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箱设置高度不满足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141.市政给水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同时满足两路供水时,根据规范可不
设消防水池。但厂区内仅个别建筑物(如6层宿舍)室内消防压力无法满足,可否通过设置屋顶消防水箱加初期增压水泵满足火灾初期压力要求,后期由消防队抽取室外消火栓水进行灭火。
多层立足于外救,消防水箱设于建筑物最高处就满足要求了。
142.人防提出来说固定电站里一定要做两只消火栓,不可以做在门外面,但如果同一防 火分区能保护可行吗?
按消防规范执行。
143.建规与专业规范的矛盾导致审查人与设计理解不同,而发生分歧,如建规要求临时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屋顶消防水箱,在电厂都是轻钢结构的条件下,电厂规范允许设置稳压系统,代替屋顶消防水箱,审查人按建规认为有问题,类似问题如何协调?
原则上按建规执行,具体问题具体讨论。
144.地下自行车库部分,在满足500平米,防火分区面积规定时,是否必须设置机械排烟、自动喷淋?(自行车库是否被视为存在可燃物或人员经常驻留场所?)
设有喷淋系统的建筑的地下自行车库应设自动喷淋。未设喷淋系统的建筑,防火分区面积小于500 m2的地下自行车库可不设自动喷淋。
145.医院中的门诊、病房或门诊、医技在一栋楼,有时我们设计称之为“医疗综合楼”,经常在图审过程中碰到消防用水量取值和火灾延续时间的问题。消防用水量取值是应该按《高规》中“医院”取值还是按“综合楼”取值?根据《高规》7.3.3,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一类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旅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00h计算,其它高层建筑可按2.00h计算。那“医疗综合楼”是按2.00h还是3.00h计算?
建议统一按医院设计。
146.根据《建规》及《高规》需设置二路消防进水的工程项目,水务公司在发给申请用水的业主的告知书第7条中明确提出“消防给水提供单路进水,配置消防专用水表,表后消防管道自行成环”。希建议能针对该情况对项目的消防水池水泵房的设计提出一个统一的技术处理措施。
市政只有一路进水应设消防水池并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
147.建议对超过12米的高大空间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设施提出细化设置要求。 高层建筑的中庭高度超过12m,应设自动灭火设施。
148.在防火玻璃+密喷淋保护的防火分隔做法中,希能对加密喷淋保护的设置要求提出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网系统设置的设置要求、设计水量是否应该单独考虑及设计水量应该如何计算、作用时间该如何确定等)。
由专家论证确定。
149.建议进一步明确多层住宅及高层住宅下部的商店或商业网点自动喷淋设施的设置要求。
一类高层住宅的商业网点应设喷淋,二类高层住宅和多层住宅的商业网点可不设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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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对于多层大型城市综合体及大型商业建筑,如建筑体型按行走间距计算接近或大于室外消火栓的保护间距,其室内消火栓的供水能力建议按《高规》执行(立足于自救)。
多层大型城市综合体及大型商业建筑,应采用自救系统,应设消火栓泵。
151.《高规》第7.4.8.1条对增压水泵出水量的规定以“不大于”来表达其含义不够明确。设置增压水泵如不能提供足够的水量则屋顶水箱扑救初期火灾(10分钟)的能力达不到最佳发挥。建议直接明确为消火栓5L/s、喷淋1L/s。
按规范正文执行。
152.设有可开启顶棚的有顶(商业)步行街(在发生火灾前其建筑特征与中庭类似),建议明确对自动灭火设施的设置要求。
由专家论证确定。
153.商铺的敞开外廊、汽车通道(有顶无外墙)是否需设喷淋希予明确。
设有喷淋系统的建筑,位于消防疏散通道上的商铺敞开外廊应设喷淋。汽车通道有顶无外墙的场所可不设喷淋。
154.高层或多层住宅下部的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应该包含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对于上部是住宅下部是配套社区用房的建筑消防类别定义,希能在规范中明确(某些高层住宅下部配套了少量的社区配套的办公用房从而是整栋建筑定义为综合楼不是很合理)。
高层或多层住宅下部的社区配套用房若满足层数不超过二层、总高度不大于7.8米、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时间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时间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设置,该社区配套用房可作为商业服务网点设计。
155.单元内设置内部楼梯的商铺、办公或底层商铺、上部办公的建筑,其内部消火栓二股水柱如何界定;当楼梯为封闭楼梯时,是否可以按消火栓上下层拉通使用,或是否可以采用双栓满足。
每层应设消火栓,采用开敞楼梯的,上下层消火栓可共用。采用封闭楼梯间的上下层消火栓不可共用。不可采用双栓消火栓代替两只消火栓。
156.酒店客房。医院病房内能否采用边墙(扩展)型喷头,希能明确。 酒店客房和医院病房内可采用边墙(扩展)型喷头。
157.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的自动灭火形式,希望能明确;其中《建规》第5.4.2.9条和第5.4.3.5条,对于可以仅设移动式灭火器适应的机组容量、建筑规模,希望予以明确和给出指导性意见。
按规范有关规定设置灭火设施。
158.地下一层自行车库要不要做自动喷淋系统和通风系统。
设有喷淋系统的建筑的地下自行车库应设自动喷淋。未设喷淋系统的建筑,防火分区面积小于500 m2的地下自行车库可不设自动喷淋。
159. 多层建筑消火栓系统是否要设消火栓泵?
解决方案的建议:一般多层建筑立足于外救,不设消火栓泵。设有喷淋系统的多层系统,考虑采用自救系统,应设消火栓泵。
一般多层建筑立足于外救,不设消火栓泵。设有喷淋系统的多层系统,考虑采用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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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应设消火栓泵。
16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市政自来水供水的室外消火栓环管?
不需再设一套市网供水的室外消火栓环网。但室外临时高压室外消火栓环网应与市网连通(设倒流防止器)。
16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目前没有国家级的定义。
按规范执行,文保等级由文保管理部门确定。 1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第8.4.2条第1小条 室内消火栓超过
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 多层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由消防泵房供给,是否还要与市政给水管网连接。
不用。
16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第8.4.4条的条文说明
消防水箱应
尽量采用重力自流式,且要求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栓口静压的要求 明确到底多层消火栓系统需不需要设置稳压系统,最不利消火栓的静水压的具体数值为多少。
按规范正文执行,消防水箱设于建筑物最高处。 16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第8.5.1条第4小条 建筑面积大于
500m2的地下商店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队对地下室的储藏间、自行车库等也有设置喷淋的要求,请明确及细化多层地下室需设置喷淋的场所
设有喷淋系统的建筑的地下储藏间、自行车库应设自动喷淋。未设喷淋系统的建筑,防火分区面积小于500 m2的地下储藏间、自行车库可不设自动喷淋。
16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第8.5.1条第5小点 设置送回风管
(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办公楼等 现在多层办公楼很多是带新风系统的VRV系统,是否属于有送回风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
VRV空调系统不属于有送回风管道的空调系统,多层办公楼采用VRV空调系统的可不设喷淋系统。
16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明确汽车库灭火器配置级别,若按B类火灾严重危险 级配置会造成车库内灭火器数量过多,是不是可以按B类火灾中危险级配置。
汽车库按A类火灾中危险级设计。
167.《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3.1.2条 设计喷雾强度与持续喷雾时间,表 3.1.2
表格中地下室燃气热水锅炉采用水喷雾系统,是按防火冷却系统考虑,持续喷雾时
间为6小时,此水量太大,能否按水喷雾灭火系统考虑,持续喷雾时间为0.5小时。
水喷雾灭火系统考虑,持续喷雾时间为0.5小时。
168.《高层建筑民用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第7.2.1条和第7.4.5条鉴于室外消 火栓的两个功能:a进行室外扑救;b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消防系统供水。那么室外消防
第8.3.2条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
规范中是否是所有木结构的古建筑,
点砖木建筑和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室内消火栓。
第8.1.2 条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
压给水系统(水泵供水)时,在室外设有一临时高压室外消火栓环管,是否还要设置一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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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环管是否需要根据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来确定管径。
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
16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第2.0.17条 有关商业网点高层住 宅商业服务网点的自喷设置可否明确。商业服务网点定性写于《高规》上,多层住宅下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该也可按此理解?按《建规》8.3.3条大于200平米的商业服务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头,有的设计人员设计带卷盘的消火栓,应该也可以,但根据《建规》8.4.3条第1小点,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其各楼层均应设置消火栓,住宅上部是否可不设消火栓。
一类高层住宅的商业网点应设喷淋,二类高层住宅的商业网点可不设喷淋。大于 200平米的商业服务也可以设置带卷盘的消火栓。不超过7层的住宅与其它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其住宅部分可不设消火栓。
17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不超过5辆汽车的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第7.12.1条 耐火等 请问,该系统是室内还
是室外,若室内外均应设置,则多层住宅底下有5辆以上的小间汽车库,是否该建筑要设室内消火栓,若需设置,则整幢住宅需要设消火栓吗?根据《建规》8.4.3条第1小点,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其各楼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多层下部小隔间汽车库可不设室内消火栓。不超过7层的住宅与其它功能空间处 于同一建筑内时,其住宅部分可不设消火栓。
171.《2006年消防纪要》 消防水箱,规范另有规定除外。
17、临时高压给水系统设气压罐增压设施不可替代屋顶 《自喷规范》10.3.2条中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容积按
系统最不利处四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10min用水量确定,满足上述条件可否不设消防水箱,某些消防审图人员理解均不可替代。
自喷规范10.3.2条是在相关规范允许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情况下执行,也就是说 先不考虑喷淋系统,其他系统可不设屋顶水箱时,喷淋系统不设屋顶水箱时执行此条。
172.高层酒店(办公)等楼内可否设置侧墙式自喷系统。 高层酒店客房和办公室内可采用边墙(扩展)型喷头。
173.高层住宅建筑管道井的门能否开向楼梯前室或楼梯间,从建筑专业了解到因住宅公 共区域小允许的,公建不可以,消防审查人员说均不可以,请明确
按建设发【2007】36号文件第65条执行。
174.室外消火栓采用临时高压水泵供水时,启动方式除消控室、门卫管理室、气压水罐 降压启动外,还需要在每个室外消火栓附近设手动启动按钮吗?如需设置,因无成品,有否统一做法。
不需要在每个室外消火栓附近设手动启动按钮。
175.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应如何界定地下夹层非机动车库或自行车库(含电瓶车库) 的喷淋是否设置。
设有喷淋系统的建筑的地下自行车库应设自动喷淋。未设喷淋系统的建筑,防火分区面积小于500 m2的地下自行车库可不设自动喷淋。
176.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停车数超过5辆的停车场要设置室内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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栓。对于住宅底部的单间汽车库,每间隔开,间数超过5辆,是否按以上规范设置室内消火栓?
可不设室内消火栓。
177.一类高层住宅电梯前室需要设置2只消火栓,如果前室比较小,是否可以采用单箱 双立管双栓代替?
18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当设置两个消火栓箱确有困难时,可合用一个消火栓箱。该消火栓箱内设置的两个栓口,应分别由两根消防竖管接出。
178.地下汽车库灭火器配置设计:火灾类型是A类还是B类?危险等级是严重危险等级还是中危险级?
汽车库按A类火灾中危险级设计。
179.设有喷淋及消火栓系统的地下车库,车库的室外及周边无建筑物,此时可否参照喷淋规范不考虑屋顶消防水箱,用地下式消防增压稳压设备供给喷淋、消火栓系统初期火灾用水?(工程中遇到消防部门要求设置屋顶水箱的情况)。
针对这种特殊情况,采用市网供应火灾初期用水要求是可行的。但消防水池、水泵要设,室内管网还要有市网供水,并设增压稳压设施。
180.根据《措施》(2009年版)的要求,地下车库机械停车位的喷淋计算应考虑8个或14个喷头,那么总的喷淋系统用水量如何计算?设置在车位前后侧喷可否采用k=80的喷头?
地下室立体车库自动喷淋系统流量按中危险级Ⅱ级计算。车位前后侧喷可以采用k=80的喷头。
181.关于自动寻的消防炮应用场所在规范里没有明确,以至于目前很多设计用之取代规范所述消防炮应用的场所,希望专家给予明确。另外,这种自动寻的消防炮系统用水接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还是消火栓系统?在计算消防水池体积时此用水量是否需要叠加?
自动寻的消防炮系统可以代替规范消防炮。自动寻的消防炮系统系统宜独立设置。计算消防水池容积时按同一防火分区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182.消防水泵工作期间,可否容许水池液位标高低于水泵房标高的情况?或者液位标高低于水泵吸水管轴线标高?或者说消防水池池底标高可否低于消防水泵房标高?
消防水池池底可以低于水泵吸水管,该段距离一般不应大于水池1/3水深。 183.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P223页,第7条)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且该消火栓可作为普通室内消火栓使用并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规范中该消火栓是否可作为普通室内消火栓使用并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不明确。
消防电梯消火栓可作为普通室内消火栓使用并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但建议公共建筑不计入。
184.一栋建筑设计,如果市政水务公司只给一路自来水进水管接口,市政道路边如有市政消火栓可供本楼使用,建筑内设的消防水池是否可以不贮存室外消防用水量?
当市政管网为环网,市政消火栓距建筑物距离5~40米范围内,且建筑物在该消火栓的保护范围内,且增加一个消火栓后消火栓数量已满足计算要求,那么可以认为室外消火栓设计已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可以不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
185.消防水泵若选用稳压型的,消防泵的的杨程小于1.0MPa时,是否可以不设超压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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