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投标的有关时间要求 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不得少于28天,其他公路工程不得少于2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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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
(三)公开和公示 1、关键内容公开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其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公开时间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招标人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涉及到前款规定的公开内容的,招标人应当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上传至前款规定的网站。
2、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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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四)关于保证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2?245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于2013年8月20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调研结果显示,建设单位收取的保证金多达16种,其中仅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5种具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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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收取依据,安全生产保证金等11种保证金无上位法支持。2015年,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各类保证金收取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保证金收取的形式、金额以及返还时间。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增设或者变相增设保证金或者随意更改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收取形式、金额以及返还时间。招标人不得在资格预审期间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还进一步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否决其投标。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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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2、履约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预付款保函
“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保函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该保函是否收取由业主在招标时确定。
4、质量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2011-1-26建设部第894号列为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第四条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社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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