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政发[2006]29号
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辽政发[2006]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从2007年开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由原来的单位每少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按不低于全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调整为单位每少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按不低于全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方式要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03]23号)、《本溪市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令第54号)和《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本政发[2003]27号)规定执行,即:财政全部拨款的行政单位和由财政全部补助或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其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则上维持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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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缴纳方式不变。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属地原则及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统一代征。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政发[2006]30号
关于印发《本溪市商业网点规划(2003—2020年)》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现将《本溪市商业网点规划(200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溪市商业网点规划(2003—2020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本溪战略目标要求,结合本溪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战略,调整本溪市老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加快新城区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规范商品市场流通秩序,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现代商业网点网络和商品市场体系,提高商品流通服务业市场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特编制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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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规划依据
1.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
2.《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3.辽宁省商业厅、建设厅《转发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辽商联发[2004]17号) 4.《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至2020年) 5.《本溪市主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03至2007年) 6.《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
7.《辽宁省商业分级设置规范》(DB21/T1266—2003) 8.《辽宁省商业零售业态规范》(DB21/T1267—2003) 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2002年版) 10.《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1.《本溪市商贸流通服务业第十个五年计划》 12.《本溪市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实施意见》 13.《本溪市统计资料》(2003年) 第三条 规划对象和范围
规划对象为在规划范围内的大中型零售商店、商品交易市场、物流配送业、餐饮业、宾馆(饭店)等。
规划范围为《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至2020年)所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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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即市区1518平方公里范围和本溪风景名胜区的水洞、温泉景区及所在地谢家崴、青石岭村8.7平方公里地域,总面积1526.7平方公里,其中重点地域为本溪市中心市区。
第四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3—2007年 远期:2008—2020年 本规划以近期为主。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遵循更好地为消费者和生产者服务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立足于“两大基地,一个后花园\的建设目标,加强宏观调控,突出发展重点,科学调整老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布局,高起点规划建设新城区商业基础设施,引导和促进本溪市商贸流通业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积极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业态创新和管理创新,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营销方式,全面提升商贸流通服务业整体水平,逐步建立与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水平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业态先进、功能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商业网点网络和商品市场体系,促进构建和谐新本溪。 第六条 规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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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以人为本、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
2.坚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城市功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原则。 3.坚持新建与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的原则。
5.坚持适度超前、近远期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规划的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规划发展目标
第七条 总体目标:到2007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商业体系,实现传统商业向现代商业的跨越,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商业服务水平目标;到2020年全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商业网点布局和业态结构合理,服务功能完善,总体达到西方发达国家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水平。
第八条 商品流通总规模指标,其中:
——社会消费零售总额2007年达到107亿元,比2002年增长约70%;2010年达到146亿元,2011—2020年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
——商品购销总额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基本保持同步增长。
——饮食服务业(法人单位)营业额2007年达到11亿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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