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要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断增加投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人才引进和开发的经费保障,确保实现规划预定的各项目标。
建设一支素质优、业务精、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学院各部门、广大教职工应齐心协力、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力争把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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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师资管理制度汇编
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实施办法
一 、总则
规范我院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更好地发挥专业带头人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教学、教改、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专业某些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及时掌握专业发展信息,对专业发展具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较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
3.原则上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中级及以上“双师型”教师,具备较强的教科研、实践能力和为社会服务能力。
4.团结本专业教师形成研究集体,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方向具有前瞻性的建设思路和理论研究,是本专业教学、教改(建设)和科研的骨干教师。
5.能广泛联系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学会和企事业单位,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科研、生产与教学相结合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6.主持或负责专业建设、教科研课题、应用技术开发,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7.积极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在“传、帮、带”工作中做出较大成绩。
三、评选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对照评选条件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办法。
1.申报人按其专业归属申报,由本人自荐并向专业归属的学部提交本人教学、教改、科研等方面的成果材料。
2.所归属的学部对其综合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评议考核,写出推荐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学院人事处。
3.学院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各学部推荐人选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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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4.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初审后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议,并确定遴选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如无异议,正式公布入选名单。
四、培养管理办法
1.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学部具体落实。
2.学院设立专业带头人培养的专项经费,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并根据培养对象承担的有关项目统筹使用。
3.各学部要对每位入选的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制订培养计划。 4.优先安排参与教改、精品课程、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5.优先安排参加专业业务培训、进修、业务考察和学术活动等。 五、工作要求
1.把握专业发展方向,承担专业建设任务,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专业建设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2.牵头完成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任务,积极推进专业教学改革。
3.根据社会多元化需求,确定专业发展定位,根据职业(岗位)对人才能力的需要,及时调整专业计划,修改教学大纲。
4.积极做好校企合作和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
5.指导本专业教师的教学业务和教学实践活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指导1-2名青年教师。
6.组织做好申报上一级重点专业工作。 六、管理考核办法:
1.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培养、管理及考核工作由人事处、教务处、系(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在年度考核中,对其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并进行反馈。
2.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专业带头人资格。 (1)教学质量评价低于75分; (2)年度考核良好以下;
(3)因教学事故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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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管理制度汇编
1.与绩效考核挂钩,按年度予以补贴; 2.年度专项奖励。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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