,得5分;65分以下不得分。
(2)对施工监测单位管理到位,监测数据及时分析上传(以
预警系统收到上传数据统计为准),得3分;监测数据未能及时分析上传,扣1-3分。
(3)每半年将质安部的《质量安全生产周报》汇总一次,
凡巡查有一般安全隐患(指一般性违规行为和管理缺陷)的标段每次扣0.5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指可能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重大问题),每次扣2分;整改情况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扣满18分为止。
每半年将建设事业总部的《安全处罚通知单》汇总一次,凡被处罚在500元—1000元(含1000元)的标段,每次扣0.5分;凡被处罚在1000元以上的,每次扣1分;扣满18分为止。
(4)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当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评得0分,当年合同履约考评为“不合格”等级,下年度不能参加武汉地铁项目投标。
(5)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不再参加合同履约考评,三年内不能参加武汉地铁项目投标。
6、甲供、甲控材料使用及配合情况(满分8分)
(1)根据两总部资料,及时支付甲供材料货款的施工单位,得5分;拖后延误支付甲供材料货款占应支付数20%以内(含20%)的施工单位,得3分;拖后延误支付甲供材料货款占应支付数20%-40%(含40%)的施工单位,得1分;拖后延误支付甲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