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集团合同履约考评管理办法(新)(5)

2019-08-01 22:46

(2)遇监测数据异常,在及时分析上传的前提下,主动与监理、业主取得沟通的,得10分;没有及时主动与监理、业主取得沟通的,得4-8分。

(3)遇监测数据异常,既未及时分析上传数据,又未主动与监理、业主沟通,且出现质量、安全隐患或险情等,每次扣罚5分,扣满20分为止。

6、廉政协议执行情况(满分10分)

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得10分;有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相关条款的,得0分。(事实认定以纪监审计室提供的书面资料为准)。

第三条 第三方监测单位综合考评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评分前,由第三方监测单位整理上报资料,同时,两总部会同纪监审计室、合约法规部、总工办、质量安全部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考核评比,由两总部将考评结果上报公司批准。

第四条 本细则由两总部负责解释。

附件4

武汉地铁集团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

合同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试行)

为加快推进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合同履约行为,对咨询服务质量实施有效的管理,奖优罚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安全、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等建设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评分对象为参与武汉地铁建设的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以合同服务标的为单元,各条线综合一起评分。

第二条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实施综合评分管理。满分为100分。具体分配如下:

1、项目主要人员到岗情况(满分30分)

(1)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10分;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以公司纪监审计室书面批准为依据),得7分;如果没有获得公司纪监审计室书面批准的,得0分。

(2)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的项目工作人员与投标文件相符、没有更换的,得10分;更换项目工作人员在30%及以内的(以公司纪监审计室书面批准为依据),得8分;更换项目工作人员在30%及以内且没有获得公司纪监审计室书面批准的,得6分;更换项目工作人员在30%以上的(以公司纪监审计室书面批准为依据),得6分;更换项目工作人员在30%以上且没有获得公司纪监审计室书面批准的,

得4分。

(3)派驻地铁项目组的实际人数与投标文件承诺人数相符的,得10分;实到人数达60%及以上的,得3分;实到人数不足60%的,不得分。

2、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满分10分) (1)管理制度建立及完善情况,得0-4分。

(2)三级复核、工作例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得0-3分。 (3)日常工作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得0-3分。

(4)组织机构内部管理混乱或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公司相关部门发函要求其加强管理的,每发一次函扣罚2分;集团公司发函的,每发一次函扣罚3分;扣满10分为止。

3、服务质量情况(满分27分)

(1)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各时期、各阶段的工作底稿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分类别相应归档的,得8分;工作底稿和相关资料未及时收集、分类归档的,得4-6分;没有收集任何资料的,得0分。

上述相关资料包括:各类电子台账;进度支付审核、变更审核成果及计算式;咨询意见书、咨询报告书;施工现场的影像资料;合同、图纸等复印件;重大事项会议纪要等资料。

(2)跟踪工作日志详细完整、内容真实、记录全面的,得7分;跟踪工作日志不详细、不完整,敷衍了事的,得1-3分。

(3)及时审核每期的计量支付,计量准确、严格控制的,得6分;审核不及时或计量不准确的,得0-3分。

(4)对于变更工程的计量,计量准确、严格控制把关的,得6

分;计量不准确的,得0-3分。

4、向业主书面反馈建议(满分8分)

如实、全面、及时反映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以“审计建议书”等形式提出有效建议的,每采纳一条得1分,满分8分。

5、现场跟踪审计及外审反馈情况(满分17分)

(1)项目工作人员在接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并认真开展跟踪审计工作的,得3-5分;接通知后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影响跟踪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得0-2分(公司两总部考评)。

(2)项目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公司协调各方利益矛盾,并快速处理相关问题的,得3-4分;虽及时出勤,但消极怠工的,得0-2分。

(3)外审单位在对我公司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时,其负责跟踪审计项目咨询结果与外审单位审计结果没有误差的,得6-8分;与外审单位审计结果误差较小的,得3-5分;与外审单位审计结果误差较大的,得0分。

6、廉政协议执行情况(满分8分)

(1)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得5分;有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相关条款的,不得分。

(2)廉洁教育开展情况,得0-3分。

第三条 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单位综合考评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由纪监审计室会同合约法规部、建设事业总部、土地综合开发事业总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比,将考评结果上报公司批准。若一个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单位同时参与多项任务,则取其各项任务中最低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85分(含)

以上为优秀,85-75分(含)为良好,75-65分(含)为合格,低于65分的为不合格。

第四条 奖惩办法

1、在一年中连续两次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将获得武汉地铁集团颁发的年度《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荣誉证书,在下一次武汉地铁项目招标资格预审中免检和招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2、在一年中有一次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武汉地铁集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减其现有工作量。

3、在一年中连续两次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纳入公司工程项目不诚信行为记录,记录影响期为1年,在下年度武汉地铁项目招标中资格预审不予通过。若下年度无同类招标项目,则影响期顺延。

本细则由纪监审计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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