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10分)
招标文件编制不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0-2分)
招标文件发生前后条款自相矛盾或相同内容表述不一致,引起投标人理解混乱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0-2分)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用醒目方式标识,每发现一次,扣1分。(0-2分)
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未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发出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0-2分)
公司招标相关业务部门对招标代理编制的招标文件的评价。(0-2分)
(2)工程量清单(报价清单)(8分)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是否完善,得0-2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完善,得0-2分; 工程量清单数量计算是否准确,得0-2分; 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得0-2分。 (3)合同文件(8分)
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错漏情况,得0-3分; 合同制作是否及时,签字、盖章是否完整,得0-3分; 协助承包单位办理合同备案是否及时,得0-2分。 (4)招标资料汇编(5分)
公司总工办评定招标资料汇编(含电子文件)归档是否完整、及
时,得0-3分;
现场抽查两份招标资料汇编,针对抽查情况进行评分(0-2分)。 (5)招标程序(4分)
发布招标公告是否准确及时,得0-2分;
资格预审、看现场、标前会、答疑书、开评标是否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得0-2分。、
(6)沟通协调(5分)
与公司相关部门就招标文件沟通是否顺畅,得0-3分; 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沟通是否顺畅,得0-2分。 5、相关单位反馈意见(满分15分)
(1)招标项目没有被投诉现象,得6分;有被投诉现象的,每一次有效投诉,扣2分,扣满6分为止。
(2)公司纪监审计室根据当年招标代理公司工作情况对招标代理评分,得0-3分。
(3)每次考评随机选取三名公司评标专家,对招标代理单位服务态度进行评分,得0-3分。
(4)招标代理单位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没有不良影响的,得3分;如有不良影响,得0分。
6、廉政协议执行情况(满分5分)
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不接受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的,得2分;
自觉接受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不指定或介绍单位参加投标,不
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的,得3分;
有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相关条款的,不得分。(事实认定以纪监审计室提供的书面资料为准)。
第三条 招标代理单位综合考评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评分前,由招标代理单位整理上报资料,同时合约法规部会同纪监审计室进行评比,由合约法规部将考评结果上报公司批准。
第四条 本细则由合约法规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